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索引号
    kystyjrswj/2025-0002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22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76301000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随调随迁家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科、拥军优抚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开远市军供站

2.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开远市军供站

2.开远市人民政府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纳入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1机关和事业工人4;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72离休1退休171)。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离休0退休21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超编1辆军供站有特种车一辆不占车辆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议题”,依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等载体进行集中学习。专题学习退役军人事务部党组书记、部长裴金佳调研云南退役军人工作指示要求,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与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实践活动1次,2024年共开展8场次4000余人次参与。今年以来向各级媒体报送新闻稿件和典型经验,被国家级媒体采用90余篇,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微信公众号采用40余条,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采用200余条。

(二)夯实稳固基层基础。持续深化86个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规范化建设,加快推动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从有向优”转变。加强部站融合,全方位打造朝阳社区服务退役军人矩阵,采取“1+1+N”模式,建成120平方米“部站融合”示范点。建好用好“开远市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发布各级信息42期286条,向全市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发送祝福短信18000余条。推广军人退役“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以信息化建设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提质增效。10月16日,由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组成红河州代表队参加云南省首届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

(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云南省进一步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若干措施》,今年以来举行退役军人及军人家属专场招聘会2次,提供就业岗位6000多个;组织开展消防员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军人活动1次,4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组织2次年度退役军人返乡欢迎活动和岗前教育培训,9人参加州级适应性培训。

(四)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深入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政策宣讲活动1次。严格执行“阳光安置”政策,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16人、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1人,安置率100%,实现转业军人、安置单位和部队“三满意”目标。全策全力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

(五)推进精细化服务保障。严格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全市提交优待证申请10300余人次,成功制证8714张,发放8667张。“两保接续”工作常态化开展,全市受理1165人,办结1165人。打造开远市东风路爱国拥军门店11家 ,与33家企业签订“拥军协议”,全国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持保障卡、优待证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免费游览南洞风景区。

(六)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建好用好守好红色资源,打造省级烈士纪念设施,今年以来,共接待烈士祭扫8863人次。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活动9场次4000余人次参加。开展9.30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300余人参加。

(七)发挥激励引导作用。发挥退役军人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安置就业、双拥共建等工作为抓手,综合施策、协同发力,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奋进新征程。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5132750.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031748.88元,占总收入的97.2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101001.58元,占总收入的2.8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0446.96元,增长0.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60554.62元,下降2.3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101001.58元,增长100%2024年度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部队调资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3867133.51。其中:基本支出15137436.46元,占总支出的20.49%;项目支出58729697.05元,占总支出的79.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25169.99元,下降1.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204529.03元,下降17.47%;项目支出增加2279359.04元,增长4.0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2024年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级下拨的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移交安置补助资金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37436.46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77733.46元,占基本支出的97.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9703.00元,占基本支出的2.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729697.05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联络员购买服务经费168,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聘请合同人员工资及五险。

2.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经费94,476.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服务工作。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处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最前沿是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决策部署的关键环节是直接联系服务退役军人的桥梁纽带;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军”的特色努力打造退役军人之家让退役军人有更多的荣誉感、获得感、归属感。

3.优抚工作补助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服务优抚对象保障优抚工作的顺利开展。

4.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修补助经费250,000.00元。主要用于为了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和管理为纪念烈士提供良好的场所。把宣传烈士事迹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5.“春节”、八一建军节慰问驻开部队专项经费620,000.00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驻开部队通过节日慰问驻部队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6.新兵回访工作补助经费57,122.00元。主要用于回访新兵方式把家乡关怀送达千里之外开远子弟兵以家乡身份与新兵拉家常、话期望、送温暖鼓励每一名新兵顺利渡过适应期。对入伍新兵主要采取集体见面形式开展一次教育引导他们尽快适应环境、安心服役。赠送书籍和发放慰问金确保我市2024年最大限度减少退兵。

7.双拥工作专项经费1,294,6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我市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完成年度双拥工作维护现役军人合法权益。

8.三台寺、白龙坡烈士陵园公祭日祭扫补助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为了缅怀纪念烈士弘扬烈士精神做好烈士公祭工作。

9.现役军人立功奖励经费65,000.00元。主要用于为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营造尊重关爱功臣模范的浓厚社会氛围、凝聚强国兴军的磅礴力量激励现役军人忠诚奉献激发适龄青年参军报国增强军人军属荣耀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10.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专项资金153,700.00 元。主要用于我市需发放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

11.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专项经费2,000,000.00 元。主要用于开远市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决定将77冢开远市白龙坡陵园散葬烈士墓迁葬至开远市三台寺烈士陵园统一维护管理。926医院投入260万元,负责白龙坡陵园散葬烈士墓的迁葬工程,不足部分围墙、绿化、水电安装等由市财政局提供相应的资金保障。

12.军供站保障过往部队补助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为过往部队提供就餐服务及接待转运服务,圆满完成军供保障任务。

13.开远军供站公务用车购置项目经费189,724.78元,主要用于购置军供保障送餐车。

14.军供站工作项目经费105,060.31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及军供保障工作。

15.2024年中央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项目经费11133628.97元,主要用于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按时发放军休干部及遗属工资医疗等,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实现军休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031748.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7%。与上年相比减少1760554.62下降2.35%,完成年初预算的286.7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级下拨的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移交安置补助资金基本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006036.6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12%,完成年初预算的331.06%。主要用于20805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43,295.45元,主要用于无军籍职工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7款“就业补助”支出71,754.56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工资和社保保险;20808款“抚恤”支出33,354,273.45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义务兵优待、其他优抚支出经费;20809款“退役安置”支出26,694,414.15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20828款“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6,942,299.0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拥军优属、事业运行、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0512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7%,完成年初预算的121.00%。主要用于21011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50,269.28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4款“优抚对象医疗”支出1,654,856.99元,主要是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05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1%,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2700.00决算为287813.78完成年初预算的58.4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8807.78元,增长223.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0,决算为189724.78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92%,完成年初预算的54.2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决算为73100.00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5.40%,完成年初预算的91.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2700.00,决算为24989.00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8%,完成年初预算的39.8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9724.78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600.00元,增长2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517.00元,下降12.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9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517.00元,下降12.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2700.00元,支出决算为287813.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8807.78元,增长223.3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0元,决算为189724.7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2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731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8%;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2700.00元,决算为2498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标准进行购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89724.78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600.00元,增长20.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17.00元,下降12.3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98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517.00元,下降12.3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标准进行购置。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军供保障任务较多,为保证军供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购买公务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军供保障送餐、服务军休干部、日常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环球在线新闻中心对双拥的宣传报道,省厅、对开远调研及双拥共建、军地纠纷接待部队等经费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531.20元,比上年减少2653.80元,下降1.10%,减少的主要原因行政运行公用经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日常公用支出有所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局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9,469,922.43 元,其中,流动资产2,239,088.21 元,固定资产26,721,954.04 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94,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292,020.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7191.59。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2,账面原值49858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6346平方米,账面原值15,832,519.23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00,8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04084.8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240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4836.8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6841.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6187.0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6187.0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义务兵优待金:是指依法统筹的用于义务兵家属、革命烈士家属等优抚对象优待的经费。

四、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抚恤金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抚慰包括精神抚慰和物质抚慰等)和经济补偿。享受抚恤金的人,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五、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六、拥军优属:是就地方而言的拥护爱戴人民的子弟兵——解放军,优待军人家属。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76301111



附件【开远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决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