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远市统计局为开远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能为:(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市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2)负责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的有关工作。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统计资料。(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4)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软件业、计算机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社情民意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6)组织全市及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归口管理驻开中央、省、州属单位及市级各部门的统计报表,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8)依法审批或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9)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10)协助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11)收集、整理开远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有关统计的交流合作项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12)承办开远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我局按照国家和省、州统计部门的统一安排,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深化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和建设现代化服务型统计为抓手,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提升统计工作能力提升,全市统计调查工作有序推进,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扎实推进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和各乡镇(处)统计站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切实加强以国民经济核算工作为龙头的统计业务工作,进一步加大基层上报统计数据审核和检查力度,提高统计数据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有效开展好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四是积极稳妥地推进统计服务型统计建设,加强统计调查分析研究工作,提高统计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五是依法加大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力度,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统计局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统计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312.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2.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81.5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进行了艰边津贴标准、基本工资标准、改革性补贴标准、工资标准的调整及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等,所以收入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统计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28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01万元,占总支出的76.14%;项目支出68.65万元,占总支出的23.86%。与上年对比增长85.37万元,主要原因为:年内调整工资收入,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9.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6.7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进行了艰边津贴标准、基本工资标准、改革性补贴标准、工资标准的调整及公务交通补贴的发放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8.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68.6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培训费等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用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85.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年内调整工资收入,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1.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94%。主要用于保障开远市统计局机关、局属各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3.节能环保支出12.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开展各项节能环保调查工作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5%。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统计局2016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7.54万元,完成预算的44.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61万元,完成预算的69.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完成预算的27.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各项规定,严格开展厉行节约工作以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相关费用的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4.27万元,增长130.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91万元,增长70.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6万元,增长414.0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全国第三次农业普查相关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1万元,占61.14%;公务接待费支出2.93万元,占38.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公务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6年度,政务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工作检查考核、乡级到我局办理业务以及其他县市到我局交流学习等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开远市统计局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包括各级工作检查考核、乡级到我局办理业务以及其他县市到我局交流学习等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统计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2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车改后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年结转和结余中,信息事务、专项统计业务、统计管理、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等统计专项经费已支出,但因发票未到暂未实际列支,导致了结转和结余较大。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力争在2017年度列支各项结余。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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