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小龙潭镇人民政府
-
索引号000014348/2023-01283
-
发布机构开远市小龙潭镇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3-07-20
-
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200655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三、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小龙潭镇政府的主要职能 :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为农村经济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4)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群众提供优良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确保社会稳定。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小龙潭镇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镇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计划、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招商引资、企业管理、统计、扶贫、安全生产、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食品安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5.乡村振兴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小龙潭镇设置6个综合服务中心和财政所: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党员干部教育、文化宣传、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3.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镇公用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优抚安置、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服务性工作。
5.应急服务中心。组织编制实施街道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预案演练,承担应对街道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调度指挥和灾情发布有关工作,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承办消防、民政救灾、地质灾害、水旱灾害、草原火灾、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安全生产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等服务性工作。
6.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农村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安全、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7.财政所:承担编制小龙潭镇财政预决算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管理;负责对行政区域内财政资金实施监督;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管理 。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资源优势,打造特色工业乡镇培育新兴产业。推动小龙潭化工园区申报成为全省首批化工园区,做好园区征地准备工作。提质发展热电汽循环利用产业园区,加快推进东方祥银集团豆制品产供销一体化、年产42万吨蔬菜脱水、园区二期和污水处理扩建、三期场地建设、四期前期建设等项目。整合小微企业资源。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我镇打造特色工业小镇的定位,启动特色工业小镇总规编制工作,将布局散乱的酿酒、古法制糖等90余家小作坊生产的产业聚集,加强科技服务和规范生产。
2.坚持标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持把防止返贫摆在重要位置,对摘帽村、脱贫户开展“回头看”,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坚持现行脱贫标准,严格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做实脱贫退出20条后续巩固措施,千方百计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发展产业、壮大集体经济,抓好医疗、养老保障,精准实施社会兜底保障,细化义务教育工作方案,持续保持零辍学,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科学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加大抗旱保民生水利设施投入力度,保障经济作物生产用水。引进成熟电商企业,以主流平台为优质果蔬畅通产供销链。推进农村电商产业发展,打造物流配送站、代理服务点,打通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谋好一村一品,做好特色产业。大力提升人居环境。继续实施人居环境“以奖代补”工作和爱国卫生“7+3”专项行动,巩固提升人居环境整治成果,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美丽乡村创建,争创一批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
4.加强保障,推进社会民生改善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依托园区、重点项目建设,增加就业岗位,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带动劳动力转移。提升“两保”参保率,健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体系,统筹推进公益慈善和扶老、助残、救孤、优抚等事业发展,精准施保。做好抗旱保民生。充分发挥现有库塘、“五小”水利工程、“百塘千窖”作用,确保安全,为山区农业生产提供用水保障。落实好冬春受灾、生活困难的救助。持续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医疗卫生服务,提升基层医疗急救、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助力卫生院改扩建项目落地。加强校园安防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抓实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加快新龙社区隔音隔尘围墙设计和建设。办好文化体育活动。
5.强化治理,完善平安法治建设开展“平安小龙潭”创建工作。加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加强平安和谐绿色矿区建设,进一步化解征地、搬迁等历史遗留问题。健全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扎实做好反邪教、缉枪治爆、扫黄打非、禁毒防艾等工作,确保群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不断得到巩固和提升。推进移风易俗,全面推行农村殡葬制度改革。塑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应急管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强化地质灾害的预防预报和处置工作,抓实汛期防汛和森林防火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制度,抓好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专项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6.绿色发展,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采取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高位推动面山绿化、矿区植被恢复和生态林保护,筑牢绿色屏障。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注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范化管理。提高优良水体比例,保证水环境安全。切实做好污染防治,大力实施环保技改项目,加大矿区扬尘治理力度,加强煤电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运行监控管理。做好园区外豆制品企业整治监管,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成果。
7.强化服务,加大政府自身建设健全主动工作机制,突出担当实干,主动作为,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深入推进“两转两强化”作风专项整治,切实“转思想,转作风,强化能力提升,强化执行力提升”为小龙潭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小龙潭镇党委、政府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财政所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3.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
7.应急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政府机关
2.财政所
3.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5.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7.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
8.应急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2年度收入合计35,165,163.7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65,163.7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131,956.13元,增长30.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131,956.13元,增长30.08%;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在编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加,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2年度支出合计35,165,163.77元。其中:基本支出18,574,287.57元,占总支出的52.82%;项目支出16,590,876.20元,占总支出的47.1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023,004.78元,增长29.5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005,563.40元,增长19.31%;项目支出增加5,017,441.38元,增长43.35%;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在编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加,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574,287.5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323,430.96元,占基本支出的77.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250,856.61元,占基本支出的22.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90,876.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682,003.22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1年市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经费10,070.00元;
2、2022年市人大代表活动调研培训经费1,550.00元;
3、2021年人大履职能力建设专项经费9,980.00元;
4、开远市小龙潭镇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经费570,000.00元;
5、小龙潭化工园区搬迁项目启动补助资金311,514.07元;
6、小龙潭镇新龙社区2022年运行管理补助经费1,200,000.00元;
7、乡镇街道信访工作经费10,000.00元;
8、“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规划编制经费630,000.00元;
9、2022年度红河州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300,000.00元;
10、开远市小龙潭镇纪检工作补助经费20,000.00元;
11、2022年乡镇街道妇联工作经费22,500.00元;
12、2022年综治维稳扫黑除恶专项经费20,000.00元;
13、无固定收入老党员定补资金13,440.00元;
14、党代表教育活动经费4,916.00元;
15、“智慧党建”建设运营经费50,000.00元;
16、2021年度“干部规划家乡行动”规划成果优秀村庄奖金补助经费50,000.00元;
17、农村社区党员教育培训经费10,000.00元;
18、2022年宣传部相关工作经费40,000.00元;
19、2021年农家书屋工作经费2,300.00元;
20、2022年乡镇武装部工作补助经费20,000.00元;
21、上级专款2021年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配套补助资金7,000.00元;
22、2022年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市级补助资金2,400.00元;
23、2022年公共文化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资金22,639.74元;
24、2022年文化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专项资金3,973.57元;
25、上级专款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5,045.25元;
26、农家书屋管理运行经费3,500.00元;
27、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员工资补助经费16,731.74元;
