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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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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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碑格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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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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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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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200655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 三公 ”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
2、为农村经济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引导,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促进农民增加收入,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4、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群众提供优良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确保社会稳定。
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建第一
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乡党委班子始终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年初研究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4次。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始终严格落实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制度;2021年以来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巡听旁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和读书班等学习的重点内容,要求党员、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建立理论宣讲常态化工作机制,分众化常态化宣讲,一是及时组织全乡干部职工听取州、市宣讲团宣讲4场,受众330人次;二是将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新任村组干部培训课程,2021年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1期123人、新任村组干部培训2期171人。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碑格乡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全乡党史学习教育,认真抓好专题学习、读书班、“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工作。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2021年全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重点任务。指导下属党组织开展党史主题党日141次、“三会一课”90余次,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授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14场。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办事385件,展示新时代共产党员良好风貌。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按照开动员部署、学习教育、自查自纠、遍访民情、对照检查、问题整改、总结评估的要求步骤展“三查三访三评三提升”作风教育整顿,成立碑格乡“三查三访三评三提升”作风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集中学习9场次,座谈、走访、调研群众11000人次,收集意见建议260条,形成单位问题清单17个,个人问题清单130个。召开干部职工专题会议11场次,参与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97人,形成部门问题清单23个115项、制定整改措施115条,形成个人问题清单97个402项、制定整改措施402条,对标对表全面抓实问题整改,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截至目前共完成整改销号部门问题115项、个人问题402项。干部和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2.始终紧抓经济发展,不断提升碑格实力
碑格乡秉承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深化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决策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紧抓碑格经济发展。一是农村经济稳步发展。2021年,碑格乡预计农村经济总收入23990.77万元,比2020年22848.35万元增长5%,其中,就地转移劳务创收约351.44万元,异地转劳务创收1011.5万元;预计人均纯收入13510元,比上年12745元增长6%。全乡村级固定资产1709.34万元,其中经营性固定资产97万元,村集体经济成员有3461户,共计15581人。村级集体经济全年实现收入567.15万元,其中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为9.05万元。二是截至2021年10月,碑格乡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8.40万元,非税收入征收入库资金1.96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59.21%;基本支出金额208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35%;项目支出金额1944.51万元,累计完成年初预算100%。
3.严格落实防控机制,确保全乡疫情稳定
碑格乡认真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要求和“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疫苗接种、防疫物资储备、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到位。截至10月22日,碑格乡18岁以上人员已在碑格接种第一剂的共有7872人,接种率为81.97%,第二剂已在碑格接种7742人;15至17岁人员已在碑格接种第一剂的共有407人,接种率为100.99%,第二剂已在碑格接种387人;12至14岁人员已在碑格接种第一剂的共有552人,接种率为101.23%,第二剂已在碑格接种510人。按照市级指挥部反馈的人员名单,目前还未接种第二剂次的人员还有106人。物资储备方面,口罩50570个,洗手液525瓶,卫生纸488提,雨衣430件,雨伞100把,帐篷7顶,体温枪45支,发电机1个,手电筒59个,喷雾器6台,脚踏垃圾筒80只,垃圾袋150打,84消毒液725公斤,防护服由卫生院储备300余件。
4.稳中求进产业发展,着力打造碑格特色
碑格乡立足“农业产业化”发展思路,主动融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6+6”产业体系建设,明确以“碑格珍珠玉藠头”为发展主线,其他种养殖为补充的工作思路,探索发展高原特色种养殖及民族特色休闲旅游等产业发展,形成独具碑格特色的产业结构。
按照开远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业生产指导性计划,碑格乡完成小春农作物播种22250亩,其中夏收粮食作物16650亩,产量2193吨,其他作物5600亩;大春作物播种54870亩,完成秋收粮食作物面积为30880亩,产量12473吨,经济作物20990亩,其他作物3000亩,按时完成种植指标。
截至2021年10月,碑格乡生猪存栏19947头,出栏16342头,存栏同比增长1.23%,出栏同比增长1.25%;大牲畜8135(头、匹),出栏5347(头、匹),存栏同比增长1.14%,出栏同比增长1.18%;羊存栏12524头,出栏6735头,存栏同比增长1.17%,出栏同比增长1.15%;禽类存栏43152只,出栏34251只,存栏同比增长1.22%,出栏同比增长1.13%。
碑格乡坚持“巩固优化发展传统产业,培育扶持壮大新兴产业”的发展思路,不断优化产业结构,集中精力打造高原特色农业,2021年藠头种植面积12800亩,成为我乡支柱性主导产业,烤烟、万寿菊、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为促进群众增收脱贫发挥显著作用,粮瓜(豆)间套、林下养殖等有效提升亩产效益,四季香椿、苹果、香脆李、樱桃等经济林果产业规模持续提升。
5.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衔接乡村振兴
