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721
-
发布机构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7-06
-
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局机关设16个内设机构,按行政区划设立7个派出机构,下设3个事业单位: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参公管理),开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开远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
2、主要工作职能。
开远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许可;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开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负责辖区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1、坚持依法理财,主动接受监督。严格遵守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依法行使行政决策权和财政管理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开展预算公开,加强部门财经工作的透明度,减少部门自由裁量权,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2、完善部门制度,规范财经行为。完善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内控风险、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编报预决算,按规定的用途拨付和使用财政资金,做到程序合法化、数据准确、情况真实、内容完整。
3、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单位自查、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对检查中发现的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滞留财政资金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3,114,076.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14,076.7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基本支出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816,101.71元,
2.项目支出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2,511,771.36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设立以市场主体培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导向,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职责相匹配,绩效目标设定了相关联和绩效指标,绩效指标已细化和量化。指标体系涵盖了产出指标、时限指标、满意度指标等。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根据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单位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加快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按照组织实施主体不同,分为部门自评和财政评价。
1、单位自评是由本单位财务科牵头,其他实施主体科室配合;
2、财政再评价是在对预算部门提交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后,财政部门再次实施的绩效评价;
3、财政重点评价是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2019年,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整体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实担当,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监管工作目标任务,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筑牢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净化消费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2.经济效益。
2019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切实做好厉行节约工作,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和培训费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实行限额把关,会议费和培训费严格按年初计划和制度规定的标准执行,“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对于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凡单位购买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政府采购执行率达到100%。
3.社会效益。
(1)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成效显著, 2019年以来,我局围绕企业和消费者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化妆品、传销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大力查处假冒侵权、无证销售卷烟等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共查处案件78起,应收罚没金额163万余元。其中食品类案件16起,罚没金额31.24万元;药品类案件5起,罚没金额5.91万元;化妆品类案件3起,罚没金额1.13万元;传销案件19起,罚没金额3.80万元;假冒侵权案件8起,罚没金额11.70万元;无证销售卷烟案件10起,罚没金额0.57万元;广告违法案件3起,罚没金额10.57万元;无照经营案2起,罚没金额1.3万元;特种设备案3起,罚没金额9万元;价格违法案1起,罚没金额83.74万元;计量案件2起,罚没金额0.53万元;其他案件6起,罚没金额3.54万元。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市实现新设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申领税务发票3个工作日内全面完成。
进一步规范登记窗口建设,严格执行企业登记注册“形式审查”制度,积极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对简易许可事项实行“当场核准登记制”,对一般许可事项实行“审核合一登记制”,对复杂许可事项实行“一审一核登记制”,进一步推进窗口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3)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共接待消费者来电来访咨询61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40件,争议金额46.1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5万元;受理并依法处理举报42件。积极推进“诉转案”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件,罚没金额0.4万元。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管理,目前我市正常运行“消费维权服务站”29个,共受理并解决消费者投诉15起。
(4)严守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底线,2019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4.行政效能:
(1)全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全年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样品245组,完成各类食品监督抽检203批次。
(2)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举措,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网上办“零见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信用监管初显彰力,“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3)加强对省市县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职能科室的业务工作能力。及时组织科、室、队、所负责人学习市政府出台的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的学习。
(4)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五)年度工作总结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规范民主评议党员。
加强市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完成职责划转、人员转隶,制定机构编制方案,确保工作衔接到位。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任务分解、签订廉政承诺书等方式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通过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自纠、廉政谈话等,增强廉洁自律。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以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庭审旁听等方式,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坚持狠抓监管执法,重拳打击违法行为。
