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0014348/2022-01907
-
发布机构开远市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2-08-03
-
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764002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承担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经办服务;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民参保计划有效推进。明确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特困人员、孤儿、低保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在校学生、基本公共卫生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等人员100%参保目标,压实各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和税务、医保、扶贫、民政、残联、教体、卫健等行业部门责任,全方位拓展参保缴费渠道,大力推广“上网缴”(即培训群众使用“云南省网上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和“云南农信”、“一部手机办事通”APP等进行网上缴费)、便民利民“就近缴”(即在全市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均增设征缴点)、快捷高效“药店缴”(即在全市连锁药店“一心堂”42个零售网点提供参保缴费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参保缴费。截止2021年12月31日,开远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04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2.71万人,参保人数合计28.75万人,达到开远户籍人口数28.62万人的100.42%,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2.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全力保障新冠疫苗接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新冠疫苗费保障政策,真正实现“让钱等苗”,共上划医保基金1497.80万元用于州级统一购买新冠疫苗;二是保障新冠疫苗接种费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开远市结算疫苗接种费用53.50万人次、接种费用428.03万元;三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市党委、政府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扎实做好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
3.全面加强医疗救助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救助政策,做实做细资助参保,及时落实各类特殊人群的资助参保工作,2021年度全市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参保资助条件的有33688人(其中:低保、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共计8148人,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24675人,特困供养、孤儿393人,病残吸毒人员472人),拨付参保资助资金559.538万元。开展医疗救助报销10118人次,报销医疗费用747.3万元。
4.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做好政策延续,确保未纳入监测对象的脱贫户和三类动态监测人员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截止到12月31日全市脱贫人口24971人和三类动态监测人员1312人全员参保;二是及时落实资助参保的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每人每年180元的定额资助;三是继续落实脱贫人员医疗待遇政策倾斜。严格执行“三重保障”、“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机制等政策。一以贯之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截止到12月31日,全市脱贫人口门诊就诊67183人次,医疗费用共计381.62万元,医保报销162.51万元,报销比例42.58%。住院治疗4201人次,医疗总费用1808.96万元,报销(含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1630.52万元,报销比例达90.14%。四是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特慢病待遇落实。进一步简化特慢病申报程序,将待遇申报业务下沉到市内符合条件的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26医院、市人民医院等两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目前全市脱贫户有2179人享受特慢病待遇。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脱贫人口慢特病门诊就诊2585人次,医疗总费用90.10万元,医保支付71.51万元,政策报销比例79.37%。
5.严格强化医保基金监管。一是规范医保基金定额分配。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为开远市职工及城乡居民提供就医保障,按照医保基金“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分配原则,科学分配医疗保障基金定额,及时与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协议。二是加大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政策培训。针对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部门和人员更换频繁,内部培训相对薄弱的实际,组织召开了“医保政策业务培训暨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启动会”,进一步宣传解读医疗保障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召开了“开远市医疗保障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医疗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增强定点医疗机构的廉政意识。三是严格医保定点机构监管。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专项检查、全面普查专项检查、医保系统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行动共3次专项检查。通过综合运用智能监控、人工审核、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监管手段,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管全覆盖。建立对定点医药机构的预警提醒机制,针对每月在人工费用审核中发现问题的定点医药机构及时发出书面预警。达到事先提醒,避免定点医药机构因政策不熟悉造成的违规因得不到提醒,将“小毛病”拖成“大问题”。四是不断完善基金监管体系。制定下发了《开远市医疗保障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试行)》《开远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委员会章程(试行)》,召开了“开远市医疗保障专家咨询委员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一步加强对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指导、明察暗访,及时公布打击欺诈骗保成果及典型案件,建立打击欺诈骗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医保基金运行监管合力。五是全面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以“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和法治开远建设为契机,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抓好学法用法工作,鼓励干部职工参与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有80%以上职工持有行政执法证。
6.务实推进异地就医结算。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和手续,实现医保费用的即时结算,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积极推动异地就医住院备案流程简化等公共服务一体化进程。
