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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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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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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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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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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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76300301000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坚决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党建各项工作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持续强化思想建设。扎实开展“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千名干部联万企”“下沉一线、助企纾困、为民为事”等活动,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三是认真落实党建各项制度。定期研究党建工作重点、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支部联系工作等制度,锤炼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提升政治能力。四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做到“四个亲自”。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实行层层约谈,强化全局党员干部的“两个责任”意识和廉政自律意识,真正形成了党组织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党务工作人员全面落实的工作格局。
2.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四个责任”,坚持意识形态“四个纳入”,真正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3.移交安置工作。一是完成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及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任务。二是严格落实“三年移交”任务。依托“随退随审、即交即接”的工作机制,做好“一人一策”精准服务,落实好各项政策待遇。三是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做好我市自主择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保障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五是扎实做好我市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工作,确保解困资金专款专用、足月发放。
4.优待抚恤工作。一是落实优抚优待政策,加强优抚资金管理使用。二是开展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将省检查组重点检查发现的关于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和优抚对象动态信息更新不及时这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整改的重点。三是推进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费用结算情况。在926医院、开远市人民医院、开远市中医院、开远市嘉和脑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和各乡镇(街道)卫生院建立优抚对象住院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窗口。
5.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制定下发《开远市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提供信息、政策和部门职能支持,全力营造我市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创造良好氛围。鼓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就业技能培训,适时对有创业就业需求的退役士兵开展宣传解读,并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好退役军人创业扶持资金贷款工作。
6.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市1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7个乡镇(街道)、78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面运转。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落实5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按照“一厅六室”(服务大厅、来访接待室、活动室、阅览室、法律援助室、心理咨询室、远程信访室)的新标准建设投入使用;各乡镇(街道)均落实不少于15平方米的办公场所。
7.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云厅字〔2019〕28号)等文件要求,扎实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开远五结合五率”推进退役士兵保险接续经验被退役军人事务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官网刊载。
8.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根据省州有关部门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召开启动仪式及动员部署会,按照“分级采集、分步申领、稳妥推进”的步骤积极推进工作。
9.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制度,根据村级“周探望”、乡镇(街道)“月走访”、县(市)级“季联络”工作机制要求,落实“全体行动、全员参与、全面覆盖”标准,按照市、乡、村三级服务保障体系“一对一”、“一对多”结对联系方式,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二是建立健全退役军人沟通联络制度,做好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
10.发挥退役军人示范带动作用。一是依法依规推进“兵支书”工作。二是做好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工作。
11.褒扬纪念工作。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和省级《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若干措施》,制定出台了《开远市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责任清单》,压实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职责,将烈士褒扬工作抓细抓实。二是实施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用好烈士纪念设施开展红色教育。
12.信访稳定工作。
13.双拥工作。一是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届中考评调研。认真对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届中考评调研重点指标》6个方面18项内容逐项开展自查,查找问题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做好立功受奖工作。三是做好社会化拥军工作。四是建立军地需求“双清单”。充分发挥军地桥梁作用,通过实地调研驻开部队、走访周边群众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五是做好氛围营造工作。在城市标志性建筑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要位置制作安装户外宣传牌,打造双拥主题公园、双拥主题长廊,在城区制作双拥宣传标语,在车站、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依法优先标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开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2.开远市烈士陵园管理所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开远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2.开远市烈士陵园管理所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60,052,593.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52,593.9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6,577,524.63元,增长79.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6,577,524.63元,增长79.3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统一收回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不再分配指标下拨各乡镇,所以本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60,052,593.90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5,791.68元,占总支出的21.54%;项目支出47,116,802.22元,占总支出的78.4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145,963.94元,增长39.9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25,495.35元,增长53.81%;项目支出增加12,620,468.59元,增长36.58%;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增加的原因是2022年我局统一收回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不再分配指标下拨各乡镇,所以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35,791.6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41,920.68元,占基本支出的98.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3,871.00元,占基本支出的1.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116,802.2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620,468.5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统一收回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不再分配指标下拨各乡镇,所以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2年我局市级预算项目有二十二个,分别是:开远市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改造项目专项经费;开远市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改造项目—室外工程专项经费;大黑山综合训练场租地补助经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修补助经费;三台寺烈士陵园整修工程专项经费;市级自然增长;优抚工作经费;优抚对象“春节”慰问经费;领取国家定期抚恤待遇优抚对象体检经费遇;三台寺、白龙坡烈士陵园公祭日祭扫补助经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双拥工作专项经费;现役军人立功奖励经费;新兵入营回访经费(存量资金);创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届中考评经费;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增加IC卡种应用模块专项资金;“春节”、八一建军节慰问驻开部队专项经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络员购买服务经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维稳工作经费;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2022年我局市级预算项目支出合计8,516,095.78元,上级预算项目支出合计38,600,706.4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52,593.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7,145,963.94元,增长39.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统一收回发放各类优抚资金,不再分配指标下拨各乡镇,所以本年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1,015,798.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大黑山综合训练场租地补助经费,开远市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建设。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410,247.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60%。主要用于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94,274.88元,主要用于无军籍职工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7款“就业补助”支出55,205.52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工资和社保保险;20808款“抚恤”支出34,006,207.42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义务兵优待、其他优抚支出经费;20809款“退役安置”支出15,214,076.59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828款“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4,840,482.8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拥军优属、事业运行、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67,230.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7%。主要用于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39,536.669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4款“优抚对象医疗”支出1,827,694.00元,主要是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9,31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7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3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31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6,3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9,700.00元,支出决算为126,3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3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2%。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创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十连冠”,接待红河州双拥模范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对开远市开展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评选推荐评估,所以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999.00元,增长2.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999.00元,增长2.43%。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创建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十连冠”,接待红河州双拥模范评选推荐领导小组对开远市开展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城(县)评选推荐评估,所以“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烈士家属祭扫、双拥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3,871.00元,增加49,069.00元,增长33.89%,增加的主要原因分析行政运行公用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日常公用支出有所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局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3,171,224.38元,其中,流动资产1,187,957.26元,固定资产11,783,267.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0,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85,709.6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14,287.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69,991.2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1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54,811.2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469,991.2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义务兵优待金:是指依法统筹的用于义务兵家属、革命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优待的经费。
四、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五、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六、拥军优属:是就地方而言的拥护爱戴人民的子弟兵——解放军,优待军人家属。
联系人:范荣华 联系电话:0873-7133378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76300301111
附件【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