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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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4-0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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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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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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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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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对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财政再评价工作情况的通报》的相关要求,针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综合评价结论
根据2024年度财政绩效再评价项目评分,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得分94分,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优”。
(二)存在问题
1.绩效指标的明确性不足,未充分细化、量化。
2.运行监控工作开展不到位。
二、整改措施
(一)明确确定并完善绩效指标,根据《红河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参照中央、省州级财政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和项目实际工作内容,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重新调整绩效目标,确保绩效指标适用性、合理可行。
(二)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州级统筹,根据申请补助资金参保人数及配套标准,市级补助资金一般在11月补助到位,当月上缴州级财政专户,中期市级补助资金还无法补助到位。加强单位项目经办人、财务人员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培训,按市级财政要求上报预算执行情况,完善内部相关书面资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运行监控。
三、整改结果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1.结合单位部门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设置全面完整、合理、清晰且具有可衡量性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2.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跟踪“回头看”,反馈中心经办科室针对资金绩效运行状况,及时预控、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对本年度尚未启用的预算资金给予及时收回,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为后续绩效目标的有效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附件【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绩效再评价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