一是强化统筹,压实责任。继续保持脱贫攻坚工作机制、机构队伍、工作责任体系不变,党政班子成员挂联脱贫出列村,20名驻村工作队员分配到全乡6个村委会,6家企业以及654名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脱贫出列村和脱贫户,挂联帮扶遍访全覆盖容。提前谋划制定《碑格乡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有效实施乡村特色产业兴旺、乡村生态宜居、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乡村公共服务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等六大工程项目共17个,市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12.224万元。截至目前,项目竣工16个,1个尚未完工(左美果生态宜居示范村建设项目,预计11月中旬完工),项目资金已拨付1403.91万元,资金拨付进度79.7%。
二是筑牢防线,守住底线。碑格乡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首要位置,持续巩固好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筑牢“防贫网”。认真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严格按照“发现—核查—公示—帮扶—销号—回访”6个步骤开展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工作,每月20日前完成返贫风险户摸排上报,对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进行认真核查和分析研判,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返贫人员。截至目前,全乡召开动态监测会6次,对疑似存在返贫风险的9户启用动态监测资金共计10.9万元,确保风险及时消除。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州、市动态管理工作要求,认真研究制定《碑格乡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迅速组织人员按时按质完成全乡动态管理工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方面,碑格乡持续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稳步实现易地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的目标。按照《开远市易地扶贫搬迁“走访群众、服务基层”调研工作方案》,今年以来开展日常检查指导工作12人次,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扶贫资产后续管理方面,经过摸排和比对,“十三五”期间碑格乡6个村委会涉及专项扶贫资金、浦发资金及百企百村资金共计4661.25万元,涉及项目61个,其中能够形成资产的项目1个,涉及资金671.01万元。目前已完成扶贫资产全面清理及分类汇总,完成扶贫资产移交、登记、确权、挂牌等相关工作,指导各村委会做好日常管理,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充分发挥后续效益。
6.不断提高群众素质,人居环境成效明显
碑格乡以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为抓手,扎实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工作。一是扎实推进沾水地、左美果两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尾所佐、妈依等人居环境示范村项目建设,以点带面提升全乡人居环境;二是强化日常保洁,采取集镇卫生外包和聘请公益性岗位负责等方式加强卫生保洁,全乡共设立143名公益性岗位卫生保洁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村庄保洁工作;三是利用智慧音响定期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村干部和村民保洁意识逐步增强。四是建立奖惩机制,加强环境卫生检查。由乡人居办牵头,抽调站所职工、驻村工作队员、村委会干部对全乡44个村小组进行卫生评比,通过上半年3次全覆盖检查、打分、评比等环节,专门组织开展了一次“碑格乡人居环境提升干部职工大会”,邀请村小组干部、保洁员等参加,评优评先、发放奖励,人居环境评比中排名前十的村小组,能获得10万元项目扶持资金,对村内工程项目给予10万元补助,鼓励干部群众在今后的工作中继往开来,激励其他村小组鼓足干劲往前追赶,让村组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有规划、有组织;同时,倒数后十名的村组干部要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检讨,以此形成“正-负极”推动模式,转变网格员、村干部不再“等、靠、要”的落后思想,强化自身主动谋能力。
7.扎实落实各项政策,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碑格乡按照“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以“让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扎实开展民生工作。
一是社会保障服务。对全乡农户进行核查,确定低保对象396户,643人,今年新纳入低保14户,20人;整户施保62户,14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3户,506人,特困人员72人,发放低保金2127785元,发放特困补助金774954元。养老保险到龄缴费7912,收缴率89%,截至10月,碑格乡贫困户缴费3455人,完成91.5%,发放养老保险96.844万元,惠及799名老年人。按时办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死亡退保丧葬补助结算228人。不断拓宽劳务渠道,收集发布劳务信息100余条,提供岗位1000余个,截至目前,全乡累计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5627人,其中:省外就业992人,市外省内就业401人,市内就业4234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628人,省外就业623人,市外省内就业143人,市内就业2020人。结合脱贫退出巩固措施,公益性岗位就业102人,累计发放岗位补贴40余万元。
二是医疗保障服务。截至10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为15003人,参保率为94.75 %,全乡在村、乡、市、州、省医疗机构看病共有19205人次享受到城乡医保补偿,补偿金额475.4万元。
三是残疾人帮扶服务。截至2021年10月,我乡持证残疾人共有586人,建档立卡户残疾人302人,其中,一级残疾55人,二级残疾167人,三级残疾193人,四级残疾171人。享受困难生活补贴231人,享受一级护理补贴45人,二级护理补贴152人。切实提供残疾人生活便利,为26名残疾人申请辅助器并送物到户,其中坐便器4个、拐杖21副、盲杖1副;申请低保10户,初筛确定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2人
四是文教卫工作。一是推广特色民族文化,自2018年开展刺绣进校园活动以来,碑格中心校春秋季学期逢周四开展一次刺绣兴趣班,全年以兴趣班形式培训100余人次;2021年完成碑格乡第二个非遗项目进校园——祭祀舞,春季学期以兴趣班形式完成200余人次祭祀舞教学。二是文化惠民走进百姓,2021年开展戏曲进乡村惠民演出6场,演出惠及2000余名群众;今年完成碑格乡非遗宣传片《红仆拉文化传承》拍摄。三是贯彻落实九年义务教育,目前,全乡有1所中学,在校生数511人,教职工数42人;小学5所,在校生数1288人,送教上门学生3人,教职工数为103人;幼儿园6所,在园337名幼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100%、完学率100%、升学率100%。三是大力推进医疗卫生服务及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碑格卫生院现有职工碑格卫生院现有职工48人,乡村医生23人,全院目前有药物257种,基本满足碑格乡人民群众就医需求。截至目前,完成家庭医生续签10865人次,新签919人次。在开展家庭医生电子签约的同时,为签约对象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应体检11784人次,现已体检11615人次。
8.抓紧抓好综合治理,确保碑格社会治安
碑格乡始终围绕创建“平安碑格”为目标。不断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乡无特大刑事案件、群体大规模越级上访、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矿山治理问题。一是社会综合治理方面。截至目前,全乡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共16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5件、土地确权争议3件、侵权纠纷调处2件、邻里矛盾纠纷4件、工程劳务工资矛盾纠纷1件、赡养争议1件。目前研判以上当事人未存在高危人员、无涉稳、无涉恐动机;重点涉军稳控人员3人已稳控,重点上访户2人目前已在稳控当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系统管理125人,其中住院患者19人,居家患者106人,不稳定0人,病情稳定率99.06%,危险性评估为0级105人,1级1人,无易肇事肇祸患者。二是安全生产方面。碑格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落实,全乡安全生产环境良好。通过加大对危化物品监管力度,碑格派出所、应急服务中心、消防站联合执法,到经营单位、批发部、零售点、人群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出动车辆12车次,组织人员50余人次,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学校、医院、商铺、易燃易爆场所加油站、烟花爆竹零售点等进行排查整治,检查过程中及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10条,消除火灾隐患。三是矿山治理方面。2021年以来,累计出动联合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执法车辆80余车次,对上米者、下米者、鲁土白、阿尤、呆果、落坡洞等地区进行了重点巡查,填埋了被雨冲开的煤窑20余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1个,其他事业单位6 个。 分别是:
