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
  • 索引号
    kysrmzf/2025-0005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14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2023年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上坡产业项目绩效再评价报告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1

(三)项目实施内容 2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

(五)组织管理情况 3

二、绩效自评情况 4

(一)绩效自评概述 4

(二)绩效自评结论 4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5

(一)绩效再评价依据 5

(二)绩效再评价方法 6

(三)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7

(四) 绩效再评价抽样 8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 9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9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二) 过程情况分析

(三) 产出情况分析

(四) 效果情况分析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七、存在问题

八、建议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局,扎实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按照开远市2023年国土绿化项目计划任务,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实施建设林果上山上坡2000亩,用于荒山造林种植生态林,助力提升周边村寨生态效益,增加森林碳汇储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该项目预算金额100.00万元,实际支出99.77万元,由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委托红河东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认开远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为项目施工单位,于2023年6月10日与中标单位签订了项目实施合同,2023年8月17日,项目竣工验收,并经红河东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了结算审核。

二、绩效再评价结论

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2023年乡村振兴局林果上山上坡项目绩效再评价得分83.75分,评价等级为“良”。本项目2023年度实际完成大庄乡桃树村委会种植生态林1500亩、龙潭村委会种植生态林500亩,共计2000亩,种植树种为湿地松,2023年8月17日经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监理单位及施工方验收合格后并由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二次验收通过,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项目施工合同,2024年1月1日由开远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聘请一名临时工对成活苗木进行管护,2024年3月由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将2000亩生态林分别移交桃树、龙潭两个村委会;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周边村寨生态效益,增加森林碳汇储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及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

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未建立项目绩效管理办法,未成立绩效自评组织机构,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到位,项目自评主要是通过汇总相关成果数据直接得出自评结论,未结合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对项目进行全面深度分析和评价,导致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程度不高;未按照下达的年度资金根据项目特点及项目管理过程等内容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导致该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细化。

(二)项目监督管理力度不足

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大庄乡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具体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日常工作,但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资金支出的监控和督促力度不足,导致“提供就业岗位5058人次”指标尚未完成;另外,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与项目施工单位开远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工程质保金重要条款,工程质量缺乏充分的协议保障。

四、建议

(一)建立绩效管理体系。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办法,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指标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同时真实、全面、客观地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提高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质量。

(二)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定期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产出目标执行进度和预计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汇总分析,形成相关跟踪、监控、检查记录或汇总分析报告,对项目执行进度情况及时上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加强项目的风险管理,通过约定履约保证金或工程质保金的方式对苗木成活及后期管护工作质量予以保障。

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

2023年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上坡产业项目

绩效再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

云华岭会评字﹝2024﹞第 号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发〔2024〕71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等的要求,云南华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开远市财政局的委托,于2024年6月至2024年7月对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2023年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上坡产业项目开展绩效再评价。现将再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大局,扎实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按照开远市2023年国土绿化项目计划任务,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2023年度完成建设林果上山上坡2000亩,用于荒山造林种植生态林,助力提升周边村寨生态效益,增加森林碳汇储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二)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及下达情况

根据《开远市乡村振兴局开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开乡振发〔2023〕7号),2023年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上坡产业项目安排资金100.00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实际完成林果上山上坡种植2000亩,支出金额99.77万元;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委托红河东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于2023年6月8日评审确认开远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为项目中标单位,于2023年6月10日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合同金额99.77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由红河东联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结算审核,审定支出金额99.77万元。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实际于2023年8月30日支付工程尾款19.77万元,累计支付99.77万元。

(三)项目实施内容

该项目由开远市乡村振兴局、开远市财政局组织,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在开远市大庄乡桃树、龙潭村委会种植生态林2000亩。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2023年3月1日,《开远市乡村振兴局开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开乡振发〔2023〕7号)下达本项目资金,同时下达了项目绩效目标表,下达的总体目标及年度目标一致,具体为:面山生态治理,在开远市大庄乡山区和半山区以及群众种植积极性高的地区种植经济林、生态林2000亩;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原则上不能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

