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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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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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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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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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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水务局(汇总)2023年公开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河流、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填报水资源公报和年报。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省和州的节约用水政策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5)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和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法做好水利统计工作。
(6)负责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配合上级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7)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指导监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工作。配合上级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全市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市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2)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市水务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以及市委工作要求,紧扣“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提升供水保障能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动新时代开远水利高质量发展。
1.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新进展。以泸江水库工程、滇中引水二期工程(开远段)、小龙潭南洞沟改移工程和开远市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等工程建设为重点,组建工作专班进驻一线抓好全程调度,系统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截至目前,泸江水库工程完成投资4.1亿元,大坝成功封顶,输水隧洞完成浇筑。滇中引水二期工程(开远段)大唐水库已完成可研评审,待批复;管道工程全线开工建设,管道铺设10.65千米,隧洞开挖1.2千米,完成投资2.3亿元。小龙潭南洞沟改移工程隧洞洞身段开挖及支护2700米,完成投资8141万元,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开远市农村供水保障3年专项行动,本年度完成羊洞冲水厂建设,小龙潭水厂主体工程改扩建以及小龙潭水厂水源地改造工作,管道铺设144公里,农村供水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2.水生态环境治理不断优化。聚焦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措施,持续加大水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组织实施南盘江(开远段)河道治理工程和泸江河重点段治理工程。截至目前,南盘江(开远段)河道治理工程完成河堤基础混凝土浇筑13.9千米,浆砌石墙身砌筑14.07千米,浆砌石墙背回填11.47千米,完成投资8800万元。泸江河重点段治理工程开工建设。加大水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开展美丽河湖建设行动,南洞河伏流段成功申报州级美丽河湖,目前正在申报省级美丽河湖。组织实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河长清河”行动16次,共清理垃圾、淤泥及水面漂浮物1360余吨,河道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水更清,湖更美。
3.生态文明建设稳中求进。以河(湖)长制工作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抓手,2023年各级河长履职尽责,累计巡河2999次,上报问题254个,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和跨县市河湖管理保护协调联动机制,2023年召开河湖长联席会议8次,开展大排查2次,组织开展联合执法6次,工作推动更有力。将水资源节约管理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各领域,年度征收水资源费375.45万元。优化水资源管理,积极开展保护河湖和节约保护水资源的宣传,实现河湖治理由“政府治”向“全民治”转变。抓好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45平方公里,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0个,开展监督检查13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630.91万元,持续改善地区生态环境。
4.防汛抗旱责任落实落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全年旱情和汛期,开展全面分析研判,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组建人饮保障工作组派出137车次367人次对全市饮水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向上争取抗旱救灾资金110万元用于抗旱供水工作,投入资金60万元延伸铺设或更换输水管道14.64公里,修建100立方米水池1个,改善饮水困难村供水条件。强化山区半山区抗旱供水保障能力提升,计划投入资金320万元,组织实施中和营至碑格提水工程,目前已完成管道焊接750米。全力抓好应急供水保障,投资340万元实施大马者坝塘至马者哨水厂应急补水工程,目前已通水。主动扛起防汛工作责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和“1262”工作机制,针对险情实行点对点电话叫应,做到险情及时发现、及时应对,同时强化水利工程监督管理,排除风险隐患64个,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加大汛期检查排查,对全市19座水库、6条河流堤防每日开展巡逻巡查,劝离游玩人员300余人,有效保障了人民生命安全。
5.水利建设运行安全和质量管理持续推进。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范工作,全面排查整治水利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对辖区内所有水利工程项目、水利行业领域、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小水电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10次,日常安全生产抽查21次,安全生产检查台账13次,共发现各类隐患问题135个,现场立即整改70个。加大在建项目质量监督管理,采取不定期或专项检查方式深入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下达质量监督检查结果通知11份并完成整改。强化水利设施汛期管理,河库站人员全部下沉一线,重点区域采取“每日巡查报告”制度,累计开展巡查检查1000余次,全力保障汛期水利设施运行管理安全,截至目前,未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
6.水行政执法持续深化。加大水事违法查处力度,全面摸排辖区内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检查16次,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件,结案1件,罚款50900元。持续推动法制宣传,实现水法宣传从政府主导到全民参与的转变,开展各类宣传活动6次,悬挂宣传标语24条,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强化政务公开,抓好群众信访工作,接待处理各类信访、来访3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件,均已办结,办结率、答复率达到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计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水保水资源科、水旱灾害防御科、监督科。所属单位5个。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开远市水务局(本级)
2.开远市水利勘测设计队
3.开远市水利工程质量督管监理站
4.开远市河库管理站
5.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开远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水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
1.开远市水务局(本级)
2.开远市水利勘测设计队
3.开远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站
4.开远市河库管理站
5.红河州大屯海长桥海三角海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开远中队
纳入开远市水务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水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7人(离休0人,退休9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7人。
车辆编制13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水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1766.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66.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331.47万元,下降38.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331.47万元,下降38.3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变动,人员增减变动及减少泸江水库项目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水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176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7.77万元,占总支出的16.72%;项目支出9798.60万元,占总支出的83.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331.47万元,下降38.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78万元,增长0.71%;项目支出减少7345.25万元,下降42.84%;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变动,人员增减变动及水务局支付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南盘江河道治理、泸江水库项目等项目建设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67.7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53.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14.6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798.60万元。其中项目开展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开支金额(万元) | 项目开展工作情况 |
1 | 云南省南盘江治理南盘江开远段项目补助经费 | 615.32 | 项目正在建设中,主要用于支付南盘江开远段项目工程款 |
2 | 开远市泸江河重点段治理工程补助经费 | 30.00 | 项目正在建设中,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泸江河重点段治理项目工程款 |
3 | 开远市水利项目综合管理运行经费 | 6.4011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河道治理工程款 |
4 | 开远推行河长制工作经费 | 57.49 | 主要用于推行河长制工作,支付河长工作经费 |
5 | 开远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补助资金 | 97.00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经费 |