28、2022年老乡干部和老村干部对象生活补助金26,312.00元;
29、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45,985.05元;
30、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306,942.79元;
31、2022年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经费15,460.00元;
32、2021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管理经费30,032.00元;
33、2021年1至4月农村公益性公墓专项资金37,800.00元;
34、2021年农村公益性公墓专项资金41,700.00元;
35、2021年农村公益性公墓专项资金44,900.00元;
36、开远市小龙潭镇农村公益性公墓扩建工程专项资金800,000.00元;
37、2022年开远市居民遗体火惠民殡葬补助资金47,000.00元;
38、2022年残疾人事业专项经费21,200.00元;
39、2022年省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7,800.00元;
40、2022年第一批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补助资金40,000.00元;
41、2022年起义投诚人员60年代精减退职人员生活救助经费2,607.00元;
42、2022年第三次特困供养人员丧葬补助资金2,000.00元;
43、2021年全国艾滋病防治综合示范区项目专项资金2,110.00元;
44、2022年全州防治艾滋病进村寨集中宣传专项资金5,000.00元;
45、2022年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资金36,180.00元;
46、2022年计划生育信息员流动人口专职管理员补助资金34,440.00元;
47、“红河州惠民保”参保补助资金34,480.00元;
48、小龙潭镇工程款补助资金1,400,000.00元;
49、2022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40,000.00元;
50、2022年第二批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17,930.00元;
51、2021年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防控工作补助资金19,000.00元;
52、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专项经费8,376.00元;
53、2022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23,000.00元;
54、2022年烟叶生产第一期扶持专项资金69,900.00元;
55、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考核奖补助资金1,200,000.00元;
56、2022年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196,560.00元;
57、2022年国家级公益林护林员劳务费补助资金79,800.00元;
58、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3,480.00元;
59、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专项资金130,570.00元;
60、2022年省级公益林护林员劳务费补助资金74,100.00元;
61、2022年防火隔离带建设工程补助资金66,720.00元;
62、2021年义务植树基地建设项目补助经费310,000.00元;
63、2022年省级水利专项资金22,000.00元;
64、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河长制专管员补助经费32,730.00元;
65、防汛应急救灾专项资金30,000.00元;
66、2022年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员补助经费20,400.00元;
67、2022年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5,000.00元;
68、小龙潭镇乡村振兴绿差冲片区水库连通建设工程项目专项资金1,600,000.00元;
69、小龙潭镇乡村振兴优质蜜桃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50,000.00元;
70、小龙潭镇乡村振兴大棚蔬菜种苗培育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元;
71、小龙潭镇蔬菜育苗基地及林果上山种植基地后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0元;
72、小龙潭镇则旧村委会老勒小组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200,000.00元;
73、“千塘万窖”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0元;
74、小龙潭镇干热河谷地带农产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800,000.00元;
75、2022年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30,000.00元;
76、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经费80,000.00元;
77、2022年驻村工作队员经费214,200.00元;
78、2022年省级及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0,000.00元;
79、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产业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0元;
80、2022年动态监测帮扶资金100,000.00元;
81、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州级补助资金141,524.00元;
82、2022年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资金120,859.22元;
83、2022年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0.00元;
84、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90,000.00元;
85、2022年第一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9,717.77元;
86、2022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715,500.00元;
87、2022年第一批州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10,000.00元;
88、2022年第一批州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09,946.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7%。与上年相比增加5,867,787.01元,增长21.62%,主要原因分析:1.在职在编实有人数比上年增加,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2.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14,134.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支出及行政运行日常公用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乡镇武装部工作经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科普宣传员工作补贴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34,246.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96,17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47,57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计生办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05,16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主要用于村镇建设管理所人员工资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2,281,18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20%。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62,383.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主要用于交通管理所农村公路养护补助;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0,6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24,18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9%。主要用于应急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3,608.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77,8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2.6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5,808.1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7.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9,000.00元,支出决算为283,608.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77,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5,808.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森林草原消防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需求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的开展,购置森林防火车辆1辆,价值177,800.00元,车辆编制根据州级要求,不入乡镇编制,统一编入州级,车辆购置费未纳入年初预算;2.因车辆年限时间长,维修费用高的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82,649.94元,增长180.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77,800.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849.94元,增长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森林草原消防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需求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的开展,购置森林防火车辆1辆,价值177,800.00元,车辆编制根据州级要求,不入乡镇编制,统一编入州级,车辆购置费未纳入年初预算;2.因车辆年限时间长,维修费用高的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森林草原消防专用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指标需求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工作的开展,购置森林防火车辆1辆,价值177,800.00元,车辆编制根据州级要求,不入乡镇编制,统一编入州级。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各站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下乡进村开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71,290.55元,增加1,118,535.73元,增长42.17%,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开远市小龙潭镇资产总额128,875,511.72元,其中,流动资产110,480,659.58元,固定资产17,285,052.1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59,800.00元,无形资产35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060,610.2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37,288.2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19平方米,账面原值636,287.26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96项,账面原值306,206.23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86,602.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3,21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758,390.9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86,602.9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相关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本预算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中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是指政府用于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是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是指政府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是指政府城乡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是指政府在农林水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0200655301111
附件【开远市小龙潭镇2022年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