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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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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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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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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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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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201050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订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开远市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3)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建议。
(4)管理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工作;协助市政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的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监督管理本市行政区划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初审工作。
(6)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7)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强化震情意识,不断提升监测预警预报水平。
1.切实做好2023年开远市的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 2023年3月,印发了开远市地震局《2023年开远市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实施方案》,指导开展2023年的地震监测暨震情跟踪工作。按照《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管理制度等四项工作规范》及《开远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地震监测规范,推进开远地震监测预报相关工作再上新台阶。
2.加强地球物理场监测资料跟踪分析。每日跟踪分析本辖区各项地球物理观测资料变化,做好数据入库测项、数据预处理及数据跟踪分析工作,及时按学科组反馈进行整改。发现异常或环境干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第一时间上报。截至2023年9月我局的观测资料全部按要求进行入库、预处理,完成数据跟踪分析4条,工作日志273条。
3.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按照本局会商制度要求开展会商。不断提高震情会商的质量和水平。2023年度,召开月会商会9次,编写《震情跟踪月报》9期;与州局开展震情会商2次,参加旁听6次。
4.强化地震短临预测指标的实时监控和跟踪分析。震情跟踪工作中随时掌握指标变化情况,及时做好相关图件的动态更新以及本局观测数据分析。
5.做好宏微观异常的调查核实上报工作。强化地震异常判别,确保异常信息发现及时、判断准确;及时上报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2023年度上报宏微观异常核实报告各1篇。
6.加强地震宏观测报网管理。按照《红河州地震宏观测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局的实施细则,强化地震宏观测报网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工作日志,本年度,对三角海水库定点地震宏观测报人变更向州地震局作了备案;对7个宏观测报点开展3次巡察、3次水背景值测定,对7个宏观测报人员开展了现场培训。
(二)加强地震监测和各业务系统设施设备运维管理。
1.做好开远地震监测设施运维管理。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认真做好开远井各个地球物理量观测仪器及配套设备设施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巡检、维护,严密监控各类仪器运行状态。确保仪器运行正常;二是观测资料的连续、完整、可靠。截至2023年9月,我局十五水位完整率99.03%,十五水温完整率100%,九五数字化观测资料完整率达100%,二氧化碳100%。
2.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及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定期开展地震监测台站巡查巡检,做好台站沟渠防洪、杂草清理,做好看守人的管理,充分发挥台站看守人哨点作用。2023年度,我局在市辖区内所有的地震观测站设立保护标志。截至目前开远市地震监测设施及地震观测环境未出现干扰和破坏情况。
3.加强地震台站运维管理和定期巡检。按照《红河州地震监测预报管理制度》及省、州地震监测台站管理有关要求,全面做好辖区内各类监测台站巡查工作。2023年度,对强震动台巡查6次;对预警基准站巡查3次;对流体观测站巡查18余次。
4.加强信息节点和短波电台的运维管理。每周三按时开电台与地震局州监测中心进行联络,确保短波电台正常运行。按要求每月15日前后参加全州互联互通视频会议系统联调工作,2023年以来,通过互联互通与州局联络9次,通过电台与州局联络36次。
(三)加强震害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
1.积极推动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普查业务承接方已经完成地震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并向我局提交了相关报告,我局经过认真审核,按要求对该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相关人员多次参与了《开远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成果技术报告》的审核修改。
2.做好房屋设施抗震设防数据库更新。按照省州要求,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做好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2023年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工作。
3.依法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和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依法对云南能投红河电厂扩建工程下发了安评通知书,对安评单位进行了资质审核,对安评报告进行备案。
4.完成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2023年7月7日,开远市地震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地震第一响应人”暨地震灾情速报员培训。
5.按期完成2022年度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录入。2023年5月9日,对涉及应急基础数据填写单位的人员开展了培训,并在5月底如期完成了年度应急基础数据的更新工作。
6.做好重要节点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制定春节、高考等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段安保方案,切实做好地震安全保障服务工作。
7.加强地震应急物资管理。制定管理办法,对全市84部卫星电话和10部对讲机进行管理。明确责任人,定期调试应急设备。
(四)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与涉震舆情应对。
1.扎实推进农村地震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按照《红河州农村地区地震安全知识宣传工作方案》要求,通过组织人员参加农村安全知识巡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三话六学”实践活动、采用应急大喇叭播放民族语言的防震减灾知识、向20户以下村寨提供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活动深入到农村,挨家挨户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防震避险知识,指导农户开展地震应急演练等方式,向农村群众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
2.持续抓好常规宣传与重点时段宣传。一是重点时段的宣传活动情况。2023年5.12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紧紧围绕“防范灾害风险 护航高质量发展”的宣传主题,结合开远实际,积极推进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六进”活动;二是认真做好日常宣传工作。“6.5世界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科技宣传周”等大型集中宣传活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三是2023年开展专题讲座10场,组织参与宣传活动6场,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册。
3.抓好地震预警服务。一是把地震预警科普宣传融入日常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中,持续深入地提升社会公众对地震预警的认知程度及处置。二是全面推进开远中小学校地震预警终端全覆盖,60所学校完成预警终端的安装。三是争取省地震局支持15套预警终端设备,并在两个行政中心及学校和抗震救灾指挥部部分成员单位进行了安装。四是配合做好电视端、手机端地震预警试运行服务推广。
4.严格值班制度。全局职工严格执行震情24小时值班制度。要求全局人员24小时手机开机,今年以来未出现违反工作纪律情况,确保了震情传递畅通,工作联系无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科。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开远市地震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地震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地震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71.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19万元,占总收入的94.9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8.61万元,占总收入的5.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09万元,增长7.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0万元,增长2.9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39万元,增长605.2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海事卫星电话项目经费收入较上年增加15.17万元,减少地震灾害风险评估项目专项资金收入7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地震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64.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10万元,占总支出的72.97%;项目支出44.49万元,占总支出的27.0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09万元,增长3.8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1万元,下降1.16%;项目支出增加7.50万元,增长20.2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海事卫星电话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5.17万元,减少地震灾害风险评估项目专项资金支出7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1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4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监测预报工作7.26万元、防灾减灾工作1.8万元、购置海事卫星电话35.4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3%。与上年相比增加5.00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海事卫星电话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5.17万元,减少地震灾害风险评估项目专项资金支出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退休人员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2.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8%。主要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行人员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1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25%,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5%,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0万元,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11万元,下降7.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5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业务部门到本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地震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开远市地震局资产总额16.9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01万元,固定资产4.9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5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地震监测:指在地震发生前后,对地震前兆异常和地震活动的监视、测量。
群测群防:群体预测群体预防,发动广大群众共同检测与预防。
地震观测:用地震仪器记录天然地震或人工爆炸所产生的地震波形,并由此确定地震或爆炸事件的基本参数(发震时刻、震中经纬度、震源深度及震级等)。
联系人: 王迪 联系电话:0873-7223183
监督索引号53250201050401111
附件【地震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