2.绩效再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预算批复下达的预算绩效目标设置了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3个一级指标,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生态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5个二级指标以及发展产业面积、补助标准、项目验收合格率、项目完成时限、保护生态环境、受益群众满意度7个三级指标,具体目标和指标内容详见附件1。

再评价工作组结合绩效目标设置存在的问题和项目的特点,完善了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形成绩效再评价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再评价绩效指标共设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4个一级指标,下设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项目效益、受益对象满意度11个二级指标,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具体设置了20个三级指标。具体目标和指标内容详见附件2。

(五)组织管理情况

为规范项目管理及资金使用,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制定并印发了《开远市大庄乡2023年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上坡产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期限、项目目标、进度安排、检查验收等做出相应规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庄乡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具体处理国土绿化行动的相关日常工作。另外,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包括《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合同管理制度》《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具体指导项目实施。

二、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概述

开远市小龙潭镇人民政府收到《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发〔2024〕71号)后,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提交了《开远市大庄乡2023年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上坡产业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报告》”),从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周期、资金预算及使用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自评分析。

(二)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2023年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上坡产业项目到位资金100.00万元,实际支出99.77万元,结余资金0.23万元由市级收回,通过在桃树、龙潭村委会山区、半山区实施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上坡产业项目,发展生态林种植,有效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拓展绿色发展道路,促进林业产业化、生态化发展,不断提高开远市大庄乡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实现项目生态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项目效益良好。项目自评打分为99.9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自评情况详见附件3。

三、绩效再评价组织情况

(一)绩效再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订);

2.《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绩效的意见》(云发〔2019〕11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4.《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开财字〔2020〕181号);

5.《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云财绩〔2020〕11号);

6.《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发〔2024〕71号);

7.《开远市乡村振兴局开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开乡振发〔2023〕7号);

8.《开远市大庄乡2023年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上坡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9.其他相关依据文件。

(二)绩效再评价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再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采取自评与再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运用评价方法时,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具体采取审阅资料、数据分析、问卷调查法进行评价。

(1)审阅资料

收集与项目预算、管理、绩效相关的评价资料,形成绩效再评价的基础资料,并对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阅。查阅项目立项申报文件、项目管理情况、资金管理情况、验收情况报告、自评报告,对需要现场调查的问题做好记录。具体为:①对实施单位上报的自评报告进行认真审阅,核实项目单位自评工作是否按要求完成,评价完成的效果和质量,收集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②对项目实施单位填报的资金使用情况表、项目完成情况表进行审阅,对资金使用通过实地调查、原始凭证查阅等进行核实;③收集项目绩效的相关资料并结合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结果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

(2)问卷调查法

本次再评价,设计了受益农户林果上山上坡满意度的调查问卷,通过问卷调查,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日常组织协调管理情况,寻求完善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的建议,着重对项目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通过综合现场分析调查问卷,评价满意度指标的实现程度。

(3)数据分析

依据项目设立时的预算申报文件、预算批复下达文件,对照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评价项目实施内容与批复预算的完成情况;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评价项目是否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执行;依据项目资金计划文件和凭证,评价项目资金下拨、到位及使用情况;将项目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判断项目目标的实现情况;将项目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结合开展的问卷调查,评价项目预期效果和效益实现程度。

(三)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

再评价小组在参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的基础上,结合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上坡产业项目的特点,运用定量定性原则,确定了绩效评价指标。绩效再评价共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为投入15%、过程20%、产出35%、效果30%。

投入指标由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3个二级指标分解为6个三级指标,分别为:项目立项充分性、项目立项规范性、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预算科学性和资金分配合理性。

过程指标由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6个三级指标,分别为: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和绩效自评。

产出指标由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4个二级指标分解为5个三级指标,分别为:实施面积计划、新造林地苗木成活率、成活苗木后续移交管护情况、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产业项目资金。

效果指标由项目效益、受益对象满意度2个二级指标构成,同时将2个二级指标分解为3个三级指标,分别为: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受益对象满意度。

