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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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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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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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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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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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拥军优抚科、移交安置科。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议事机构作用,健全重大问题研究会商、重点任务协调清单、横向纵向沟通联络、常态督查督导等工作机制;协调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支持政策出台、重点难点攻坚和工作督促指导等方面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继续推动将退役军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政绩考核范围,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内容,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确保党对退役军人工作领导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2.着力推动重点工作高效落实。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质量,加大对基层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稳步开展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持续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按要求开展绩效管理,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专款专用。
3.全力推进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精神,发挥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持续抓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届中考评调研,积极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推进“双清单”制度落实到位,推动“美丽军营”创建活动实现创新发展。聚焦服务备战打仗,加强军供站建设,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爱国拥军·赤心向党”双拥模范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军地“一对一”结对共建,按要求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拥军优属活动。
4.全面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中央、省州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红河州第十三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把“加强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主动工作机制,树牢“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全面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着力营造高度负责、担当作为、无私奉献的工作氛围。坚持党建引领,抓班子带队伍,深刻汲取张胜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以新作风新作为,奋力谱写开远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0,121,355.0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21,355.01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28,227.4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市级增长补助,民兵民工、优抚对象补助、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每年提标,所以2023年预算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0,121,355.01元,其中:本年收入20,121,355.01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21,355.0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28,227.4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市级增长补助,民兵民工、优抚对象补助、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每年提标,所以2023年预算数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28,227.42元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928,227.42元元,其中:基本支出17,122,898.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99,367.42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重点优抚对象市级增长补助,民兵民工、优抚对象补助、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每年提标;项目支出2,998,456.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71,140.00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领取国家定期抚恤待遇优抚对象体检经费隔年体检。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30699(其他国防动员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722,596.40元,主要用于大黑山综合训练场租地补助经费。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023年预算数为74,4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294,046.6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2023年预算数为359,065.02元,主要用于现役军人、三属及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死亡抚恤费。
5.2080805(义务兵优待)2023年预算数为139,500.00元,用于2021年、2022年新兵入伍的家属优待金。
6.2080808(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2023年预算数为250,000.00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修补助经费。
7.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3,633,720.00元,用于城镇无工作且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市级自然增长、部分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等经费支出。
8.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2023年预算数为1,362,884.00元,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
9.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2023年预算数为5,200,000.00元,用于军队离退休干部及无军籍退休退职人员补助经费。
10.2080905(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023年预算数为264,000.00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服务解困配套资金。
11.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143,860.00元,用于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补助经费及军转干部生活补助等支出。
12.2082801(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1,444,552.00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含一般公用经费: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管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13.2082804(拥军优属)2023年预算数为1,230,000.00元,主要用于双拥工作、美丽军营建设经费。
14.2082850(事业运行)2023年预算数为1,330,386.14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1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1,821,529.79元,用于行政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106,751.90元,用于事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3年预算数为1,355,486.77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3年预算数为5,513.37元,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9.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023年预算数为150,000.00元,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20.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为233,062.98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6,000.00元,较上年减少3,700.00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6,000.00元,较上年减少3,700.00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10次,共计接待1750人次。
2023年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有所减少,减少原因是:我局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较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本级项目支出共有13个项目,安排项目资金2,998,456.40元,其中:
1.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络员购买服务经费项目安排:168,000.00元。项目目标: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全市有退役军人1万余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处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最前沿,是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直接联系服务退役军人的桥梁纽带;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军”的特色,努力打造退役军人之家,让退役军人有更多的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当地财政部门应当根据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实际,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必要的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联络员购买服务费工作经费,保障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服务中心购买服务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2.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项目安排:170,000.00元。项目目标: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一项重点工作。全市有退役军人1万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处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最前沿,是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直接联系服务退役军人的桥梁纽带;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军”的特色,努力打造退役军人之家,让退役军人有更多的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为确保两站一中心实现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以下简称“五有”),解决退役军人政策落实、服务保障“最后一公里”问题,增强与退役军人的深厚感情,畅通退役军人表达意见的渠道,丰富服务退役军人的内容,加强上下贯通的信息反馈和工作联系。同时,借助常态联系,促进干部职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更好服务广大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以务实作风常态化做好沟通联系、感情联络、心理疏导、思想引导、帮扶援助等工作,激发广大退役军人干事创业、安居乐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
3.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维稳工作经费项目安排:100,000.00元。项目目标:为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退役军人稳定工作,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所必须支出的各项费用。
4.优抚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安排:50,000.00元。项目目标:服务优抚对象,保障优抚工作的顺利开展。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5.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修补助经费项目安排:250,000.00元。项目目标:为了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为纪念烈士提供良好的场所。把宣传烈士事迹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维护总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总体方案》。
6.“春节”、八一建军节慰问驻开部队专项经费项目安排:620,000.00元。项目目标:“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开部队,通过节日慰问驻军部队促进军政军民团结。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中共开远市委办公室 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8年春节走访慰问等相关活动的通知。
7.新兵回访工作补助经费项目安排:60,000.00元。项目目标:通过回访新兵方式,把家乡关怀送达千里之外开远子弟兵,以家乡身份与新兵拉家常、话期望、送温暖,鼓励每一名新兵顺利渡过适应期。对入伍新兵,主要采取集体见面形式开展一次教育,引导他们尽快适应环境、安心服役。赠送书籍和发放慰问金,确保我市2023年最大限度减少退兵。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州征兵办红征函〔2021〕20号通知要求。
8.大黑山综合训练场租地补助经费项目安排:722,596.40元。项目目标:为进一步保障驻开部队野外训练用地需求,提升驻开部队训练水平和整体作战能力。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据《关于研究驻开部队大黑山综合训练场土地流转工作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驻开部队大黑山综合训练场土地流转工作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第46期 )。
9.双拥工作专项经费项目安排:500,000.00元。项目目标:认真完成年度双拥工作,维护现役军人合法权益,争创云南省级双拥模范城十连冠。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完成年度双拥工作,维护现役军人合法权益,服务好驻开部队。
10.三台寺、白龙坡烈士陵园公祭日祭扫补助经费项目安排:30,000.00元。项目目标:为了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做好烈士公祭工作。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维护总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管理总体方案》。
11.现役军人立功奖励经费项目安排:50,000.00元。项目目标: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营造尊重关爱功臣模范的浓厚社会氛围、凝聚强国兴军的磅礴力量,激励现役军人忠诚奉献,激发适龄青年参军报国,增强军人军属荣耀,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现役军人立功奖励措施的通知 (开政办发〔2021〕46号)。
12.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补助经费项目安排:127,860.00元。项目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贯彻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新发展理念,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既有制度框架内,创新政策措施,依法合理解决广大退役士兵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完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接续政策,使他们退休后能够享受有关待遇,共享社会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与优待,体会到社会尊崇的总体要求。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转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财政补助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13.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专项资金项目安排:150,000.00元。项目目标:我市需发放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6人。发放护理费的标准为: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包括(分散供养的离退休及在乡一至四级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根据《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发放办法的通知》(云民优〔2006〕15号)。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2.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部门预算:是编制政府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
4.义务兵优待金:是指依法统筹的用于义务兵家属、革命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优待的经费。
5.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6.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7.拥军优属:拥护爱戴人民的子弟兵——解放军,优待军人家属。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0,18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808.00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日常运行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总额12,621,592.44元,其中,流动资产1,187,957.26元,固定资产11,240,301.8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3,333.3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65,619.9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0,314,287.5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联系人:范荣华 联系电话:0873-7133378
附件【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