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0669
  • 发布机构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2-27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76300000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机关设置有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拥军优抚科、移交安置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开远市军供站

2.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广大军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双拥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退役军人、双拥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加强退役军人党员管理,引导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落实落地。

2.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党中央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出的重大部署,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将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深刻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主线和根本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委的相关要求上来,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高质量推进主题教育各项工作,让“习语润边关、边疆人民心向党”扎根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和退役军人血脉之中,切实凝聚起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上下同心、团结奋进的磅礴力量,推动开远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3.抓好思想政治引领和褒扬纪念工作。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完善思想教育、荣誉激励、典型引领、违法惩戒等工作机制,通过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老兵永远跟党走”、“最美退役军人”评选等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深入挖掘英烈事迹,讲好开远红色故事、英烈故事。持续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标准化建设,做好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4.全力推动就业创业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好各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着力强化政策扶持,提高培训质效,构建适应性培训、技能培训、学历教育、终身职业培训“四位一体”的教育培训体系,切实打通从职业技能提升到稳定就业、成功创业的链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用好用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对退役军人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扶持力度,认真举办专场招聘会,逐步形成有地方特色、有知名品牌、有区域影响力的开远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体系。

5.用心用情用力抓好服务保障工作。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抓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有序推进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办理工作,完善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发动更多社会拥军力量加入提供优待服务的“队列”,努力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更加精准、优质、高效的服务。稳步推进“帮扶解难”,做实常态化联系、走访慰问、困难帮扶、政策宣讲等服务,精准实现思想上互相促进、生活上互帮互助。用好开远市退役军人服务平台,推进实施“军人退役一件事”,实现退役军人接收报到“一站式”办理。

6.抓好新时代双拥创建工作。扎实做好拥军支前工作,围绕“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打仗”,健全完善平时服务保障、战时拥军支前的军地协调机制,密切军地对接,认真落实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大力支持部队军事设施保护、生活设施完善等工作,支持部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组织开展拥军支前演练,提升服务部队备战打仗的能力。着力解决好军人的“后代”“后院”“后路”问题,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持续开展崇军拥军活动,做好关爱功臣、新兵入伍欢送、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送喜报等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系列活动,推动双拥共建活动。对照新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60家成员单位齐心协力,奋力抓好全国第十二届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确保实现“八连冠”。

7.切实加强系统能力素质建设。持续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工作队伍,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能力。认真落实开远主动工作机制,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大力践行“三法三化”,以重点攻坚突破带动整体工作效能提升,经常深入基层一线和退役军人中,了解他们的急难盼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整治“躺平式”干部,持续激活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干事激情、使命担当,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狠抓作风转变、效能提升、工作落实。

8.做好军供保障工作。以“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为宗旨的特殊单位,主要任务是保障过往部队、入伍新兵,退伍老兵、滇东南方向过往部队在运输途中的住宿、饮食、饮水供应等工作。

9.做好军休服务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实现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2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3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超编1,实有车辆超编制车辆的原因是:军供站有特种车一辆,不占车辆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467,148.7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467,148.7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上级补助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57,914.64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领取国家定期抚恤待遇优抚对象体检经费,民兵民工、优抚对象补助、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每年提标,所以2024年预算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467,148.73元,其中:本年收入25,467,148.7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467,148.7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57,914.64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领取国家定期抚恤待遇优抚对象体检经费,民兵民工、优抚对象补助、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每年提标,所以2024年预算数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467,148.7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467,148.73元,其中基本支出21,951,952.33,与上年对比增加91,174.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市级增长补助,民兵民工、优抚对象补助、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每年提标项目支出3,515,196.40,与上年对比增加466,740.00增加的主要原因领取国家定期抚恤待遇优抚对象体检经费隔年体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30699(其他国防动员支出)2024年预算数722,596.40元,主要用于大黑山综合训练场租地补助经费。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1,2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

3.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24年预算数93,9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618,547.5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4年预算数147,798.6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2080801(死亡抚恤)2024年预算数1,728,733.62元,主要用于现役军人、三属及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死亡抚恤费。

7.2080805(义务兵优待)2024年预算数225,900.00元,用于2022年、2023年新兵入伍的家属优待金。

8.2080808(褒扬纪念)2024年预算数为250,000.00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修补助经费。

9.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024年预算数3,981,760.00 元,用于城镇无工作且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市级自然增长、部分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等经费支出。

10.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024年预算数1,182,200.00元,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

11.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024年预算数5,500,180.00元,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及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补助经费。

12.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2024年预算数864,242.30元,用于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在职人员工资。

13.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024年预算数302,500.00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服务解困配套资金。

14.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24年预算数171,600.00元,用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补助经费及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等支出。

15.2082801(行政运行)2024年预算数为1,403,173.00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16.2082804(拥军优属)2024年预算数1,28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美丽军营建设经费。

17.2082805(部队供应)2022年预算数为1,519,074.51元,主要用于军供站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8.2082850(事业运行)2024年预算数1,270,885.71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9.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1,504,139.76元,用于行政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4年预算数255,433.73 元,用于事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数1,376,223.10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4年预算数11,597.76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3.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024年预算数576,000.00元,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24.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4年预算数479,462.64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0,500.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500.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492,700.00元,较上年增加126,123.00元,增长34.4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62,700.00元,较上年减少56,100.00元,下降47.2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6次,共计接待805人次

2024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减少,减少原因是:我局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82,223.00元,增长73.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50,000.00元,增长7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32,223.00元,增长67.4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远市军供站现有公务用车一辆,该车辆主要用于开展军供保障和其它业务工作。由于车辆使用频繁,已多次出现故障,维修费用过高,需购置一辆公务用车,所以公务用车购置增加。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5个项目,安排项目资金3,515,196.40元,其中:

