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索引号
    kyswhlyj/2026-00045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文化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6-1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文物管理所2025年部门绩效自评

附件1

开远市文物管理所2025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开财字〔2020〕181号)、《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296号)和《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市级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开财发〔2022〕306号)要求,我单位及时对2025年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现将开远市文物管理所2025年度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职责职能

弘扬民族文化,保护管理利用文物,文物征集、调查、登编、保管、展示,文物维护与修缮,文物及相关研究,文物宣传陈列相关咨询与培训等。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开远市文物管理所事业编制6名,编制结果为: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文物保护工程室、文物征集研究室、文物管理室。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

1.加大不可移动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派出工作人员检查文物周边环境、维护管理、消防配置等,对文物的受损情况和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文物安全责任人进行整改消除,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文物安全卫生环境。投入经费,增补消防器材,进一步做实文物消防安全工作;

2.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方案编制及上报工作,争取早日启动修缮及建设工作;

3.推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申报立项。做好上级文物修缮专项资金的申报、管理、使用;

4.监督好州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工程质量后续工作,持续推进各项文物建筑修缮,严格落实“最小干预”原则,最大程度保留文物建筑原貌,为开展文物活化利用工作打好基础;

5.妥善整理文物建筑资料档案,充分发掘文物建筑的文化内涵与历史价值;

6.按照上级文物部门文件要求,积极申报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2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为第九批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适时开展第五批开远市文物保护单位公布工作;

7.持续开展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做好新发现文物登记录入,进一步提升文化遗产保护水平;

8.配合局完成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树牢文物安全底线意识。认真履行好文物安全责任职责,常态化开展文物安全检查,组织开展春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文物安全检查以及日常文物安全巡查,安全检查共出动工作人员69人次,检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一般文物点,针对不可移动文物的用火用电、安防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水源、电气线路和应急管理设施,逐一排查安全漏洞、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发现安全问题2处(灭火器过期未更换,私拉电线),均已督促相关人员整改完毕。采购消防灭火器109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配置灭火器30支,全市32处文保单位均配备灭火器,年初于1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新增设微型消防站1座,完成1处州级文保单位视频监控摄像头购买更换。

2.做好文化遗产活化利用。以文物活化利用作为重要抓手,深入挖掘文物价值,结合清代四合院设置清和里,开展“叙开远”活动10期;结合一般文物点杨云莲民居实际开展活化利用工作,目前正在指导编制活化利用方案;利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开远发电厂旧址建设开远工业博物馆,目前正在开展展陈设计编制工作。

3.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建立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开远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印发《开远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明确普查阶段、普查内容、普查方式等内容,4月完成普查工作第二次支付15万。截至目前已复查三普不可移动文物213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3处,完成实地调查和文物数据整理录入上报工作。

4.扎实推进文物修缮和保护。2月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方案编制上报,方案通过州文物局初审,9月通过国家文物专家审核;4月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方案编制上报,通过红河州文物局审核转报省文物局;督促小龙潭镇做好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移交管理使用工作;完成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围栏建设,更换了标志碑说明碑。1月接云文物发〔2025〕3号文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建筑本体结构加固工程未获立项批复。推荐第四次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申报第九批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推荐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第九批红河州文物保护单位,推荐4处文物点申报开远市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文物所将绩效管理纳入预决算管理全过程,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预算绩效有考核”的绩效管理机制。我所绩效目标设立结合项目实际,符合科学性、可操作性要求。编制的绩效目标与文物所工作职责,任务目标紧密相关,做到方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

(五)部门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文物所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制定风险应对策略。严格预算管理,建立收入管理制度,落实收入控制机制。建立支出管理制度,落实支出控制机制,确保支出管理合法、合规。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拟订、审批、履行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确定具体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明确各个岗位的权限和相互关系。确保预算业务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

二、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一)2025年年初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2025年预算批复》2025年部门预算收入136.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4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收支89.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支0.08万元);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42.30万元,包括文物保护及修缮经费项目20万元,文物安全工作经费项目2万元,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项目20万元,购买电脑工作专项经费项目0.3万元。