(四)绩效再评价抽样

再评价小组结合资金下达情况,从项目立项、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绩效自评等情况,对涉及的大庄乡桃树、龙潭村委会的2000亩生态林的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核查资金占本次再评价资金总额的100.00%;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通过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桃树、龙潭两个村委会抽取部分村民发放了调查问卷,对项目实施情况及项目效益完成情况进行了满意度的调研,以综合了解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以及取得的效益情况。

四、绩效再评价结论

(一)绩效再评价综合结论

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2023年乡村振兴局林果上山上坡项目绩效再评价得分83.75分,评价等级为“良”。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表2:绩效再评价得分情况表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投入

15.00

15.00

100.00%

过程

20.00

14.99

74.97%

产出

35.00

33.75

96.43%

效果

30.00

20.00

66.67%

合 计

100.00

83.75

83.75%

本项目2023年度实际完成开远市大庄乡桃树村委会种植生态林1500亩、龙潭村委会种植生态林500亩,共计2000亩,种植树种为湿地松,2023年8月17日经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监理单位及施工方验收合格后并由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二次验收通过,项目验收合格后根据项目施工合同,2024年1月1日由开远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聘请临时工对成活苗木进行管护,2024年3月由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将2000亩生态林分别移交桃树、龙潭两个村委会;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周边村寨生态效益,增加森林碳汇储量,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及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再评价结果,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基本完成了2023年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上坡产业项目的各项目标任务,其中“提供就业岗位5058人次”效益绩效及“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指标未完成,其余6项绩效指标均已完成,未实现比例为25.00%,各指标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表3: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

绩效指标名称

指标值

指标实现情况

完成情况说明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指标

产出数量

实施面积计划

≥2000亩

已完成

项目于2023年8月经乡镇初验,11月经市林草局验收合格,完成人工种植生态林2000亩,其中桃树村1500亩、龙潭村500亩。

产出质量

新造林地苗木成活率

2023年10月30日前,新造林地苗木成活率达85%(含85%)以上;不合格部分需于2023年12月31日进行及时补植补造

已完成

根据开远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上坡验收情况,经对不合格苗木进行补种养护,2024年5月13日小龙潭镇2000亩验收合格。

成活苗木后续移交管护情况

造林结束后(2023年10月—2024年12月),由中标公司聘请人员对新造林地进行人工巡护

已完成

项目施工单位开远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于项目验收合格后聘请王应文对成活苗木进行后期管护。

产出时效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100%

未完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完成种植2000亩苗木,并经乡镇及市林草局验收合格;但“提供就业岗位5058人次”指标未完成,指标完成率87.5%。

产出成本

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产业项目资金

项目成本≤100万元

已完成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产业项目资金预算100万元,实际支出99.77万元,执行率99.77%。

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

项目受益农户≥193户

已完成

根据提供的开远市大庄乡桃树、龙潭村委会石洞村民小组受益农户名册,项目直接受益群众193户,其中桃树村123户、龙潭村70户。

经济效益指标

提供就业岗位5058人次

未完成

根据开远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劳务费发放明细表,2023年度项目提供就业岗位105人次。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

≥90%

已完成

发49份调查问卷,收回49份(其中桃树村30份,龙潭村19份),49份满意,满意度为100%。

(三)绩效自评与再评价差异分析

本次绩效再评价得分 83.75分,等级为“良”,绩效自评打分99.90分,评价等级为“优”,通过再评价与自评的对比分析,二者存在的差异主要是:

1、评价程序存在差异。绩效自评由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通过初步汇总项目实施成果情况得出自评结论。绩效再评价通过收集与项目过程管理、资金使用等相关资料、开展实地评价、数据分析、撰写报告的方式开展。

2、再评价完善了绩效指标,评价更全面深入。再评价小组结合项目特点及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细化了项目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相关指标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根据项目特点设置了20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价,使评价的范围、尺度更加深入和明确。

