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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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ylbzj/2025-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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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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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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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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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764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市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基金监管科、待遇保障科。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2.开远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
3.开远市医疗保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2.开远市医疗保障信息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3.开远市医疗保险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1人(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全面推进参保扩面计划。持续加大对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创新便捷高效的参保缴费渠道,做好参保登记工作,推进基本医保应保尽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远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1058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26974人,参保人数合计288032人,达到开远户籍人口数285253人的100.97%,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民参保。
(二)健全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应救尽救,提升医疗救助的托底保障功能。截至2024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待遇2365人,共计25497人次,医疗费用总支出10635.8062万元,统筹基金支出6295.3183万元,大病支出1974.2415万元。
(三)落实异地就医结算。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结算制度,简化办理流程和手续,做好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实现医保费用的即时结算,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强化异地就医结算资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异地平台结算垫付定点医药机构省内及跨省职工医疗保险费用6407.7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10909.74万元。清算职工医疗保险省内及跨省医疗费用5866.39万元,城乡居民省内及跨省医疗费用9153.72万元。
(四)持续推进平安医保建设。提升医保领域法治化水平,依法打击各类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完成现场检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13家,实现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全覆盖,通过智能审核、协议处理、行政处罚、自查自纠等手段,行政处罚6家次,协议处理28家次,追回违规费用609.24万元,行政处罚罚款36.20万元。
(五)深入贯彻落实药品集中采购工作。2024年以来组织全市13家医疗机构参与15个批次的药品集采报量,12家医疗机构参与14个批次的耗材集采报量。同时为了减轻医疗机构购药资金压力,扩大集中药品集中采购量和覆盖面,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人群,根据《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预付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红医保发〔2020〕32号)《关于加强集中带量采购药品预拨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红医保办发〔2021〕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各项采购预付金额进行认真测算,对3家定点医疗机构拨付2024年度谈判抗癌药品预付金99.19万元;对10家定点医疗机构预付4个批次集采药品采购金8.29万元;预付2个批次集采耗材采购金4.22万元。各项采购预付资金对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采报量、优先使用中选产品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六)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一是确保脱贫人口和动态监测人员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截至2024年2月25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集中征缴期结束时,全市共有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5060人,其中:三类监测对象1421人(含脱贫人口1096人),未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23639人,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已100% 参加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属于参保个人应缴费用由个人缴纳到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共计25061人〔其中:三类监测对象1475人(含脱贫人口1111人),未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人口23586人〕。经全面拉网排查,有29人处于未参保或脱保状态,其中属于动态新增3人(新生儿,已缴费参保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职工脱保26人(15人已缴费参保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脱贫户和三类监测对象的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动态参保率为99.88%,属于参保个人应缴费用由个人缴纳到位。二是落实困难人群资助参保的政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资助参保31965人,医疗救助资金支出341.401万元。三是落实未纳入监测对象脱贫人员和三类监测对象医疗待遇政策。严格执行“三重保障”“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机制等政策。截至12月31日,全市未纳入监测对象脱贫人口门诊就诊75117人次,医疗费用共计708.80万元,医保报销346.45万元,报销比例48.88%;住院治疗5469人次,医疗总费用2934.52万元,报销(含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2538.75万元,报销比例达86.51%。三类监测对象门诊就诊6378人次,医疗费用共计116.61万元,医保报销94.34万元,报销比例80.90%;住院治疗518人次,医疗总费用366.77万元,报销(含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314.55万元,报销比例达85.76%。四是持续做好未纳入监测对象脱贫人员、三类监测对象特慢病待遇落实。截至12月31日,未纳入监测对象脱贫人口特慢病结算3336人次,医疗总费用217.49万元,报销197.13万元,报销比例达90.64%。三类监测对象特慢病结算1740人次,医疗总费用107.34万元,报销102.26万元,报销比例达95.27%。五是动态监测工作形成常态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排查未纳入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脱贫户、三类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一般群众住院信息46132人(次),推送市农业农村局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排查13批1313人(次)。
(七)全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持续推进医共体医保资金打包付费改革,不断完善医共体打包资金分配方案,确保资金合理下沉,规范有效使用。扎实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目前已拨付两个医共体(解放军第926医院医共体、开远市人民医院医共体)2024年度已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打包付费资金共17626.60万元(其中解放军第926医院医共体4159.58万元,开远市人民医院医共体13467.02万元);已拨付两个医共体市外州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医保住院资金共9847.50万元(其中解放军第926医院医共体3903.50万元,开远市人民医院医共体5944万元)。
(八)加快推进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一是全市214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了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全覆盖,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不断丰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了医保电子凭证挂号、取报告等就医流程的应用;积极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的移动支付和刷脸支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市26.71万人完成激活医保码,通过医保码结算197.79万人次。全市4家定点医疗机构已上线医保移动支付,累计27.18万人次使用移动支付进行结算。全市126家定点医药机构上线医保刷脸支付。在国家编码动态维护平台系统完成定点医疗机构国家赋码96家、定点零售药店国家赋码118家、医保医师国家赋码1589人、医保护士2674人、医保药学人员152人及医保技师258人,实时动态调整的赋码率保持100%。二是推进医保“刷脸”结算及服务“进万村”工作,开通我市乡村两级医保无线专网63个,完成医保终端设备和结算系统部署,实现群众“刷脸”就医、不出村即可直接办理高频医保业务。实现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向乡镇、村、社区和定点医药机构、金融服务机构等延伸和下沉,与2家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医保服务网点。实现新生儿出生即参保,手续零跑腿、报销立即享,全市11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落地参保服务。