(二)2025年单位整体收支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部门整体总收入147.1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结余0.3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6.83万元,其他收入0.000208万元。本年总支出146.94万元,支付进度为99.87%。其中:项目实际收入36.49万元,支出36.49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为100%,具体情况如下:

表1 项目收支明细表

单位:万元

预算项目名称

年初结转结余

本年实际到位资金

已使用资金

年末结转结余资金

资金使用率

文物保护及修缮经费

0

19.72

19.72

0

100%

文物安全工作经费

0

0.12

0.12

0

100%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经费

0

15

15

0

100%

合计

0

34.84

34.84

0

100%

说明:部分项目不进行自评,故部门整体的项目收支情况与“表1 项目收支明细表”的合计收支情况存在差异。

(三)“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

单位本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1.40万元,实际支出1.20万元,未超出预算。其中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上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08万元,其中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万元。公务接待费与去年相比无变动,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去年增加11.11%万元,主要原因是四普数据实地核实,过路费、燃油费、洗车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

(四)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开远市文物管理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开远市文物管理所合同管理制度》、《开远市文物管理所收支管理制度》、《开远市文物管理所预算管理制度》、《开远市文物管理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开远市文物管理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对资金进行严格管理。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21项,已完成21项。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2项,已完成2项。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2项,已完成2项。

2.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未完成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1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1文物保护及修缮经费:扎实推进文物修缮和保护,2月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方案编制上报,方案通过州文物局初审,9月通过国家文物专家审核;4月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程方案编制上报,通过红河州文物局初审;督促小龙潭镇做好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移交管理使用工作;完成州级文物保护单位围栏建设,更换了标志碑说明碑;编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油饰保养维护方案。推荐第四次文物普查新发现文物申报第九批云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推荐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第九批红河州文物保护单位。

2.项目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2文物安全工作经费:认真履行文物安全责任职责,常态化开展文物安全检查,组织开展各节假日文物安全检查以及日常文物安全巡查36次,安全检查共出动工作人员69人次,检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一般文物点,针对不可移动文物的用火用电、安防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水源、电气线路、燃香烧纸和应急管理设施,逐一排查安全漏洞、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发现安全问题2处(灭火器过期未更换、私拉乱接电线),均已督促相关人员整改完毕。全市32处文保单位均配备灭火器,年初于1处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新增设微型消防站1座。完成1处州级文保单位视频监控摄像头购买更换。采购消防灭火器109个,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配置灭火器30支。

3.项目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持续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展实地调查核查,整理、录入调查资料和信息数据,4月完成普查工作第二次支付15万。截至目前已复查三普不可移动文物213处,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13处,已完成实地调查和文物数据整理录入上报工作。

四、绩效自评结论

我单位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1文物保护及修缮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2文物安全工作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项目3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绩效自评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决策情况分析

文物管理所制定了年度预算整体绩效目标;整体绩效目标制定依据充分,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相符;整体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衡量。申报预算资金项目设立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明确、合理;项目绩效目标充分细化、量化。预算编制完整,与履职目标相匹配,编制依据充分。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需要通过项目资金进行弥补。重点支出保障率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

文物管理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部门预算执行率99.87%;本年度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资金,部门整体结转结余变动率-36.46%;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率0%,“三公”经费控制率85.71%;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124.87%,原因是增加软件和购买电脑的采购资金支出;我单位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我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产出情况分析

文物管理所重点工作办结率100%,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率和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文物管理所按照部门职责完成相关工作并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履职效益,提高市民对我市文物的了解,增强市民对文物的保护意识,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影响。预算年度中部门未发生过违纪违法情况。

六、部门整体支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及原因分析

无。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无。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科学设置支出科目,规范财务核算,完整披露相关信息。

(三)加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完善相关内部管理制度。通过清理制度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八、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附件2:开远市文物管理所2025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审核.xlsx
附件【附件3:开远市文物管理所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审核.xlsx
附件【附件4-2:开远市文物管理所2025年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审核.xlsx
附件【附件4-3.开远市文物管理所2025项目支出汇总表-审核.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