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成效显著。2019年以来,我局围绕企业和消费者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化妆品、传销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大力查处假冒侵权、无证销售卷烟等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共查处案件78起,应收罚没金额163万余元。其中食品类案件16起,罚没金额31.24万元;药品类案件5起,罚没金额5.91万元;化妆品类案件3起,罚没金额1.13万元;传销案件19起,罚没金额3.80万元;假冒侵权案件8起,罚没金额11.70万元;无证销售卷烟案件10起,罚没金额0.57万元;广告违法案件3起,罚没金额10.57万元;无照经营案2起,罚没金额1.3万元;特种设备案3起,罚没金额9万元;价格违法案1起,罚没金额83.74万元;计量案件2起,罚没金额0.53万元;其他案件6起,罚没金额3.54万元。
重点领域监管及专项整治力度持续增强。开展春节、清明节烟花爆竹联合大检查,排查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28条,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80余件。开展电动车产品专项检查,查扣未列入产品公告目录的四轮电动车28台。开展网络经营主体“线上”检查317户次,“线下”检查36户次。开展春节、国庆等节日期间的旅游市场安全联合检查。做好寄递物流安全管理、合同行政监管、动产抵押登记和信息公示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烟违法行为,端毁自动售烟窝点6个,查扣自动拍售卷烟机4台,查获无证经营户185起,查扣卷烟6438.7条。配合市动检所查获并销毁问题鲜猪肉及制品7498公斤,案值约9.5万余元。联合公安部门查获并销毁三无冻品12010公斤,案值约48万余元。开展打击传销整治行动,成功捣毁传销窝点13个,查获涉嫌传销人员155人,解救7名被骗人员,教育劝返涉嫌传销人员146人,移交公安刑事拘留9人,行政处罚27起。检查涉嫌非法集资经营主体10家次,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非法集资线索1条。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执法检查,查获无照无证流动摊点3户,收缴私自刻录光盘40盘。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和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矛盾和纠纷,共受理并办结价格举报件36件。开展殡葬服务收费专项检查,对查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针对今年猪肉价格上涨的情况,及时向猪肉经营者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同时开展猪肉价格监管专项执法行动,未发现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互联网广告、户外广告、非法集资广告、重点领域广告的监管,截至目前,检查监测各类媒体广告1138条次,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1件。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户外临时广告整治,共收缴牌匾式广告牌400余块,责令商户停止噪音扰民200余户次,处置车身广告、违停车辆100余辆,清理“牛皮廯”小广告300余处。开展集贸市场秩序和环境整治,共督促、帮助市场查找并整改各类问题70余个,市场环境卫生、占道经营、划行规市等方面均有了明显好转。
3、坚持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以“放”为导向,实现登记注册提速。一是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了企业注销各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同步指引”一网办理,企业“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二是推广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登记,突破了地域空间和办公时间的限制,将传统的“面对面”服务转变为“键对键”服务,实现了工商登记服务从8小时向24小时延伸。三是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市实现新设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申领税务发票3个工作日内全面完成。四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聚力“照后减证”,破解“准入不准营”,切实为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提供便利。五是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功能,加强信息互用、材料通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需提交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及登记事项证明材料,实现市场监管证照办理“一码通”。
以“管”为抓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一是牵头做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截至目前,全市29家部门共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录入涉企信息2456条,信息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小微企业扶持、联合惩戒、抽查检查等。二是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省局下达任务数683户,目前我局已经完成并公示675户。三是稳步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今年我市的企业年报率98.56%、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98.46%、个体工商户年报率96.31%,均位列全州第一。四是开展清理注销和吊销工作,采取上门和电话联系等方式,督促各类未经营且有注销意愿的市场主体办理注销手续,截至目前,共督促办理注销企业31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2户、个体工商户1150户。
4、坚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助推产业提质增效。
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一是大力度宣传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落实质量发展纲要。二是开展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45个,现已送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三是做好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完成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年审备案4户,并对我市各生产企业开展了巡查。
突出标准化和品牌战略。一是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截至目前,我市共有18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94项标准,涵盖439种产品。二是开展好商标引导培育工作,加强商标管理运用的行政指导,规范商标使用行为,我市今年新申请注册商标32件,登记在册的注册商标共465件。
5、坚持底线思维,严守安全底线。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2019年,联合市疾控中心对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监管人员100余人开展了业务培训,举办了3期共计370人次参加的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把经营许可环节,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644户。开展食品监督抽检工作,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样品245组,完成各类食品监督抽检203批次。推进食品安全企业自检工作,截至目前企业利用快速设备检测食用农产品24009批次,合格23702批次,合格率98.72%,对检测不合格的食品,检测单位均已采取无公害销毁处理。持续开展餐饮行业操作规范整治,截至目前,共检查餐饮经营户3100余户次,对屡教不改的进行当场处罚,处罚61户次。完成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19次共计8500人次。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目前我市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83家,登记备案小作坊91家,今年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90家次,发现一般隐患并整改55处,下发责令整改7次。积极做好野生菌食用中毒防控工作,发布防范通告2期,通过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发布宣传知识3期,编发温馨提示短信6000余条,发放宣传挂图6000余份、宣传手册10000余份、扇子1000余把。
构筑药品安全屏障。加强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共检查解化氧气厂1次,药械批发企业231家次,药械零售(连锁)经营企业532家次,医疗机构246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份。扎实开展“四项监测”工作,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00余例、医疗器械50余例、药物滥用300余例。
