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开远市碑格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供水水源来源于阿优水库,由底涵放水口引水,途径阿优、老柒树、白石岩,最后到达2000m³水池,全长14710m,管道全部采用DN300镀锌钢管。最终批复概算总投资为791.58万元。本项目的实施,可解决开远市碑格、小寨2个村委会11个村民小组6000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及11000亩土地灌溉问题。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解决开远市碑格、小寨2个村委会11个村民小组6000人的饮水困难问题及11000亩土地灌溉问题。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开远市碑格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绩效评估按照自评与现场评估相结合、内业全面与外业随机抽查评估相结合、资料查阅和现场座谈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评估。评估方法依据国家防总、水利部、省水利厅、省防办以及州水利局、州防汛办印发的有关通知、文件和评估工作方案,按照中期评估的评估指标设置情况及相应的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评估。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项目得到开远市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高度重视,于2014年12月以开政复[2014]141号文批准成立“开远市水务局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处”为项目法人代表机构,管理处下设办公室、财务科、工程科、安全科。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代贵武担任,工程科科长由市水勘队工程师张春俊负责,财务会计由市水利局工程财务负责人甘露负责,出纳由市水勘队财务人员叶信梅负责,安全科科长由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主任王志负责。项目明确了各科室人员的分工及岗位职责,各科室均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开展工作,落实各项责任,保证管理处工程按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做到管理到位。
因工作调动,项目法人变更为开远市水勘队队长王周通,出纳调整为曾建波(开水发[2015]45号)。
省州批复下达开远市碑格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后,我处及时组织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建设管理处和各乡镇(街道)水管站工作人员及时开展实地踏勘,及时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查和批复,按程序开展招标投标,然后委托招标代理,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投标。确定中标候选人,进行施工合同谈判,签订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和安全生产合同,前期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
2.组织实施。
建设管理处按照国家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14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的要求,2015年11月开远市水务局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处委托云南国合建设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开远市碑格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及抗旱应急备用井工程进行公开招标。2015年12月1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上公开发布。2015年12月31日进行开标,云南缘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于2016年1月8日签订合同,于2016年2月25日开工,2016年11月29日完工。
3.分析评价。
开远市碑格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自项目实施以来,受到市委市政府及水务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协作配合,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四制”,建立健全机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程施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实施,施工过程中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工程进展顺利并基本顺利完工,工程效益发挥十分显著,得到广大群众的肯定和好评。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开远市碑格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到位中央资金584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万元(含备用井),目前完成投资已支付427.28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工程管理处资金严格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管理和核算。所有资金由项目办公室在专门银行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所有开支实行项目法人一支笔签字。工程财务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能正确反映整个工程的资金来源和应用情况,财务核算、资金开支符合有关财经制度及政策规定,未出现高估冒算的情况。
截至2017年9月30日,累计支付资金427.28万元,中央投资完成率96%。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开远市碑格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水利部《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引调提水工程和抗旱应急备用井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水防汛〔2014〕60号)文件要求,专款专用、专账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严格工程资金管理,严禁挤占、挪用和滞留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补助。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健全项目法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负责任制度,并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履行资金使用报批手续,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开远市水务局防汛抗旱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碑格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的实施。为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我处严格按照国家水利部《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云南省水利厅关于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引调提水工程和抗旱应急备用井工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云水防汛〔2014〕6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制。项目法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所在乡镇(街道)、项目所在地村组相关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协调配合,有效推进了抗旱规划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了碑格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基本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开远市碑格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到位中央资金584万元,市级配套资金35万元(含备用井),合同造价593.9万元,工程完工造价502.68万元,未超出预算成本。
2.项目完成质量。
按照设计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根据施工工期要求,制定了施工方案,并报建设、监理认可。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施工机械投入,确保了工程进度。现场控制:隧洞砼浇筑监理、检测、业主严格控制进场原材料,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场。砼浇筑中按照测量、立模、砼浇筑、拆模程序进行,施工中每道工序都经过监理和业主验收。浇筑过程中监理实行巡视检查制度,施工单位监理要求取样,检测单位根据要求随机取样。输水管道安装,监理严格控制进场管道质量,无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的产品不准使用。开远市碑格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管道及附属物工程划分为73个单元工程,评定为73个单元工程,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合格率100%,其中无优良单元工程,施工中未发生过任何质量事故。
3.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开远市碑格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年供水量49.98万立方米,通过工程建设,可解决阿优村至白石岩村片区0.6万人因旱饮水困难问题和1.1万亩农业灌溉因旱缺水问题。工程效益十分显著,受到工程所在地广大人农民群众的肯定和好评,项目的实施效益达到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开远市碑格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的实施,使广大的农民群众能够吃上干净卫生和安全的饮用水,从而改善农民的精神面貌和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把更多的时间、精力和劳动力投入到农村的经济建设中去。工程实施后,农业灌溉用水得到发送,农村劳动力得到解放,有利于当地相关产业的发展,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创造良好条件。抗旱应急工程的建设,农村群众饮水从不安全转为安全,使农村与水有关的疾病发病率大幅度降低,特别是降低了由于饮水不安全引发传染病的可能性。自来水供水到户后,农村居民可以使用洗衣机、热水器等现代化的卫浴设备,带动了与水有关的生活习惯的改变。开远市抗旱应急工程项目的实施,使全广大农民群众吃上干净卫生和安全的水,提高农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水源保护措施的实施,同时发展了林木植被,减少水土流失,节省劳动力,而且促进了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工程实施后,加速了科学技术的推广和普及,使农民掌握现代化科学知识和科学的农业生产管理技术,不仅提高了农村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而且改变了农村的社会环境。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开远市碑格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项目规划过程中,从机制制度、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和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工程效益方面来看,较好实现了工程预期的目的。
六、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是提高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重要性的认识。要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应用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内部协调与配合,建立与部门预算相结合的应用机制,实现绩效评价与部门预算的有机结合,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与有效使用。一要建立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是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资金、设置绩效评价指标和标准、衡量项目支出绩效、实行绩效管理和项目跟踪问效的主要依据。各单位上报部门预算项目时,要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 并按照要求编报科学、合理的项目预期绩效目标。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部门项目支出预期绩效目标的审核,合理安排项目所需资金,并确定重点绩效评价的对象,逐步建立和健全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制度,提高财政资金安排与使用的有效性。二要强化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中的应用。部门要结合评价结果,对被评价项目的绩效情况、完成程度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加以综合分析,建立评价结果在部门预算安排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在安排该部门新增项目资金时,应从紧考虑,并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和综合分析,以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对属于先期预算安排过多或因工作任务变动等导致资金结余的,要予以收回。
七、存在的问题
碑格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只有中央资金和市级配套,省、州两级没有配套资金,工程资金缺口大,导致工程不能完全按照设计方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