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索引号000014348/2020-02839
-
发布机构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0-07-17
-
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76301000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州和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上级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遵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抓好政策制度建设。一是要强化学习。退役军人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从事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意见》、《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退役军人事务机构改革调整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各项法律法规和指示精神,熟练掌握并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强化政策研究。要加强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政策理论的研究和思考,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途径,落实到具体工作实践中。三是要完善制度规定。目前,国家正在积极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立法和修订工作,我们要抓住这一重要契机,指导自身建设,梳理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推动工作落实。
(2)抓紧抓实思想政治工作。一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军人退役后要及时充实到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增强党员意识,履行党员义务,防止因管理不严、教育不到位而出现问题。二是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在开展工作时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退役军人优抚优待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退役军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秩序。三是要培养担当作为精神。退役军人是一笔财富,蕴藏着巨大力量,可结合工作实际,将一些优秀的农村退役军人充实到基层干部队伍,激励他们建功立业,锐意进取,永葆先进,永不褪色。
(3)切实做好移交安置工作。一是积极做好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年度退役军人安置任务,扎实分类做好计划分配转业军官、自主择业、随调家属、退役士官的安置工作,优化安置工作流程,开展好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服务管理和保障工作、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三是积极探索建立“人岗相适、人事匹配”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市“阳光安置”机制。
(4)积极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一是培训好。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加强高职、中职教育培训,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竞争力,为稳定就业打牢基础。二是服务好。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加强与国有大型企业和民营骨干企业对接,组织开展区域性退役军人专场招聘,建立退役军人就业信息平台,促进供需信息有效对接。
(5)严格落实拥军优属政策。一是做好各项优待抚恤工作。结合国家、省、州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落实好军人、军属、烈士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关于退役金、抚恤金、优待金等动态增长机制;健全走访慰问工作机制,开展好“八一”、春节等节日走访慰问工作;做好帮扶解困工作,对有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根据其困难程度,用足用好社会保障、临时救助、住房和医疗等政策,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使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更好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增强他们的获得感、满足感、幸福感。二是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坚持军地协调,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服务强军战略,积极为驻开部队完成大黑山综合训练场筹建,完成开远市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改造项目建设,完成驻开部队营区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开展送法进军营和民族团结进军营活动,做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为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奠定基础。
(6)积极做好褒扬纪念工作。积极开展英烈事迹宣讲宣传活动,推动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社会风尚。以“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全国军休干部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文艺汇演竞赛等为载体,积极推选和宣传本地区退役军人群体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广大退役军人保持优良作风,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努力营造退役军人珍惜荣誉、奋发图强的浓厚氛围。继续推进我市白龙坡散葬烈士集中安葬点项目建设。认真落实《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安葬办法》、《烈士公祭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好烈士公祭活动。加紧退役军人综合信息数据系统建设,整合各类数据资源,构建整合管理平台,5月1日前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完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现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
(7)依法依规加强信访服务工作。对有信访诉求的退役军人,要坚持热情文明接待,做到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确保每一个来访退役军人都得到热忱的服务。要认真办理退役军人反映的合理诉求,对合理合法、条件具备的信访事项,及时协调妥善解决;对不合理诉求,加强政策解释宣传。要认真学习和掌握退役军人事务部提供的《部分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访接谈宣传参考提纲》,并以此为政策和理论依据,做好各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政策宣传和解释教育,不随意表态,不乱开口子。今年是对越自卫还击作战40周年,加之“2.17”、“3.28”、清明节、“4.28”等特殊敏感时间节点,情况将比往年更复杂,不稳定因素增多,服务压力更大,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及时成立工作专班、完善应急预案、建立联动机制、服务祭扫群体。要主动做好烈属和参战退役人员思想工作,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和苗头隐患,认真搞好信息分析研判,妥善服务好纪念及祭扫群体。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
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1)行政单位: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事业单位:开远市军供站、开远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6(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9人,开远市服务中心3人,开远市军供站11人,开远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4人。
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5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77,077,873.6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77,873.6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0,252,844.41元。其中:基本支出61,720,902.41元,占总支出的87.86%;项目支出8,531,942.00元,占总支出的12.1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1,720,902.41元。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7.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531,942.00元。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252,844.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我局为2019年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494,235.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1%。主要是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24,963.34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开支的离退人员经费;20808款“抚恤”支出26,602,839.02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抚事业单位支出、义务兵优待、其他优抚支出经费;20809款“退役安置”支出29,943,631.49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828款“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3,722,801.37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拥军优属、部队供应、事业运行。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88,509.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是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26,127.23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1014款“优抚对象医疗”支出1,262,381.96元,主要是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970,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34%。主要是21299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7,970,100.00元,主要用于武装部民兵训练基地建设。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5,833.04元,支出决算为173,611.79元,完成预算的3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175.79元,完成预算的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436.00元,完成预算的50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年初预算数是根据民政局优抚科、人社局军转办转隶前已编制的三公预算进行填报。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73,611.79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3,175.79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50,436.00元,增长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175.79元,占13.35%;公务接待费支出150,436.00元,占86.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175.7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175.7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0,43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0,4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8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烈士家属祭扫、双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4,586.11元,我单位为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局各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50,340,769.17元,其中,流动资产31,128,408.39元,固定资产12,308,260.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810,100.00元,无形资产94,00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0,340,769.1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128,408.39元,固定资产增加12,308,260.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6,810,1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94,0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单位:元 |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合计 |
1 |
50,340,769.17 |
31,128,408.39 |
12,308,260.78 |
|
|
|
|
|
6,810,100 |
94,000 |
|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30,377.6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3,81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36,558.66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30,377.6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76301111
附件【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