7.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推进医疗保障“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大了窗口经办人员日常监管和绩效考核,严格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简化办理程序、减少办理材料、缩短办理时限,切实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二是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积极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科学付费方式付费,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三是推动“互联网+医保”的有效实施。实施网上缴费统一申报、城乡居民APP缴费等信息化业务办理,发挥联网结算“一站式”服务优势,推动医保服务社会化和便民化,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四是严格落实医保各项减费政策。自2021年3月1日起降低红河州企业职工生育保险企业缴费费率,缴费费率比例下调0.3%,由现企业执行缴费费率1.8%下调至1.5%,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8.着力抓好医保信息化建设。一是全面开展医保信息编码标准化建设。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信息系统3个、涉及人员27人已100%进行了信息维护,赋码率达100%;全市定点医疗机构102家、医保医师1208人、医保护士2199人,定点药店104家、医保药师99人完成赋码,赋码率为100%。二是督促全市25家定点医疗机构完成HIS系统改造。全市医保定点医药已全部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结算功能。三是加快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将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工作作为“智慧医保”建设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按照提升服务质量、惠民便民的目标,大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推广和应用,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全市已有19.45万人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为67.82%。四是“一部手机办事通”已上线医保电子凭证,医保参保证明、定点医疗机构查询、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医保信息信息查询等服务项目提供掌上办,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指尖服务”。
9.努力健全多层次保障体系。在2020年我市新增公务员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础上,2021年继续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分析上一年度运行数据,合理测算保费标准,持续加大保障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科);2.开远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股所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8,960,497.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60,497.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4,875,109.95元,主要原因:城乡医疗救助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0,890,334.67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358.27元,占总支出的7.83%;项目支出19,254,976.40元,占总支出的92.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842,374.15元,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5,358.27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92,507.61元,主要原因:上年的基本支出包含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今年统一划至项目支出里,故比上年减少幅度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8,638.36元,占基本支出的94.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719.91元,占基本支出的5.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254,976.40元,其中: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18,061,410.96元,医疗保障专项业务经费支出:82,949.23元,医保中心搬迁工作经费支出:192,790.00元,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经费支出:51,826.21元,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166,000.00元,中央彩票公益金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70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34,881.76元,主要原因: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上级补助及本级项目增加,故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90,334.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5%。与上年对比增加5,463,371.99元,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1,20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5%。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959,99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86%。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事务、医疗救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9,1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944.00元,完成预算的140.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510.00元,完成预算的121.57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434.00元,完成预算的154.3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医保脱贫攻坚工作到基层频次较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增加;2.上级到开远市调研检查工作及同级县市到开远市交流学习频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增加。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6,104.00元,增长205.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10.00元,增长2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594.00元,增长1737.3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1.医保脱贫攻坚工作到基层频次较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增加;2.上级到开远市调研检查工作及同级县市到开远市交流学习频次增加,导致公务接待支出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10.00元,占35.54%;公务接待费支出15,434.00元,占64.4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1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51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且因车辆老旧,运行时间较长,导致维护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15,434.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43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医保部门调研检查工作和周边县市交流学习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719.9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887.78元,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支出,故办公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322,883.50元,其中:流动资产1,538.78元,固定资产321,344.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对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309,725.1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448,931.74元,固定资产增加139,206.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单位:万元 |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32.29 |
0.15 |
32.13 |
|
|
|
32.13 |
|
|
|
|
|
|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80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80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一般预算收入是与原来的“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中的“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概念。1997年6月颁布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取消预算内、预算外收支界限后,财政总预算的收支体系也随之变化,将一部分原来属于预算外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但对这部分新纳入预算的收入又需要保持其专用性,不能与原来的预算收入统一分配。因此,预算收入被分为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两部分。
5.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联系电话:0873-7237615 联系人:杨邦瑜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76400201111
附件【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