6 | 开远市泸江河重点段治理工程经费 | 444.00 | 项目正在建设中,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泸江河重点段治理工程款 |
7 | 开远市三角海水库抗旱应急补水项目经费 | 140.00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三角海水库抗旱应急补水项目经费 |
8 | 南盘江流域(开远段)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方案经费 | 38.00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南盘江流域(开远段)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方案经费 |
9 | 开远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补助经费 | 207.18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补助经费 |
10 | 开远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经费 | 10.00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水旱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经费 |
11 | 开远市抗旱节水工程项目资金 | 80.00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抗旱节水工程项目资金 |
12 | 开远市农村饮水供水保障建设项补助资金 | 127.81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农村饮水供水保障建设项补助资金 |
13 | 开远市阿得邑水库补助经费 | 88.00 | 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阿得邑水库补助经费 |
14 | 开远市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 | 60.00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 |
15 | 云南省南盘江治理南盘江开远段项目补助资金 | 1,271.57 | 项目正在建设中,主要用于支付云南省南盘江治理南盘江开远段项目补助资金 |
16 | 开远市中和营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补助经费 | 100.00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中和营片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补助经费 |
17 | 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 | 254.50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 |
18 | 开远市农村饮水供水保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232.19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农村饮水供水保障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
19 | 开远市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资金 | 82.00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小型水库维修养护补助资金 |
20 | 开远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资金 | 10.00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资金 |
21 | 开远市中央水利救灾资金 | 10.00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中央水利救灾资金 |
22 | 开远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补助资金 | 53.00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补助资金 |
23 | 开远市泸江水库工程建设补助资金 | 5517.24 | 项目正在进行,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泸江水库工程建设补助资金 |
24 | 开远市水利行业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补助资金 | 94.40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水利行业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补助资金 |
25 | 开远市新寨河道治理项目补助经费 | 50.00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新寨河道治理项目补助经费 |
26 | 开远市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补助资金 | 81.00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农村饮水安全专项补助资金 |
27 | 开远市18年重点县项目勘测设计经费 | 41.48 | 项目已完工,主要用于支付开远市18年重点县项目勘测设计经费 |
合计 | 9798.6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09.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1%。与上年相比减少7238.65万元,下降38.61%,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变动,人员增减变动及水务局支付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南盘江河道治理、泸江水库项目等项目建设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南盘江流域(开远段)水环境质量限期达标方案经费、开远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1.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支出5.8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0.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19万元、死亡抚恤支出46.2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8.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缴费支出11.9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缴费支出73.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69.34、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3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0911.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252.34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8232.64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466.89万元、水利前期工作支出129.49万元、水土保持支出2.40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1152.42万元、抗旱支出60万元、其他水利支出255.01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6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32万元,决算为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60万元,决算为9.67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48%,完成年初预算的3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2万元,决算为0.0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52%,完成年初预算的0.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水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32万元,支出决算为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6万元,决算为9.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6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72万元,决算为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费用;2.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公车改革制度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安排;3.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规范接待范围,避免奢侈浪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12万元,下降5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92万元,下降55.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1万元,下降80.0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接待标准及次数,从而减少公务接待费用;2.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公车改革制度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经费预算安排;3.严格执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规范接待范围,避免奢侈浪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日常河道巡查、河道保洁、河湖应急抢险以及防汛期监测辖区内水库、坝塘水位,预防山洪灾害、水库坝塘监测、巡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务局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水务局迎接上级部门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水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2万元,比上年增加8.42万元,增长21.3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变动,人员增减变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发放、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及购置办公设备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开远市水务局资产总额15979.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71.60万元,固定资产1213.71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1.0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14053.05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589.7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0.9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184平方米,账面原值36.13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17.4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48.24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38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4.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5.9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68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河长制:是各地依据现行法律,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和加强执法监管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提供制度保障。
水土保持: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以利于充分发挥水土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
监督索引号53250200349801111
附件【开远市水务局(汇总)决算表2024072503282329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