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截至目前,我市特种设备数量(在册)共有4035台,在用3802台,今年来,共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82家,155台;办理注册登记41家,89台;办理变更、注销42家,490台;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3.08千米。强化特种设备日常监管,着力抓好专项整治,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7家次,下达监察指令书15份,督促企业消除安全隐患52处,检查重大安全隐患4项,目前设备已拆除并办理了设备注销手续。
5、坚持立足市场监管职能,服务中心工作。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依法打击各行业中存在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共检查各类集贸市场及旅游景点74个次,旅游公司8家,KTV、酒吧等娱乐场所165户次,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查问卷650份。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一是全覆盖做好走访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8轮走访,精准掌握挂包户的实际情况,明晰各贫困户的致贫原因,科学制定帮扶措施,精准施策。二是切实解决挂包村实际困难,在旱情严重时,为挂包的中和营八家村委会筹集自来水管改造经费3万元;着力提升乡村人居环境,为挂包的中和营响水村委会筹集提升人居环境经费3万元;为挂包的中和营米朵村委会筹集扶贫资金5万元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19年,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入市财政绩效评价的项目共有10个,分别是市场专项整治经费5万元,市场监管经费9.5万元,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抽验经费10万元,企业个体登记注册监管经费10万元,商标注册、广告监管经费5万元。食品、药品监督执法经费20万元,食品药品稽查执法装备经费6万元,消费者权益保护经费9.5万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经费5万元,质量综合管理工作经费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立紧紧围绕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职责,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商事制度改革、市场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主要工作任务,绩效目标具有操作性,可量化。
(三)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1、本单位自行监控,本单位根据年初预算编制设立的绩效目标,及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问题能提出相应的纠偏措施或建议。
2、财政重点跟踪监控,财政针对专项资金管理可能存在较薄弱环节的民生支出热点项目,重点跟踪监控。
(四)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按照组织实施主体不同,分为部门自评和财政评价。
1、单位自评是由本单位财务科牵头,其他实施主体科室配合;
2、财政再评价是在对预算部门提交绩效自评报告进行审核后,财政部门再次实施的绩效评价;
3、财政重点评价是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的绩效评价。
(五)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2019年各个项目工作经费及时足额到位,保障我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监管工作目标任务,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登记时间,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筑牢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净化消费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
2.经济效益。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完善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各专项资金的使用均能严格按照规定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支出审批报销程序,做到了无虚列套取;无截留、挤占、挪用;无开支超预算或超标准等情况,2019年我局共查处案件78起,应收罚没金额163万余元。
3.社会效益。
(1)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成效显著, 2019年以来,我局围绕企业和消费者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化妆品、传销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大力查处假冒侵权、无证销售卷烟等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共查处案件78起,应收罚没金额163万余元。其中食品类案件16起,罚没金额31.24万元;药品类案件5起,罚没金额5.91万元;化妆品类案件3起,罚没金额1.13万元;传销案件19起,罚没金额3.80万元;假冒侵权案件8起,罚没金额11.70万元;无证销售卷烟案件10起,罚没金额0.57万元;广告违法案件3起,罚没金额10.57万元;无照经营案2起,罚没金额1.3万元;特种设备案3起,罚没金额9万元;价格违法案1起,罚没金额83.74万元;计量案件2起,罚没金额0.53万元;其他案件6起,罚没金额3.54万元。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市实现新设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申领税务发票3个工作日内全面完成。
进一步规范登记窗口建设,严格执行企业登记注册“形式审查”制度,积极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对简易许可事项实行“当场核准登记制”,对一般许可事项实行“审核合一登记制”,对复杂许可事项实行“一审一核登记制”,进一步推进窗口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
(3)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目前共接待消费者来电来访咨询610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40件,争议金额46.1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5万元;受理并依法处理举报42件。积极推进“诉转案”工作,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件,罚没金额0.4万元。加强“消费维权服务站”管理,目前我市正常运行“消费维权服务站”29个,共受理并解决消费者投诉15起。
(4)严守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底线,2019年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4.行政效能
(1)全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强化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执法,全年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样品245组,完成各类食品监督抽检203批次。
(2)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举措,积极推进企业全程网上办“零见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信用监管初显彰力,“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3)加强对省市县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方面制度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各职能科室的业务工作能力。及时组织科、室、队、所负责人学习市政府出台的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的学习。
(4)严格制度执行,特别是“三公”经费的预算控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招待费用审核审批程序,“三公”经费较好地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
2、绩效评价资料收集不全面。主要是社会效益方面的资料不够全面,尽管诸多执法工作引起了不同范围内的社会关注和好评,但由于对相关资料的收集不注重或不及时,致使在评价过程中缺乏有说服力的证据。
3、人员严重空编与工作任务繁重矛盾日益突出。
六、改进措施
1、提高预算执行率,均衡预算执行进度。把绩效考核与内部控制结合,进一步细化内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按季度定时考核,确保按时完成年度工作计划,提高预算执行率。对照财政要求的全年执行进度,均衡全年预算执行进度。
2、增强干部职工绩效意识,加大对收集社会效益方面绩效评价资料工作的投入。
3、争取市人民政府支持,早日解决我局人员空编严重的问题。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0日
联系人:谭建华
附件【附件2 2019年年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附件3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项目绩效目标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