1.行政单位:碑格乡党委、政府,其中设置5个综合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承担乡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史志编纂、广播电视、统战、民族宗教、对台、侨务、外事、文秘、督查督办、电子政务、保密、档案、财务、国有资产监管、机关事务、应急管理、政务服务、自身建设等职责,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碑格乡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干部人事、组织、机构编制、老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代会、党组织换届选举、村级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的管理等职责。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林业和草原利用和保护、水利建设与管理、投资促进、交通运输、工业商务和信息化、统计、审计、能源开发和管理、通信、电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搬迁安置、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协、商会、红十字会、防震减灾、气象等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承担信访、法治建设、扫黑除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反恐、反邪教、禁毒、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见义勇为等职责。
(5)扶贫开发办公室。承担扶贫开发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协调各部门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指导贫困村开展扶贫开发,做好扶贫监测、统计、宣传、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督查等职责。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碑格乡财政所。承担编制乡财政预决算、税务、金融职责;负责惠农政策资金兑付;负责对财政资金实施监督、“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负责协调组织财政收入入库及预算内、外收入综合监管;负责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管及村级财务收支行为规范监管;负责所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等相关服务性工作。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承办农业、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村土地承包、农村经济经营等服务性工作。
(2)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承办文化宣传、广播电视、文化产业发展和旅游资源开发、景区、文物普查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3)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政、社会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济、退役军人事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服务性工作。
(4)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建设、人居环境、农村危房改造、城镇公用设施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5)林业和水务服务中心。承办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水资源、野生动植物等开发利用及保护,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农村饮用水和灌溉用水、水利工程、环境保护及水污染治理、人畜饮水安全、防汛抗旱及水土保持等服务性工作。
(6)应急服务中心。组织编制实施乡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和应急预案演练,承担应对乡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调度指挥和灾情发布有关工作,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承办消防、民政救灾、地质灾害、水旱灾害、草原火灾、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负责安全生产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等服务性工作。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 人。其中:行政编制23 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1 人),事业编制 47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9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0 人),事业人员 41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2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5 辆, 在编实有车辆 5 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2,040,704.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040,704.86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12,030,495.08元,增幅40.0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人员工资调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43,579,293.44元。其中: 基本支出 17,249,223.53元 ,占总支出的 39.58%; 项目支出 26,330,069.91元 ,占总支出的 60.42%;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元 ,占总支出的 0.00%。 与上年对比增加12298861.88元,增幅39.32%,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碑格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249,223.53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547,661.49元 ,主要原因分析社保增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14,025,694.65元,占基本支出的81.3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23,528.88元,占基本支出的18.69%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330,069.91元。 与上年比增加9,751,200.39元,增幅58.82% ,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2021年财政专项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资金支出18,026,440.00元。;
(2)2021年基础设施建设缺口项目资金支5,479,465.52元;
(3)20211年民族专项经费支出100,000.00元;
(4)2021年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支出200,000.00元;
(5)2021年森林效益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支出578,190.00元;
(6)2021年开远市碑格乡鲁姑母村委会阿痴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支出400,000.00元;
(7)2021年农村危房建房补助资金支出456,707.50元;
(8)2021年4月农村公益性公墓补助经费38100元;
(9)2021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经费支出12000元;
(10)2021年农村问题厕所整改专项资金支出55400元;
(11)2021年稳定核心烟区土地流转专项扶持经费支出12000元;
(12)2021年烤烟生产扶持资金经费69885元;
(13)2021年省对下民族宗教专项资金20000元;
(14)2021年水利项目鲁姑母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经费支出418177.81元;
(15)2020年碑格乡矿山治理经费及水利、公共服务设施、人居环境提升专项188704.08元;
