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808
-
发布机构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7-14
-
时效性有效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属行政单位,下属单位共2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事业单位:开远市军供站、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2、主要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州和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上级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工作计划
1、根据年初预算编制和年度工作任务,合理制定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绩效目标,与下属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
2、组织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偏差。
3 、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的绩效自评工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整改、落实,改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部门整体收入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77,077,873.64元,其中:
1.市级财政拨款收入32,664,593.64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664,593.64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
2.上级财政拨款收入44,413,280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413,280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52,844.41元,其中:
1.基本支出61,720,902.41元;
2.项目支出8,531,942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
1.基本支出0元;
2.项目支出0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严格按预算管理专项资金支出,坚持以收定支原则,科学合理安排预算,根据预算合理安排支出,所有专项资金都实现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不被挤占和挪用。
(二)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定期对预算执行过程中的资金使用和管理等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掌握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实施进程,查看项目是否按照既定的决策内容、绩效目标和管理制度执行,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项目的阶段性目标,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
一是明确主体,强化主体责任。成立绩效评价领导工作小组,由财务室牵头,细化任务至科室,将资金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进行有效评价。
二是制定措施,提高效率。组织有关科室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确定评价指标细则。
三是工作细化,严格项目管理。指定专人专管项目,跟踪、督促项目进度,确保项目资金合理、合法、规范使用。
(四)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一是保障退役军人生活权益,切实加强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水平。
1)强保障。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的满意度。
2)抓关键。持续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资金清理整顿“回头看”。
二是深入开展涉军维稳工作,落实涉军相关优惠政策。
2.经济效益
按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实施。确保整体支出按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实行政府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严格经费使用审批、监督、合理规范开支,以达到节支增效的目的。
3.社会效益
一是促进开远市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4.行政效能
行政效能稳步提升,干部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年度工作总结
优待抚恤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完成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提标工作,继续执行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市级自然增长机制。二是依据政策对各类新增优抚对象的身份进行了审核。三是完成了2019年春节、“八一”对1500余名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工作,共发放慰问金45万余元。四是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信息采集工作。我市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于2018年9月全面铺开,按照“统筹安排,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形式多样的采集方式开展工作,提高信息采集率。
(三)光荣牌悬挂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光荣牌悬挂工作,及时下发《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开政办 通知〔2019〕16号),明确了工作内容、工作阶段划分、工作要求。
(四)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社局和市医保局选派人员参加了省、州两级组织的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培训、专题会议、工作观摩。建立了开远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建了工作专班,指定专人负责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
(五)烈士褒扬工作。接待了重庆、贵州、河南、河北等地扫墓烈属47余人次。为24户烈士安葬在开远以外的烈属开具了扫墓介绍信,发放扫墓补助1.5万元。开具红河、文山方向祭扫烈士墓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证明200余份。9月30日,开远市分别在三台寺、白龙坡烈士陵园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9年州级下达我市计划分配转业干部指标1人、随军随调家属1人,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6人。安置接收率100%,圆满完成年度安置任务。依托市人才交易中心,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共有25家企业参与,提供就业岗位893个,吸引入场求职人数300余人,现场达成就业意向66人。
(七)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工作。针对我市企业军转干部所属单位多数均为破产、改制、重组或面临破产等特点,我们采取上门走访、电话联系和部门协作等方式,及时掌握企业军转干部工作情况、家庭情况、思想动态等第一手资料,确保了解困工作顺利开展。
(八)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办理退役军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对合理合法、条件具备的信访事项,及时妥善解决;对不合理诉求,加强政策解释宣传,不随意表态,不乱开口子。
(九)双拥工作。一是成功创建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城,实现了省级双拥模范城“九连冠”。二是做好迎接全国双拥办到开远调研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的各项工作。三是配合省州双拥办完成了省委、省政府工作组春节慰问77126部队警卫连、78319部队工作;完成春节期间慰问我市驻开部队相关工作;配合市委办、市政府办组织召开了2019年开远市迎新春军地座谈会。四是协调解决了13名现役军人子女的入学入托优待问题。五是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整治驻开部队营区周边环境卫生,营造干净整洁的双拥城市环境。六是驻开部队践行“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为亲人”的理念,大力支持全市重点项目推进、重大工程建设,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等各项事业建设,主动承担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为开远深化改革、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七是做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八是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改造项目建设。九是积极支持部队改革建设。
(十)脱贫攻坚工作。按照市扶贫办《关于调整开远市市级领导、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省、州在开单位“挂包帮”“转走访”任务分配表》,我局包保碑格乡下米者村委会,4月,补助下米者村委会专项经费1万元。
(十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加强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主要领导严格执行末位表态。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紧盯“四风”问题,深入持续地纠正“四风”,形成作风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推进“两转一强化”、“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宣传。
(十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央、省、州和市委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以来,我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开好头、起好步,力求主题教育高起点开局,高质量推进。我局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着力推动主题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十三)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一是做好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作。二是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三是做好向上争取资金目标任务工作。四是完成公祭日活动。
四、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双拥工作经费、优抚工作经费、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专项工作经费、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2.项目分管单位: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3.项目分管单位负责人:王路祎
4.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起止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市级配套项目资金9,430,000元,上级配套项目资金100,000元。
5.项目支出明细:双拥工作经费50,000元;优抚工作经费50,000元;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8,000,000元;77126部队大黑山综合训练场建设经费1,160,000元;专项工作经费170,000元;优抚事业单位支出100,000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项目绩效目标是围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职能职责,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而设定的。并设定了最能体现绩效评价对象特征的共性指标,建立健全了指标体系,形成了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每项指标明确、具体、可操作,符合年度项目计划。
(三)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方案
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初步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绩效目标编制与审核、绩效跟踪和评价管理办法、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与运用、绩效管理信息公开等系列过程,制定《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确保绩效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四)项目绩效评价方案
1.确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目的。通过项目立项情况(重点是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及时发现预算申报、管理及实施效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发现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完善专项资金项目决策与管理制度,改进项目管理工作提供参考。通过绩效自评,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组织实施自评过程。按照2019年年初确立的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拟定评价计划,由局领导负主要责任,各部门协调合作,确保评价工作准确、有效。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库,对评价情况分析从而得到综合评价结论。
3.绩效自评结果应用。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五)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一是保障退役军人生活权益,切实加强对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水平。
1)强保障。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的满意度。
2)抓关键。持续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专项资金清理整顿“回头看”。
二是深入开展涉军维稳工作,落实涉军相关优惠政策。
2.经济效益
按财政资金使用进度实施。确保整体支出按预算执行,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实行政府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严格经费使用审批、监督、合理规范开支,以达到节支增效的目的。
3.社会效益
一是促进开远市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保障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4.行政效能
行政效能稳步提升,干部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工作难度较大。绩效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构建合理的指标体系是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和关键,而设立合理的评价指标是构建合理指标体系的基础。但就目前的实施现状,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难度较大,主要体现在缺乏基础数据、效益指标难以量化等方面。
(二)个别指标未达到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
六、改进措施
(一)结合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的绩效自评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部门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自评指标。
(二)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今后年度中将按照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进行工作,努力完成工作指标。
附件:2019年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19年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2019年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
2019年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6月19日
网站支持IPV6滇ICP备2022007294号滇公网安备53250202000205号网站标识码:532502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