(九)推动“门诊共济”制度改革。稳步推动“门诊共济”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逐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实现制度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全面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以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门诊共济绑定19295人次,职工共有1.27万人次发生个人账户共济并支付315.27万元;居民共有6.03万人次享受门诊共济政策,涉及个人账户共济支付1051.16万元,整体运行平稳。
(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服务体系。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式综合柜员制模式设置服务窗口,打破原有业务窗口各自为政、业务单一的局限,将11个医保业务窗口均优化为综合柜员窗口,同时进一步将经办业务与咨询服务合理区分,打造“8+3+1”的高效服务体系,通过8个标准化经办服务窗口和3个咨询服务窗口及前后台材料对接1人协同配合,形成“一门引导、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一次办结”的服务新格局,“一窗通办”成为新常态。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办件量22331件,日均办件量90件。
(十一)开展医保经办规范化建设。一是制定《开远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医疗保障经办标准化管理、规范化运行、高效化服务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实现群众办事报销简简单单、两定机构结算明明白白、医保基金管理清清楚楚。二是开展2024年度开远市医疗保障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打造“敢担当、勇奉献,精业务,善作为”的开远医保经办服务队伍。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316254.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16254.4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99179.51元,下降33.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99179.51元,下降33.51%。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离休、伤残医疗保障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316254.41元。其中:基本支出8963911.21元,占总支出的86.89%;项目支出1352343.20元,占总支出的13.1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99179.51元,下降33.5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24139.87元,下降9.35%;项目支出减少4275039.64元,下降75.97%。主要原因是中央、省级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和离休、伤残医疗保障经费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63911.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68596.41元,占基本支出的95.5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5314.80元,占基本支出的4.4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开远市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2343.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元。
城乡医疗救助市级配套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517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的医疗费补助。
医疗保障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8099.49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专项业务经费保障。
城乡医疗救助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9922.16元,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专项工作经费保障。
2024年保运转经费项目经费342016.86元,主要用于单位2024年保运转经费保障。
2024年医保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项目经费146699.72元,主要用于单位2024年医保业务工作经费保障。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经费项目经费38027.69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经费保障。
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经费项目经费17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医疗服务与能力提升经费保障。
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项目经费35877.28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保费缴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16254.4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199179.51元,下降33.51%,完成年初预算的97.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40489.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完成年初预算的158.18%。主要用于离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 职业年金缴费、死亡抚恤、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及社保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变动、年内有1名退休干部去世增加了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以及单位增加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
9.卫生健康(类)支出8946691.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2%,完成年初预算的93.30%。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城乡医疗救助市级配套补助资金及全市离休、伤残医疗保障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以及离休、伤残医疗保障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290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及人员增减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00.00元,决算为14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34.00元,下降72.5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141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5.7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34.00元,下降72.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34.00元,下降72.5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400.00元,支出决算为14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34.00元,下降72.5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元,决算为141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规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734.00元,下降72.5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1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734.00元,下降72.5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规模,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医保局、医保中心到开远调研医保直接结算、服务“村村通”以及经办管理服务规范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远市医疗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5314.80元,比上年减少19782.06元,下降4.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及培训费较上年减少及人员增减变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开远市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348873.53元,其中,流动资产4255.65元,固定资产344617.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240469.3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236.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联系电话:0873-7230762 联系人:杨邦瑜
监督索引号53250200276401111
附件【开远市医疗保障局决算公开表20250725103501327.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