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订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开远市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3.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建议。
4.管理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工作;协助市政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的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监督管理本市行政区划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初审工作。
6.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7.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执行国家防震减灾工作方针,围绕“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坚持科技创新,做好地震重点监视区防御工作,强化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依法对建设工程抗震实施监督管理。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开远市地震局),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地震局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决算总收入8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6.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资增加人员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4.7万元,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以及自治州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防震减灾工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5万元。开支与上年对比增加34.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以及自治州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6.1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车燃油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3.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地震工作业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省局防震减灾专项资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地震监测业务培训及短临震情跟踪监测、宏观观测员补助以及群测群防工作及震害防御宣传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4.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资福利支出、以及自治州津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经费支出69.1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33.63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正常运转,其他资本性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84.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33%。主要用于地震事业机构和工资福利支出56.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4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1%。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69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5.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5.82万元
4.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55.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7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6万元,完成预算的42.2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一些活动没有开展。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25万元,下降13.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1万元,下降1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4万元,下降15.5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加强廉政建设,压缩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9万元,占29.97%;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占25.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0(相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单位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9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用车,比2015决算减少0.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7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各级领导指导工作。仪器维修人员以及宏观异常核实人员产生的接待支出。地震局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地震局2016年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地震局运行经费支出10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增加调资、自治州补贴。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地震监测:指在地震发生前后,对地震前兆异常和地震活动的监视、测量。目前地震监测主要有几种划分方法,一种是专业与群众之分,指专业的地震台站和一些群测点,前者主要用监测仪器,如水位仪、地震仪、电磁波测量仪等,用来监测地震微观前兆信息;后者则主要靠浅水井、水温、动植物活动异常等手段,来观察地震前的宏观异常现象。
2、群测群防:群体预测群体预防,发动广大群众共同检测与预防,主要用于地质灾害、洪水等监测、防治方面,形成严密的监测网络。一般有“群测群防、土洋结合”、“群策群防、群专结合”等具体政策方针。我国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又多分散在偏远山区,治理难度大,防治任务重,对这些灾害隐患点都进行治理,财力不允许,也不可能,完全依靠专业队伍进行监测,也不现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必须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3、震害防御:指在破坏性地震发生之前,各级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及社会公众为增强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应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破坏性地震所造成的损失,组织开展的地震区划、抗震设防、抗震加固等工程性防御措施,以及防震减灾法规、政策制订和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物资储备等非工程性措施。
4、应急救援:指针对突发、具有破坏力的紧急事件采取预防、预备、响应和恢复的活动与计划。根据紧急事件的不同类型,分为卫生应急、交通应急、消防应急、地震应急、厂矿应急、家庭应急等领域的应急救援。
5、地震观测:用地震仪器记录天然地震或人工爆炸所产生的地震波形,并由此确定地震或爆炸事件的基本参数(发震时刻、震中经纬度、震源深度及震级等)。地震观测包括微观和宏观两种,宏观是通过动物、植物、井水等反常现象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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