(16)2020年碑格乡财政所办公楼改造修缮项目经费275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9,679,293.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1.05% 。 与上年对比增加8,398,861.88元,增加原因为2021年项目投资较去年增多,开支大幅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52,691.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9%。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个人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 。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7,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方面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 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 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20,717.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73,11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5%。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92,88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商品和服务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22,14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8%。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1,462,077.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9%。 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专项衔接资金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8,735.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户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91,324.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 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个人补助支出 ;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经费支出预算为124,800元,支出决算为 99,914.56元,完成预算的 80.06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9,914.56元,完成预算的 151.62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 0 %。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大幅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数比 2020年 减少193,786.86元,下降 65.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减少 0.00元, 下降 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 189,990.86元, 下降 65.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96.00元, 下降100.00%。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三公 ” 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 一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9,914.56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支出 99,914.5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 支出 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支出 99,914.56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下村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
3.公务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 支出 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9,661.96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645,658.46元 ,主要原因是部门履职尽责任务增加、经费标准调整、物价上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红河州开远市碑格乡部门资产总额 31,953,168.97 元 ,其中,流动资产 7,540,391.43 元 , 固定资产 3,942,478.68 元 , 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 元 , 在建工程20449092.86元 , 无形资产 21,206 元 , 其他资产 0 元 (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289,925.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5,684.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72项,账面原值876,774.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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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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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 /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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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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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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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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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1,953,168.97 |
7,540,391.43 |
3942478.68 |
3,051,703.76 |
206,293.78 |
0.00 |
684,481.14 |
0.00 |
20,449,092.86 |
21,2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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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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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47,971.52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26,609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821,362.52 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2247971.52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 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 三公 ” 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 三公 ” 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部门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中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教育支出:是指政府用于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是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是指政府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城乡社区支出:是指政府城乡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是指政府在农林水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联系人:李茜 联系电话:0873-7411009
监督索引号53250200655701111
附件【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