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177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7-26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制度,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承担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的经办服务;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参保扩面取得实质进展。依托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医保缴费及报销政策,综合运用实体窗口(医保及税务服务大厅、“一心堂”网点、各乡镇(街道)为民服务大厅、各村委会)、网络途径(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多种方式,提供更加便民高效的参保缴费服务,促进参保扩面工作顺利推进。2020年全市职工参保人数59174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数222869人,参保人数合计282043人,达到开远户籍人口数28623898.53%,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2.异地就医结算便民惠民。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和手续,实现医保费用的即时结算,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截至20201231日,通过省异地平台结算的省内州外异地垫付医院药店3044万元,居民4359万元,职工离休28万元。异地清算职工省内异地2735万元,离休省内异地32万元,职工跨省异地55万元,职工商业保险12万元,州内离休异地6万元,居民省内异地3929万元,居民跨省异地52万元,居民州内异地4923万元,非开远居民救助和兜底5万元。

3.医疗保障扶贫扎实推进。一是确保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坚持加强数据及时审核比对,1116日提供目前国办系统建档立卡人员名单24930人名单与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中的建档立卡户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动态新增309人,减少284人,经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各乡镇(街道)认真排查,本次新增人员中有63人未参加我市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截止到1118日对动态调整新纳入的贫困人口未参保的63人,已全部收缴了个人参保费用,做到动态调整一人立即落实参保缴费一人,同时也将对2020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180元的资助参保全员兑现到位。截止到今天全市24930人建档立卡户已100%参加了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二是确保严格落实医保扶贫政策。严格执行“三重保障”、“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机制等政策,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倾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实施方案》,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住院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医保报销比例提高5%;转诊至州级和省级医院的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50%,取消封顶线。截至1231日,全市建档立卡人员门诊就诊71766人次,医疗费用共计400.38万元,医保报销173.14万元,报销比例43.24%。住院治疗4700人次,医疗总费用2186.68万元,报销(含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财政兜底)1988.51万元,报销比例达90.94%。三是确保“百日攻坚”取得实效。积极推动干部下沉一线工作4580人次,针对群众关心的医疗保障政策,形成49条“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小贴士”,在及时通过“美丽开远”等新媒体平台及乡镇(街道)推送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入户宣传覆盖面,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四是确保全面推进医疗保障扶贫挂牌作战工作。20203月—12月开展了10次作战行动,并针对市扶贫办下发的四批因患大病、重病导致医疗负担过重户的92388名动态监测扶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联合市卫健局入户进一步走访核实医疗救治报销情况,通过新增低保、低保提档、临时救助等方式,进一步减轻贫困群众就医负担,截至目前,完成四批81338名动态监测人员的审查救助,核定资金56.3万元。同时由局党组成员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与挂包联系的冲门村委会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一道,对环境问题较为突出的乌都皮、雨那孔、阿沙黑等村民小组进行了卫生大清扫,为彝族村庄阿沙黑新村配备8个垃圾箱,切实解决57户农户堆放垃圾的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乡村人居环境。五是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慢病问题清零。进一步简化特慢病申报程序,将待遇申报业务下沉到市内符合条件的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26医院、市人民医院等两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同时深入研究《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服务和特殊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红医保发〔202062号)精神,用好用活上级政策,及时召集二级以上医院和专科医院主治医师以上专家慎重研究讨论,结合卫生健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各项随访管理工作记录情况,适度放宽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病、结核病等四种特慢性病办理准入标准,并成立专家筛查组,于619日至24日、628日至30日期间,分两轮下沉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筛查,及时将413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新增纳入特慢性病待遇保障,同时与暂不符合纳入特慢病医疗待遇政策范围470人签订了《开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不符合办理特慢性病办理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关政策告知单》,并将1181名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信息及时录入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备案系统”,让此部分群众及时享受到市级公立医院门诊用药50%的报销政策。1110-13日配合卫健局组织由市级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具备资质的医师组成医疗队到乡镇开展巡回医疗,开展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筛查和明确诊断工作,及时为267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新增纳入特慢病待遇保障,同时与暂不符合纳入特慢病医疗待遇政策范围66人签订了《开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暂不符合办理特慢性病办理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相关政策告知单》。

目前全市建档立卡户有1446人享受特慢病待遇(其中有1165人享受28种特慢病待遇),202011-123028种疾病门诊就诊809人次,医疗总费用38.52万元,其中:医保政策范围费用35.08万元,医保支付30.95万元,政策报销比例88.23%

4.医疗救助强化托底保障。一是落实救助政策。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管理工作的通知》(红医保发〔201978号)精神,州级重大疾病救助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红河州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红医保发〔201927)要求。二是强化部门配合。日常工作中加强与民政、残联、乡镇(街道)间的协同配合,逐步完善困难人群信息反馈衔接机制,做好救助对象认定和医保系统标识、异地就医后救助审批等工作。三是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和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项制度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做好困难人群医疗保障。四是加快解决历史救助问题。根据救助资金收支结余情况,按计划分步分批,逐步清理医疗救助工作移交前的民政遗留问题,目前已完成2018年度8699人的城市低保人员人均70元的补助工作,共补助60.89万元。

5.重大疫情、疾病防控治疗机制不断完善。2020年年初,面对突如其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市医疗保障局切实履责担当。一是制定了《开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方案》《开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保障工作责任清单》,并开展了相关工作演练。二是于2020125日、30日分别向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26医院、开远市人民医院各预拨基金100万元,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工作,确保患者不因医疗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协议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三是对企业缴纳职工医保实施减征缓缴。严格落实执行《红河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红医保发〔202045号)精神,实施阶段性减征及缓缴医疗保险费措施,截止630日涉及单位61019219人,已减半征收2595万余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四是党员带头,组织干部职工到红明社区参加疫情防控,积极参与宣传、入户排查、蹲点值守等疫情防控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踊跃捐款2020元,并选派3名医护人员到“留验站”开展一线防疫工作。市医疗保障局荣获“最美巾帼奋斗集体”、3名同志荣获“最美巾帼志愿者”。五是对全市14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不间断巡查,加大疫情防控医保报销政策宣传,检查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疗物资储备、药品价格及口罩、消毒器械销售情况等,确保医疗市场稳定。

