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红十字会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3642
  • 发布机构
    开远市红十字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28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开远市红十字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社会募捐、社会救济、应急救护知识培训、社区红十字服务、推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艾滋病预防与关怀、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和对外交往与合作等各项工作。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6年,开远市红十字会围绕市委八届七次、九届一次全体会议和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以三救三献工作为切入点,多样化服务民生,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全年筹集救助资金物资价值48.41万元,支出43.62万元,助医、助困、助学共计3600余人次。开展了关爱贫困山区受灾群众、博爱送万家0—14周岁儿童进行先心病筛查等工作。争取到云南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微公益博爱图书角活动项目3个,获得捐赠图书1500余册。

2.培训初级卫生救护员5636人。加强应急救护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培训应急救护师资14名。围绕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服务防灾减灾,扎实推进救护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工作,普及应急救护知识1414人次。

3.2016年,通过公众号发布微信45期次,30名开远市民通过采样登记,成为中国造血干细胞库的捐献志愿者。2名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成功捐献造血干细胞。有8名开远市民进行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并领取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卡。

4.围绕 “红十字:处处为人人活动主题,在全市开展红十字博爱周系列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在《开远市讯》刊登红十字知识宣传专刊1期,发放宣传资料及物品1.5万份。

5.争取各级资金、物资支持,对3所红十字青少年示范校开展规范化建设,投入资金1.8万元,营造学校红十字文化氛围,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进行。

6.联合开远市政协工青妇组、小龙潭监狱志愿者协会开展爱心墙公益活动,为爱心人士提供爱心传递及为社会困难人群提供衣物的便捷公益场所协调市国税局、市教育局第三幼儿园等单位及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到农村、特殊学校、敬老院开展志愿服务2016年开展活动12次,参与志愿者138人次,受益群众1225人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远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收入合计85.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1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38.96%,主要原因分析:2016年工资调整,增加了财政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远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支出合计88.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49万元,占总支出的94;项目支出5万元,占总支出的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较上年70.8625%,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红十字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4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7.82%,主要原因分析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待遇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6.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3.7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保障开远市红十字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争取到项目开展群众性文艺宣传活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红十字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长25%,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调整,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主要用于群众文化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用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3.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主要用于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3万元,占7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万元,占17%;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占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53万元。根据云南省红十字会工作安排,开远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1人)参加省红十字会出访团(1个),到埃及红新月会(法尤姆省塔米亚市分会)、南非西开普省社区福利基金会交流应急机制建设和人道救助工作,探讨艾滋病预防和关怀、交流筹资募捐方式等,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末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三献宣传、精准扶贫、贫困学生困难家庭走访、救助(资助金)发放、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6年开远市红十字会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事业发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接待人次105(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全年末发生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红十字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4万元,下降4.9%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 三救”:是红十字会的核心业务,即救灾、救助、救护

  2. 三献”:是红十字会的核心业务,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3. 志愿服务是指在不求回报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促进社会进步而自愿付出个人的时间及精力所作出的服务工作

  4. 应急救护培训:应急救护是指在突发伤病或灾害事故的现场,在专业人员到达前,现场第一目击者为伤病员提供初步、及时、有效的救护措施。《中国红十字会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红十字会履行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的职责。

  5. 造血干细胞捐献:是造血干细胞捐献移植的前提,《中国红十字会法》第三章第十一条规定,红十字会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6. 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表达其逝世后无偿捐献器官用于救治器官衰竭患者的意愿,并按照相应程序进行登记注册的行为。

 

 

 

联系电话:0873-7235960         联系人:余志敏  

 

 



附件【开远市红十字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