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2016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6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局属行政机关,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现有财政供养人员12人。
开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行政中心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维修工作。负责行政中心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工作。负责会务中心的管理及行政中心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公务员小区的协调管理工作。管理好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服务工作。负责行政中心的后勤综合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公务用车定编审核工作。完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会务服务工作
提升会务员素质,提高会务服务水平。一是邀请礼仪老师对会务员进行礼仪培训,提升会务员自身素质;二是对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进行准确登记,做到会前有准备、会间有保障;三是对多媒体仪器设备进行更新改造,确保会议期间运行正常。
二、安保工作
加强对安保人员日常工作的监管力度,做好行政中心、为民楼的安全保卫工作。一是按照《行政中心治安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行政中心安保日常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和考评;二是做好行政中心、为民楼的出入登记工作,关闭行政中心两道侧门,要求执勤安保人员对外来办事人员进行身份登记;三是按照《开远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行政村微型消防建设工作的通知》(开消防委发【2015】15号)文件要求,机关事务管理局就该项工作投入专项资金,在行政中心、为民楼监控值班室搭建微型消防站,购置防毒面具8个,可卸式消防水袋12条,对讲机6台。四是将行政中心监控设备提升改造工作全面完成,此改造工程有效提升行政中心片区安全保卫监控力度,监控面达百分百“全方位监控效果”。
三、保洁工作
加大对保洁人员的管理力度,确保行政中心、为民楼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要求保洁人员在“上班前、下班后”两时段认真清扫办公楼内的公共区域,保证公共区域干净卫生;二是要求保洁人员定期清洗办公楼内设置的公共用具,保证公共用具的干净整洁。
四、维修管理工作
2016年1-10月,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科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办公区设施设备维护工作做到早检查、早安排,早布置。一是保证会议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修行政中心报告厅、公共会议室座椅72把;二是加强对电梯的管理维护。按时向州质检局上报检验请示,做好电梯维保工作,维保电梯共计40次,更换行政中心电梯专用对讲机6部,更换为民楼电梯专用牵引设备1套,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三是对大楼内各单位装饰施工、安装防盗门、空调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后不影响办公楼美观,保证房屋安全和用电安全。四是做好各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接到各单位故障电话迅速到场,积极为各单位室内灯具、门窗、门锁、桌椅等提供维修服务。2016年1-10月,我局共对行政中心、为民楼各单位水、电、门窗等各类设施设备提供无偿服务745次;五是为行政中心机关食堂新装变压器1台,更换行政中心办公区高压互感器2台,有效保障公共设施的用电安全;六是加强周转房的维修管护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8套周转房的室内供水管、通电线路、灯具、门锁、太阳能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障周转房室内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工作
根据《云南省贯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实施方案》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以建设节约型机构为目标,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严格监督,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分别于今年2月、7月准时将《开远市2015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年报表》和《2016年上半年公共能源资源统计报表》报送至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有公共机构227家,建筑占地面积为120.27万平方米,用能人数达47531人(含在校学生)。
六、行政中心机关食堂改造工作
开远市行政中心机关食堂改造工程完工后于2016年4月底投入运营,截至目前,据不完全统计为全市各部门就餐人员提供就餐服务35600次,有效解决全市公务接待自助用餐和职工就餐需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实有人数12人。在职实有机关工勤人员12人。无离退休人员。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342.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54.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水电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公共服务费用的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331.9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0.12,占总支出的97%,住房保障支出11.81万元,占总支出的3%。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2.18万元, 主要原因分析是由于水电费、劳务费、维修维护费等公共服务费用支出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6.77万元。与上年279.74对比减少2.97万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行政中心、为民楼水电费放入基本支出内,2016年则将该项支出列为项目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项目支出5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015年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279.74对比增涨34.18万元,主要原因为物业管理费用及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基本支出27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及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各项业务工作的支出费用。
2. 项目支出55.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主要用于开支行政中心、为民楼水电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85万元,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8万元,完成预算的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3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维护费降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27万元,减少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4万元,增长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万元,占79%;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占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度,开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2人,公务接待费开支0.46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0.41减少0.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公务考察、交流学习产生的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43万元,与2015年195.26对比减少29.83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水电费开支列为项目经费开支。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
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预算:是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联系电话: 7231999 联系人: 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