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财字〔2017〕189号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我局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原开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开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并组建,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局机关设1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应急协调科、政策法规科、注册许可科、市场主体监督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和标准化科、计量及认证认可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监管科、食品生产监管科、药械化妆品监管科,加挂“开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下设2个事业单位:行政执法大队、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办公室;按行政区域设立7个市场监督管理所: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小龙潭市场监督管理所、羊街市场监督管理所、中和营市场监督管理所、大庄市场监督管理所、碑格市场监督管理所。
截至2016年年底,我局实有编制149人,其中行政及参公编制136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177人,其中在职132人,离退休45人。在编实有车辆23辆。
2.部门职能概述
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
(2)推动建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责任主体、市政府负总责的机制,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社会信用体系,完善质量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3)负责辖区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牵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许可;办理机关、社团、企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登记;负责计量器具制造、修理监督管理,统一管理计量及认证许可。
(4)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5)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监管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负责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著名商标的受理、初审;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指导广告业发展;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规范广告经营和发布行为;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实施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7)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商品)的违法行为;组织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商品包装物减量工作。
(8)负责管理和指导辖区质量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市提高质量水平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工程设备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负责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辖区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计量器具生产、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开展能源计量监督检查。
(10)负责辖区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开展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工作;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进开展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组织推动和监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兴市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11)负责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受理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和使用登记,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证和监督管理;负责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的上报和调查处理;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12)负责辖区食品生产(除高风险、食品添加剂以外)、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省、州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制定辖区监管年度计划,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负责辖区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负责保健食品市场监督管理。
(13)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对辖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负责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信息化(电子监督管理)建设工作。
(14)负责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总体质量状况的评价性抽样检验和监督性检验工作,负责辖区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的监测、上报处置工作;负责实施辖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价工作。
(15)承担开远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承担食品安全监督考评和协调指导职责,协调辖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16)负责辖区相关市场领域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1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开远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6年我局财政拨款2124.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23.12万元,本年决算支出2117.4万元,总结余43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余107.82万元,项目支出322.49万元。
按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172.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84.9万元,对个人与家庭补助支出466.4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8.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5.2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2.45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4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零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经费30.7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三公经费”较上年52.6万元减少10.7万元,降低了20.34%。
三、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是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和“先照后证”改革,削平市场准入门槛,全力推进“放管服”,截至2016年底全市登记注册的企业达5823户,较2015年增长771户。
二是筑牢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巩固提升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和药品示范市创建成果,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试点工作进入考评公示阶段,国家食药监总局下达的“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课题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建立“553”工作机制,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得到全面加强,在热电汽循环产业园推行“八个统一”管理模式,园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药品追溯系统建设稳步推进,新版GSP深入贯彻实施,药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质量和标准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深入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战略,开远市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通过国家级验收,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23项技术规范通过专家技术审查,2016年11月我市被列入第一批省级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城市。
四是商标战略和地理标志认证纵深推进。全年新申请注册商标46件,推荐2家企业参加云南省著名商标申请认定, 3家企业参加红河州知名商标申请认定,启动开远市甜藠头、卧龙谷软香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五是特种设备监察扎实开展,坚持检查内容分类化、电梯标识标准化、人才队伍专业化、“四不两直”常态化、服务发展主动化、宣传形式多样化,切实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六是市场秩序不断规范。深入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加强旅游市场格式合同、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监管,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活动,重点打好非法集资、传销、走私、扫黄打非、缉枪治爆 “五场战役”,净化农资、网络、机动车(电动车)、成品油、物流、烟花爆竹、旅游“七个市场”,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1件。
七是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以3.15活动为契机,创新开展舆论宣传,畅通12315热线转办申诉举报途径,及时处置消费者投诉316件,办结316件,解决争议金额42.7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68万元。
四、部门财务管理情况
我局制定了《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管理制度》《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固定资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差旅费管理制度》《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务专管员(报账员)工作规定》《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管理制度》《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我局财务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财务规章制度的同时,系统阐述了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专项资金等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四、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依据
开财字〔2017〕189号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对开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的预算配置、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内容的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部门整体支出评价原则、指标评价体系、评价方法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原则:遵循客观公正,操作简便高效,尊重客观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2、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指标体系包括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本次主要参照了财政部门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相关内容,根据部门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调整细化。
3、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投入产出效益分析法、比较法等方法。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过程
1、前期准备:按照绩效自评工作需要,组成以王艳菊同志为组长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了认真学习,掌握政策。
2、组织实施:核查2016年度同级财政预算批复执行及部门整体支出情况,着重核查了“三公经费”及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根据部门职能和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目标进行了绩效考评。
3、分析评价:对评价过程中收集资料进行归纳,汇总分析,依据设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评分,形成了综合性书面报告。
五、存在的问题:
预算编制有待更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
六、整改及工作建议:
一是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
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是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四是财政资金按进度拨、支付,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