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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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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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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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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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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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76301000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扎实开展。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思想建设,在凝心聚力中激发强大动力。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红色资源现场等载体,通过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红色故事大家讲”等活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准确把握主题教育的目标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退役军人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兵心永向党 奋进新征程”党建品牌特色。三是强化组织建设,组织“三会一课”47次,主题党日活动23次,开展层层廉政谈话10余次。参加支部联系点活动6次。四是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大力推行“三法三化”,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2022年度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作为2023年全市亮点工作,受到市作风效能办通报表彰。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信息、组织系统信息宣传和网络宣传工作年终考核为优秀。2023年以来,积极向上级部门、媒体报送新闻线索,其中,国家级媒体采用100余篇,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采用21篇,州退役军人事务局采用82篇,市委、市政府采用20篇。省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采用累计得分1600分,居全州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第一。2023年党委信息任务由原来的40分增至120分,现党委信息累计得分122.7分,完成党委信息任务总数的102%。五是强化队伍建设。选派人员到四川、贵州、浙江、山东、昆明、普洱、西双版纳、文山、大理、楚雄等省内外相关州市(县)学习培训、考察交流40余人次,提升系统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双拥工作有序推进。
(1)做好优待抚恤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二是做好帮扶援助工作。
(2)做好移交安置工作。一是提前完成年度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任务。2023年我市共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6人,按照“积分选岗、阳光安置”的办法严密组织实施,选岗率、安置率100%,于8月1日提前圆满完成安置任务。2022年全州综合考评指标移交安置工作年终考评结果为全州排名第二。
(3)就业创业工作。一是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推进落实开远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18条措施,积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信息、政策和部门职能支持,鼓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二是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为18名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办理了职业技能培训核准手续,主要涉及汽车驾驶培训专业,并对后续有培训需求的退役军人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帮助指导退役军人建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4)做好信访稳定工作。
(5)烈士褒扬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祭扫活动。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以“2023·崇尚清明祭英烈”为主题的“云祭扫”活动,在美丽开远公众平台上发布“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清明节网上祭英烈活动”倡议书,大力宣传居家追思、网上祭扫、预约“代亲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利用“抖音”“快手”“微信”等新媒体转发英烈感人事迹,以多种形式致敬英烈,提升网上祭英烈活动的公众知晓率。二是做好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管理。三是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9月30日上午,分别在两个烈士陵园举行2023年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共600余人参加。2022年全州综合考评指标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维护年终考评结果为全州排名第一。
(6)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二是持续做好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制证8502张,发放8342张。三是做好退役军人档案数字化工作。投入退役军人档案数字化工程专项资金30余万元,构建全市退役军人电子档案信息数据库,完成4类6000余卷220000余页退役军人数字化档案,“让数据多跑路,让退役军人少跑腿”。四是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创新建立“互联网+服务保障”工作模式,为退役军人提供全面、丰富的在线服务,实现服务模式从“有”到“优”的转变。
(7)做好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全市共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86支702人,其中退役军人和党员比例均在90%以上,制定开远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2023年度工作计划,共开展各类活动50余场次,1200余人次参与。
(8)做好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一是按要求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截至目前,干休所服务管理对象共计66人,其中军队离退休人员51人、遗属15人。二是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推进干休所文体活动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于2022年10月2日开工建设,现主体工程已完工。
(9)做好双拥工作。一是做好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工作。二是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在高速公路沿线、出入口制作安装双拥户外大型宣传牌,在城区主干道地名牌制作安装双拥宣传标语,设置墙面宣传标语140余条(块)。与双拥中国网、环球在线等网站及市融媒体中心签订宣传合作协议,大力宣传双拥工作,营造宣传氛围。三是广泛开展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活动。五是做好立功受奖工作。为荣立“三等功”的15名现役军人家庭和荣获“四有”优秀军官、学员、士兵的63名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
3.各项中心工作坚决落实。一是做好向上争取资金工作。二是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按要求选派驻村工作队员,对选派人员进行走访慰问、交心谈心。我局干部职工涉及包保6个乡镇(街道)、7个村委会、11个村小组的51户贫困户,按要求开展“挂包帮” “转走访”活动,努力为挂包户解难题、办实事。三是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严格落实市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关工作,按要求及时组织各类活动并上报开展情况,认真安排单位员工做好“平安斑马线”常态化值守工作。四是做好基层党建“零距离”网格化管理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工作。五是做好平安建设、依法治市和政务服务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开远市军供站
2.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开远市军供站
2.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纳入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9人(离休人,退休1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实有车辆超编制原因是:特种车1辆不占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479.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79.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65.85万元,下降5.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5.85万元,下降5.8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下拨烈士纪念设施专项经费、下拨军休所、军供站的专项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479.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4.20万元,占总支出的24.52%;项目支出5645.03万元,占总支出的75.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65.85万元,下降5.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7.08万元,增长5.59%;项目支出减少562.93万元,下降9.0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下拨烈士纪念设施专项经费、下拨军休所、军供站的专项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4.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98.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8.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45.0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3年我局市级预算项目有十五个,分别是: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专项经费200.00万元;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修补助经费25.00万元;三台寺、白龙坡烈士陵园公祭日祭扫补助经费3.00万元;优抚工作补助经费5.00万元;双拥工作经费104.20万元;“春节”、八一建军节慰问驻开部队专项经费62.00万元;现役军人立功奖励经费5.00万元;新兵回访工作经费5.00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络员购买服务经费16.80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维稳工作经费10.00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16.50万元;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14.70万元;军供站保障过往部队补助经费5.00万元;开远市军供站工作经费17.65万元;开远市军休干部文化活动中心拆除重建建设项目90.00万元。2023年我局市级预算项目支出合计579.85万元,上级预算项目支出合计5065.1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79.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65.85万元,下降5.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下拨烈士纪念设施专项经费、下拨军休所、军供站的专项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24.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92%。主要用于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7.45万元,主要用于无军籍职工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7款“就业补助”支出6.69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工资和社保保险;20808款“抚恤”支出3158.75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义务兵优待、其他优抚支出经费;20809款“退役安置”支出3048.4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828款“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733.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拥军优属、事业运行、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03.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9%。主要用于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3.2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4款“优抚对象医疗”支出119.82万元,主要是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68万元,决算为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4万元,决算为6.0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97%,完成年初预算的199.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4万元,决算为2.8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03%,完成年初预算的24.4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68万元,支出决算为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4万元,决算为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4万元,决算为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军供站因上级未下拨专项经费,未购置公务用车且我局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支出,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52万元,下降48.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53万元,增长33.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4万元,下降77.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支出,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军供保障送餐、服务军休干部、日常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65(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3年我局创建全国省双拥模范城接待上级双拥检查考评及环球在线新闻中心对双拥的宣传报道,省州对开远调研及接待部队。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2万元,比上年增加4.63万元,增长23.8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公用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日常公用支出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局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3476.1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9.20万元,固定资产2714.2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31.86万元,无形资产50.9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10.4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4.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6项,账面原值37.3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6万元;出租房屋6346平方米,账面原值1302.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7.56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2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91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1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义务兵优待金:是指依法统筹的用于义务兵家属、革命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优待的经费。
四、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五、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六、拥军优属:是就地方而言的拥护爱戴人民的子弟兵——解放军,优待军人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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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50200276301111
附件【.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