6.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和救助制度、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断提高。①2019年—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财政人均补助由520元提高到550元、个人缴费标准由220元提高到250元,筹资金额达到每人每年800元;大病保险人均65元由基金承担。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起付线标准调整为5000/人年,从20191月起,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报销大病保险封顶线。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外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重度残疾人实施大病保险倾斜,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贫困重度残疾人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至5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80%。二是资助参保工作不断强化。①特困供养人员按照每年缴费标准全额资助,2020年资助304人。②建档立卡户按照180/.年的标准资助,2020年资助24753人。③低保人员、持一、二级《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按照120/.年的标准资助,2020年资助11268人。三是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不断拓展。自20181月至今,全市范围内已开通24家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定点医院,做到了城乡医疗机构全覆盖,实现了特殊困难人群(低保户、特困户、建档立卡户)在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站式”结算报销医疗救助待遇。

7.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落实。目前全市已有50家医疗机构、21家药店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多样式宣传方式,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并通过综合运用医保系统智能审核、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分解收费、串换收费、不实收费、套高收费、超标准收费、无指征检查、化验、使用无资质人员等问题进行严格监管。2020112月,共扣减定点医疗机构不合理费用128.97万元,收回违约金79.08万元,行政罚款2.31万元,取消定点药店医保协议1家,约谈26家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有力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8.特殊困难群体医疗保障基础不断夯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城市困难弱势群体“一户一策”工作要求,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民政部门12月份低保、特困人员名单,认真对医保系统内参保缴费人员进行了比对核查,确定在全市9742名低保人员中,有9709人已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9544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165人),参保率99.66%33人未参保,未参保率0.34%323名特困人员中,有323人已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其中参加参加城乡居民医保322人,城镇职工医保1人),参保率100%;我局及时将未参保的33名低保人员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进行详细情况核实,并通过向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推送参保工作小贴士,加大政策宣传及动员参保力度。同时在日常工作中加大与各乡镇(街道)、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衔接,经常性开展入户走访,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就医充分享受政策,足额报销到位。

9.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一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执业律师担任局及下属单位的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合同审查、重大决策事项法律意见、处理涉法事件等工作,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肃执法纪律,严格执法责任,切实解决执法行为粗放等问题,并向州医疗保障局申请配备2台执法记录仪,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三是抓好网上学法考试和考证工作。以“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和法治开远建设为契机,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年内12名在职职工顺利通过执法资格考试,单位执法证持证率达80%。四是组建2支监管队伍。一方面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队伍,邀请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主治医生以上医务人员、医疗保障部门基金监管和审核人员、第三方大病保险公司、法律顾问和参保人员组成专家库,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准入、监管、行政案件办理等提供咨询指导。另一方面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队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和新闻媒体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对定点医药机构、经办机构、参保人员等进行广泛深入监督,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及时公布打击欺诈骗保成果及典型案件。

10.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不断健全。自2015年实施全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以来,凡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全部纳入大病保险范围,个人负担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直接进入大病保险结算系统,出院即时结算,实现了大病保险报销“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患者利益。2020年我市新增公务员团体补充医疗保险,进一步补齐医疗保障制度短板,在前期招标采购、签订合作协议、核准人员清册数量、准确划拨保险费用等工作基础上,市医疗保障局认真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开远市公务员团体补充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本项工作的具体政策标准、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及时召开“开远市公务员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培训会”,对全市195家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办理负责人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1.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机关;2.开远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4,085,387.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085,387.4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收入较去年减少4.56%,减少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5,047,960.52元。其中:基本支出8,827,865.88元,占总支出的58.66%;项目支出6,220,094.64元,占总支出的41.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支出较去年增长26.74%,主要原因城乡居民医疗救助支出的增加及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人员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827,865.88元。较去年减少25.22%,减少原因是办公支出的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70,268.19元,占基本支出的97.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57,597.69元,占基本支出的2.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20,094.64元,2019年项目支出284,002.00元,2020年较2019年增加5,936,092.64元,增长20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民生类特定项目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26,962.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7%。较上年增长26.86%,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支出的增加及市医疗保障信息人员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6,09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507,03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51%。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事务、医疗救助、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82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40.00元,完成预算的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000.00元,完成预算的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0.00元,完成预算的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费用降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919.00元,下降99.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00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81.00元,下降-78.5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新增划拨车辆1辆(由市医保中心划拨至医疗保障信息中心,合并局机关一并核算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00元,占35%;公务接待费支出840.00元,占4.2%。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0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0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7,0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84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医保局调研检查工作,1批次共10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597.69元,较上年减少9.03%。减少原因是办公支出的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3,632,608.69元,其中,流动资产3,450,470.52元,固定资产182,138.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74,191.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6,509.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63.26 

345.05 

18.21 

 

 

 

18.21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66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6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66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一般预算收入,财政收入的来源之一,有计划有组织并由国家支配的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一般预算收入是与原来的“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中的“预算收入”相对应的概念。19976月颁布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取消预算内、预算外收支界限后,财政总预算的收支体系也随之变化,将一部分原来属于预算外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但对这部分新纳入预算的收入又需要保持其专用性,不能与原来的预算收入统一分配。因此,预算收入被分为一般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两部分。

5、一般预算支出是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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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局机关).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