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 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支出行为,进一步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我局以云南永盛会计师事务所《开远市统计局2019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为基础,对照绩效评价报告中我局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按有关事项进行整改,情况如下:
问题1:申报预算时绩效目标指标明确性不足
开远市统计局2019年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项目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时,未将绩效目标充分量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
整改:按照国家、省、州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和审核验收工作要求,对全市普查登记的规范性、单位调查质量、主要指标数据的填报质量等开展了全面检查,及时做好普查数据的审核、修正、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国家、省、州开展了普查数据质量事后抽查,按事后质量抽查指标设置绩效目标。目前各项普查数据待国家统计局最后审核认定公布。
问题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率较低
开远市统计局2019年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经费项目年初设定绩效目标8项,实际完成7项,未完成1项。
整改:社会公众或统计对象满意度调查。主要是由于满意度指标值设置较高造成的。
开远市统计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