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一至三季度收入征收入库金额为16.1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8.51万元。
第一季度收入征收入库金额0.1万元(其中:其他收入0.1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0.5%,较上年同期增加0.1万元,增加情况的原因为:2017年第一季度泸江社区违纪资金上缴。
第二季度收入征收入库金额12.60万元,其中:①、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为8.58万元②、其他利息收入为4.02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68%。累计执行数为12.7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69%,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增加5.57万元,增加原因为:2017年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增加。
第三季度收入征收入库金额3.47万元,其中:①、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为1.89万元②、其他利息收入为1.58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19%。累计执行数为16.17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87%,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增加8.8万元,增加情况的原因为:2016年第三季度利息收入上缴时间为第四季度,2017年度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增加。
二、2017年度一至三季度基本支出金额1381.1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792.09万元。
第一季度基本支出金额492.61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的27%,较上年同期增加35.51万元,增加原因为:人员工资调整。
第二季度基本支出金额448.29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25%。累计执行数为940.9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53%,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05.11万元,增加情况的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第三季度基本支出金额440.28万元,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25%。累计执行数为1381.18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77%,累计执行数较上年同期增加39.3万元,增加情况的原因:人员工资调整。
三、 2017年度项目支出金额为0,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第一季度项目支出金额0,当季度执行数0万元;第二季度项目支出金额0,当季度完成年初预算0%,较上年同期增减0万元;第三季度项目支出金额0,累计执行数为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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