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信访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364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信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28
  • 时效性
    有效

中共开远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开远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远市信访局依照《信访条例》,负责办理和接待来信、来访工作,对来信来访的反诉求认真记录,及时登记交办、转办到各个职能部门,并录入全国信访系统;同时,受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来信来访事项;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摸清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负责来访事项的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向州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情况分析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等各项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健全信访工作机构

开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定期分析研究布置群众信访工作。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会3次听取和研究群众信访工作;市政府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群众信访工作。市委联席会议组织召开群众信访稳定专题会议12,研究出台、转发了一系列中央省州级文件,对群众信访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分工中明确了分管或联系群众信访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为群众信访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其他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的群众信访工作。

2.抓好接访下访约访

为进一步巩固两访成果,年初就制发了《关于2016年度市级领导信访接待日程安排的通知》开办发﹝201641、《关于印发2016年市级领导重点约访视频接访日程安排表的通知》开办发﹝201642等,对接访下访约访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

3.抓实大信访格局

开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稳定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其他市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统筹好分管工作和信访稳定工作,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推进各项工作。

4.抓实矛盾排查化解

开远市信访工作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为主线,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沟通、协调、督查、服务等职能,大力治理重信重访、化解信访积案,扎实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活动,信访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市信访形势呈现三下降一好转的良好局面。即:信访总量逐年下降、集体访量逐年下降、重信重访量逐年下降、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5.努力化解信访积案

开远市始终把信访积案化解作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的重大举措,多措并举,抓牢抓实,努力减少信访存量,促进了全市信访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6.认真执行网上信访代理制度

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以及《红河州信访局关于开展网上信访代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开远市始终将网上信访代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2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117.1万元增加3.6万元,主要因为2016年信访工作任务较重,故2016年财政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6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2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109.23万元增加53万元,增加了32.7%,主要原因2016年信访工作较重增加经费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2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开远市信访局无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09.23万元对比了增加了48.52%,主要原因是相比2015年新增2名人员经费以及对乡镇信访经费补助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26%主要用于日常公用开支、劝访接访等、对乡镇信访经费补助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工资;

3.住房保障支出8.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1万元,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的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预算的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预算的19.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各项规定,严格开展厉行节约工作以及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相关费用的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55万元,下降4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99万元,下降4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6万元,下降50.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单位公务用车已移交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万元,占49.7%;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占5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1万元。主要用于到各个乡镇(处)、各单位进行信访协调、矛盾纠纷排查,到省州劝访、接访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开远市信访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统筹城乡发展课题研究、外单位前来考察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开远市信访局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信访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6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2.0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乡镇信访工作经费划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开远市信访局日常公用开支、劝访接访等、对乡镇信访经费补助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在本年结转和结余中,信访事务经费由于以前年度有结余资金,2016年度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支出,导致了结转和结余较大。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加强预算执行力度,力争在2017年度列支各项结余。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联系电话:7233244 联系人:周倩兰

 



附件【开远市信访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