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292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2-11-25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涉及项目共1个,项目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批复项目0个,项目资金0万元;年中追加项目1个(上级转移支付1个、本级财政0个),项目资金1,118.45万元,本次纳入绩效自评项目共1个。 

  1、项目立项背景 

  项目:2021年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人员安置经费 

  全面依法依规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服务。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1年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接收安置服务健在军休干部54人;军休干部遗属14人。主要用于落实军休干部及遗属两个待遇。 

  3、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全年该项目资金总额1,118.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资金61.18万元,当年财政拨款972.27万元,其他资金到位85万元。2021年该项目资金支出1,033.45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服务机构管理能力。为军休干部及遗属提供优质服务,圆满完成各项军休服务任务。 

  2、阶段性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能打仗,打胜仗指示要求,进一步提升军休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到实处。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建立以《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要求,进一步对报账流程、公务卡还款、政府采购、决算管理、资产购置、使用、清查、维修、处置等业务层面的工作流程进行细化,对单位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建立起制衡机制,做到了分事设权、分岗设权、分级设权,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2)严把财经纪律关,依法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各项财经制度要求,审核报销票据是否合规、报销标准是否超标、报销事项的附件是否齐全、报销手续是否符合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会计核算要素,严格按照项目资金规范支出行为,不挤占、不挪用,保证专款专用,做到账务处理真实、完整,如实反映每项经济业务。 

  (3)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单位的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我单位更好地履行部门职责、依法行政提供决策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标 

  (1)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支出责任,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对项目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2)通过对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项目 

  实施的具体情况,评价其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3)促使项目承担科室及项目分管领导,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单位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提高管理水平,同时为项目后续资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绩效评价对象和范围。 

  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纳入绩效评价项目共1个,涉及项目预算资金1,118.45万元,占总项目100%。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8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3)《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2020〕10号); 

  (4)《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财发〔2022〕61号); 

  (5)其他相关资料。 

  3.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2020〕10号)文件及项目实际情况,各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分别设置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具体详见附件: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4.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主要采用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比较法,总分由各项指标得分汇总形成。综合绩效评价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预算执行率10分、产出指标分值50分、效益指标分值30分、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共分为4个等级: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定量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与年初指标值相比,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对完成值高于指标值较多的,分析偏高原因,如果是由于年初指标值设定明显偏低造成的,要按照偏离度适度调减分值;未完成指标值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 

  定性指标得分按照以下方法评定: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年度指标、部分达成年度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年度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60%(含)、60%-0%合理确定分值。 

  5.绩效评价标准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6.绩效评价抽样 

  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实施项目共1个,抽样项目1个,抽样比例为100%。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小组; 

  2.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3.收集相关资料; 

  4.分析资料、汇总评价数据; 

  5.填写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自评结论 

  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开展绩效自评项目数量1个,2021年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干部人员安置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9.2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项目年初设定绩效指标12条,截止2021年12月31日,完成绩效指标12条,绩效目标实现率100%。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二是单位内部通力合作,三是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工作,四是加强业务学习。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自评过程中,发现存在掌握绩效管理工作不精不透,学习有待加强,同时部门预算资金结转率偏高、会计基础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我单位将高度重视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积极与财政局负责绩效管理的科室沟通交流,不断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的业务学习。加强项目跟踪督促和验收评价,及时做好项目实施的结算支付,加快支付进度,降低预算资金结余率,不断改进会计工作,督促财会人员加强学习,认真学习财政相关知识,提高核算业务能力及财务管理水平,确保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优质。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1: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单位名称: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2年4月18日



附件【附件2-2-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审核.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