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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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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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开远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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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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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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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开远市委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开远市信访局依照《信访条例》,负责办理和接待来信、来访工作,对来信来访的诉求认真记录,及时登记交办、转办到各个职能部门,并录入全国信访系统;同时,受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来信来访事项;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摸清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负责来访事项的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向州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情况分析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等各项工作。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有编制7个,6个行政编制,1个工勤编制,实有人员8人,超编1人;下属事业单位有编制3人,实有人员3人,无超编。市信访局在职在编实有人数 共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退休人员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办理和接待来信、来访工作;2.受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来信来访事项;3.排查矛盾纠纷工作;4.统计、分析来访事项工作,定期向州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情况分析报告,提出意见建议;5.按照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局内各项工作,做好日常事务工作。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6年开远市信访局总收入120.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部门决算总支出16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开远市信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开远市信访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4.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4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3.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以及单位公务用车已移交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2015年决算持平;运行维护费2.81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1.99万元,主要用于到各个乡镇(处)、各单位进行信访协调、矛盾纠纷排查,到省州劝访、接访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开远市信访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384人,接待费开支1.54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1.5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劝访、接访等产生的接待费用。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要求进行年度预算编制。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对2016年度开远市信访局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及履职效益等情况做出分析及评价;了解开远市农办2016年部门整体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为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 |
分 |
三级 指标 |
分值 |
评价标准 |
指标说明 |
得分 |
投 入 |
12 |
预算 |
12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5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局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单位)的人员编制数。 |
4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7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7分;“三公经费”变动率>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7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100% |
7 |
||||
过 程 |
64 |
预算 |
34 |
预算完成率 |
2 |
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1分,扣完为止。 |
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 |
2 |
预算控制率 |
2 |
预算控制率=0,计2分;0-20%(含),计1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
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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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结余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含留在二级单位账上的资金)与支出预算数的比率,反映和评价部门(单位)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1.结转结余率等于0的,得满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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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过1%扣1分,扣完为止。 |
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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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 |
8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过1%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控制数)×100% |
8 |
||||
非税收入管理 |
2 |
①实行收支两条线,计1分;②未发生截留、坐支或转移,计1分。以上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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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非税收入完成率 |
3 |
以100%为标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非税收入完成率=(2016年非税收入实际完成数/2016年非税收入预算数)*100%,有减免因素的,以非税局确定的为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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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执行率 |
6 |
100%以下(含)计满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应实行政府采购金额)×1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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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 |
22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9 |
①有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2分;②会计人员持证上岗,1分,③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2分;④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⑤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分。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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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的规定;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③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5分,扣完为止。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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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资料报送的及时性 |
2 |
按市财政相关要求,及时报送预算编制表、部门决算,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及其他资料,计2分,每出现一次未及时报送情况扣1分,扣完为止。 |
|
2 |
||||
过 程 |
64 |
预算管理 |
22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5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③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1分;④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1分;⑤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1分。 |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
5 |
资产管理 |
8 |
资产管理完整性(4) |
4 |
1.资产保存完整;是否有专人保管2.资产账务管理是否合规,帐实相符;3.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等资产实物量是否超标:4.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固定资产报废是否有完善的制度。报废处置是否合规。5.单位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合法。6、单位房产等重大资产是否违规或低价对外出租,房屋等重大资产处置收入是否按照要求收支两条线管理和使用。根据符合情况打分。一项不符扣1分。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单位)资产运行情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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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登记率 |
2 |
通过抽查盘点,确定部门(单位)账面固定资产总额与实际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情况。 |
1.固定资产登记率大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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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利用率(2) |
2 |
通过抽查盘点,确定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实际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
1.固定资产利用率大等于95%的,得满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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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及效率 |
24 |
职责 |
8 |
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 |
8 |
根据绩效办2016年对各部门为民办实事和部门重点工程与重点工作考核分数折算。该项得分=(重点工作完成数/交办数或下达数)×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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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履职 |