五、绩效再评价情况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情况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和资金投入三个方面。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来看,此项评价满分15分,实际得分15分,得分率100.00%。项目立项经开远市乡村振兴局及开远市财政局批准,项目资金预算按照500元/亩测算,资金预算科学、分配合理并且能够及时足额到位,设置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相关,与资金预算匹配。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情况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个方面。从综合评价得分情况来看,此项评价满分20分,实际得分19.44分,得分率74.97%,其中资金管理得分率89.93%,项目管理得分率60.00%。具体为:

资金管理:该项目资金预算100.00万元,实际支出99.77万元,资金执行率99.77%;项目资金使用基本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由项目管理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对项目资金进行监督管理,但大额资金支付未见相关乡党委上会记录,同时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与项目施工方开远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中未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工程质保金。

项目管理: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根据《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财务收支管理办法》《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开远市大庄回族乡人民政府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成立了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和保障项目的实施和管理,项目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开远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聘请一人对成活苗木进行管护,但截至现场绩效评价日,未见对成活苗木的相关管护记录及监督检查记录;同时存在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到位情况,项目自评主要是通过汇总相关成果数据直接得出自评结论,未结合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对项目进行全面深度分析和评价,导致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程度不高。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情况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产出成本四个方面。综合评价得分情况来看,此项评价满分35分,实际得分33.75分,得分率96.43%,其中产出数量得分率100.00%,产出质量得分率100.00%,产出时效得分率87.50%,产出成本得分率100%。项目实际完成实施种植面积2000亩,资金支出99.77万元,2023年8月经乡镇及施工方验收合格后,2023年11月经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采用卫星影像图及GPS辅助定位对种植面积进行核查,通过采用随机抽取11个样圆方式对苗木成活率进行调查,二次验收合格,施工方开远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聘请两人对成活苗木进行管护,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提供就业岗位5058人次”指标未完成。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情况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满意度三个方面。综合评价得分情况来看,此项评价满分30分,实际得分20分,得分率66.67%。通过项目的实施提升了周边村寨生态效益,直接受益群众为开远市大庄乡桃树、龙潭村委会,受益农户193户,项目施工单位开远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聘用临时工进行苗木栽种及管护,提供就业岗位105人次;经对该项目涉及的直接受益对象桃树、龙潭村民进行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数49份(其中桃树村30份,龙潭村19份),其中受益对象对林果上山上坡项目实施情况满意及以上问卷数49份,满意率100%。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七、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

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未建立项目绩效管理办法,未成立绩效自评组织机构,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到位,项目自评主要是通过汇总相关成果数据直接得出自评结论,未结合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对项目进行全面深度分析和评价,导致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程度不高;未按照下达的年度资金根据项目特点及项目管理过程等内容将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导致该项目绩效目标编制不细化。

(二)项目监督管理力度不足

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大庄乡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具体处理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日常工作,但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资金支出的监控和督促力度不足,导致“提供就业岗位5058人次”指标尚未完成,同时开远市大庄乡人民政府与项目施工单位开远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未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或工程质保金条款,工程质量缺乏充分的协议保障。

八、建议

(一)建立绩效管理体系。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办法,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指标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同时真实、全面、客观地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提高绩效评价结果运用质量。

(二)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制度,定期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产出目标执行进度和预计效果等进行监督检查并汇总分析,形成相关跟踪、监控、检查记录或汇总分析报告,对项目执行进度情况及时上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加强项目的风险管理,通过约定履约保证金或工程质保金的方式对苗木成活及后期管护工作质量予以保障。


附件:1.绩效目标表

2.绩效再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表

3.绩效自评报告

4.绩效评价报告意见反馈表(部门)

云南华岭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昆明 

报告日期:2024年11月12日



附件【附件1-绩效目标表7.8.xls
附件【1.绩效自评报告(开远市大庄乡2023年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上坡产业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
附件【1.自评表(开远市大庄乡2023年乡村振兴林果上山上坡产业项目绩效评分表).xlsx
附件【附件4 报告反馈意见书.pdf
附件【附件2-绩效再评价评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