1.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络员购买服务经费项目安排:168,000.00元。项目目标: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全市有退役军人1万余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处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最前沿,是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直接联系服务退役军人的桥梁纽带;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军”的特色,努力打造退役军人之家,让退役军人有更多的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当地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实际,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必要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联络员购买服务费工作经费,保障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项目安排:100,000.00元。项目目标: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全市有退役军人1万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处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最前沿,是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直接联系服务退役军人的桥梁纽带;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军”的特色,努力打造退役军人之家,让退役军人有更多的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为确保两站一中心实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以下简称“五有”),解决退役军人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增强与退役军人的深厚感情,畅通退役军人表达意见的渠道,丰富服务退役军人的内容,加强上下贯通的信息反馈和工作联系。同时,借助常态联系,促进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更好服务广大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以务实作风常态化做好沟通联系、感情联络、心理疏导、思想引导、帮扶援助等工作,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干事创业、安居乐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3.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维稳工作经费项目安排:100,000.00元。项目目标:为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稳定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所必须支出的各项费用。

4.优抚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安排:50,000.00元。项目目标:服务优抚对象,保障优抚工作的顺利开展。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5.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修补助经费项目安排:250,000.00元。项目目标:为了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为纪念烈士提供良好的场所。把宣传烈士事迹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维护总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总体方案》。

6.“春节”、八一建军节慰问驻开部队专项经费项目安排:640,000.00元。项目目标:“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开部队,通过节日慰问驻军部队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春节”“八一”建军节慰问驻开部队外出驻训和拉练部队慰问实施方案》

7.新兵回访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安排:60,000.00元。项目目标:通过回访新兵方式,把家乡关怀送达千里之外开远子弟兵,以家乡身份与新兵拉家常、话期望、送温暖,鼓励每一名新兵顺利渡过适应期。对入伍新兵,主要采取集体见面形式开展一次教育,引导他们尽快适应环境、安心服役。赠送书籍和发放慰问金,确保我市2024年最大限度减少退兵。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州征兵办红征函〔202120号、开征〔202332号通知要求。

8.大黑山综合训练场租地补助经费项目安排:722,596.40元。项目目标:为进一步保障驻开部队野外训练用地需求,提升驻开部队训练水平和整体作战能力。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据《关于研究驻开部队大黑山综合训练场土地流转工作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驻开部队大黑山综合训练场土地流转工作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第46期 )。

9.双拥工作专项经费项目安排:500,000.00元。项目目标:2020年我市被评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并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目标。2024年我市将为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政治标准做好新时代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国拥办函﹝202343号)和《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通知(云拥办﹝20175号),完成年度双拥工作,维护现役军人合法权益。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强化政治标准做好新时代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国拥办函﹝202343号),云南省双拥办关于印发《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的通知(云拥办﹝20175号),支持部队建设、走访慰问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工作专项经费及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满足双拥工作需要,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增加。

10.三台寺、白龙坡烈士陵园公祭日祭扫补助经费项目安排:50,000.00元。项目目标:为了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做好烈士公祭工作。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维护总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总体方案》。

11.现役军人立功奖励经费项目安排:80,000.00元。项目目标: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营造尊重关爱功臣模范的浓厚社会氛围、凝聚强国兴军的磅礴力量,激励现役军人忠诚奉献,激发适龄青年参军报国,增强军人军属荣耀,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现役军人立功奖励措施的通知 》(开政办发〔202146号)。

12.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补助经费项目安排:168,600.00元。项目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既有制度框架内,创新政策措施,依法合理解决广大退役士兵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接续政策,使他们退休后能够享受有关待遇,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优待,体会到社会尊崇的总体要求。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转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财政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13.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专项资金项目安排:150,000.00元。项目目标:我市需发放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6人。发放护理费的标准为: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包括(分散供养的离退休及在乡一至四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发放办法的通知》(云民优〔200615号)。

14.领取国家定期抚恤待遇优抚对象体检经费项目安排:426,000.00元。项目目标:为保障重点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更加高效、务实地做好优抚工作。2024年拟组织对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残疾军人(不含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共1420人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为300/人,体检费用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对定点医院支付。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组织重点优抚对象体检的通知》(〔2020-42)。

15.军供站保障过往部队补助经费项目安排:50,000.00元。项目目标:为过往部队提供就餐服务及接待转运服务,圆满完成军供保障任务,军供保障任务准确率、优质率均达到百分之百。始终坚持“为部队服务、为国防建设服务”的宗旨,坚持把现代化建设标准和要求作为军供站的建设目标,强化内部管理,狠抓服务质量,优质、高效圆满地完成了对过往部队、新老兵及驻地部队的各项军供保障任务。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民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令第1号关于《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和民政部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军供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的意见》(民发〔201668号)。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定:军供站的基本建设、设施维修、设备购置和用于过往部队接待工作的经费,军供站固定编制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和公用经费,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渠道,由地方财政安排解决。设定用途:主要用于军供站发展、军供设施设备改造、弥补军供任务正常经费和补贴部队伙食等方面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2.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4.义务兵优待金:是指依法统筹的用于义务兵家属、革命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优待的经费。

5.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6.拥军优属:拥护爱戴人民的子弟兵——解放军,优待军人家属。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61,07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512.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34,761,943.19元,其中,流动资产6,791,946.53元,固定资产27,142,465.5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18,550.47元,无形资产508,980.6,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04,248.5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833,445.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98,0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35项,账面原值173,367.8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375,600.00元,其中出租资产59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75,600.00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联系人:范荣华           联系电话:0873-7133378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76300111



附件【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附件【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doc
附件【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