6 |
经济效益 |
6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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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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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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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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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效能 |
4 |
促进部门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推动网上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效果较好的计6分;一般3分;无效果或者效果不明显0分。 |
根据部门自评材料评定。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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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90%(含)以上计6分; 80%(含)-90%,计4分;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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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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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三)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开远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开财字[2017]18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开远市信访局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于2017年9月28日完成了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自评过程具体如下:
1.核实数据。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6年度和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2.查阅资料。查阅2016年度年初预算安排、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会计凭证。
3.进行调查问卷。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向社会群众、服务对象、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调查。
4.归纳汇总。对收集的评价材料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5.根据评价材料结合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评分。
6、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预算配置)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分值5分):本单位2016年度编制人数10人,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1人,在职人员控制率=10÷11*100%=91%,本单位该项指标自评分为4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分值7分):本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2.08万元,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12.08万元,本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为0%,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7分。
(二)过程
1.预算执行情况
(1)预算完成率(分值2分):本单位年初结转和结余为79.8万元,年初预算为120.0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37.63万元,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为81.17%,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分。
(2)预算控制率(分值2分):本单位本年预算控制率为0%,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分。
(3)结转结余率(分值3分):本单位本年结转结余率为23.19%,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3分。
(4)公用经费控制率(分值8分):本单位2016年度公用经费支出为65.04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为57.14%,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8分。
(5)“三公经费”控制率(分值8分):本单位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数为4.3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为36%,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8分。
(6)非税收入管理(分值2分):本单位无非税收入,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分。
(7)非税收入完成率(分值3分):本单位无非税收入,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3分。
(8)政府采购率(分值6分):本单位2016年度严格执行省、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实际采购金额为11.02万元,政府采购率为100%,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6分。
2.预算管理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分值9分):本单位已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财务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8分。
(2)资金使用合规性(分值6分):本单位2016年度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发生,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6分。
(3)会计资料报送的及时性(分值2分):本单位2016年度按市财政局的要求按时、按质报送部门预算编制、部门决算编制、绩效目标、自评报告和其他资料,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分。
(4)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分值5分):本单位2016年度预决算已按市财政局的要求进行了公开,本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5分。
(5)资产管理完整性(分值4分):本单位2016年度国有资产采购、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严格按照省、州、市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资产账务管理符合相关规定,账实已相符,资产实物由局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和并指定专人保管,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4分。
(6)固定资产登记率(分值2分):本单位2016年度进行了资产清查,全部固定资产登记造册,登记率为100%,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分。
(7)固定资产利用率(分值2分):本单位2016年度全部固定资产实际在用,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2分。
(三)产出及效率
1.职责履行(分值8分)
开远市信访局依照《信访条例》,认真办理和接待来信、来访工作,对来信来访的反诉求认真记录,及时登记交办、转办到各个职能部门,并录入全国信访系统;同时,受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转办的来信来访事项;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摸清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负责来访事项的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向州信访局和市委、市政府提供信访情况分析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等各项工作。
本单位2016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为100%,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8分。
2.履职效益
(1)经济效益(分值6分):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州信访群众工作局的具体指导下,开远市信访群众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信访群众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以解决初信初访为重点,积极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全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诉求无理的解释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6分。
(2)行政效能(分值4分):按照《信访条例》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以及《红河州信访局关于开展网上信访代理试点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文件要求,全市始终将网上信访代理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为了方便群众网上信访,市信访部门积极协调市网管中心于2016年4月21日在开远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设立了“网上信访”窗口,链接到云南省信访网站,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进行网上信访。目前,已开通了7各乡镇(街道)网上信访代理系统,为快捷高效解决信访问题提供了便利条件。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4分。
(3)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分值6分):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单位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问卷调查60份(本单位干部职工11份、服务对象29份、社会公众20份),从收回的调查问卷分析,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本单位干部职工等大部分对我单位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诉求、服务承诺以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满意率为98%。根据评价标准该项指标自评分为6分。
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测算,本单位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为98分,其中:投入绩效自评分为11分、过程绩效自评分为63分、产出及效率绩效自评分为24分。自评结果等次为“优”。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相关制度不够健全,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制度。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结果的运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
1.以后年度预算安排
结合开远市信访局结转结余资金情况及最终自评结果,希望保持现有财政收入。
2.评价结果公开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的要求,本次自评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通过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充分认识到:
1.部门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2.绩效管理不只是财务方面,而是涉及到安全生产、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管理。
3.在抓好财政支出工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产出及效率,这样才能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的工作效率的目的。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要加强重点工作督查,对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督查及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才能确保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