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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工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招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2-02 浏览次数:

 

  为推进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开远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工业示范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投资建设实施招商,向社会公开征招有实力和经验的投资建设企业。现将有关招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污水处理厂一座, 占地23亩,规模为日处理污水量3000吨,截污管道铺设范围为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工业示范园区至污水处理厂。总投资约4000万元。由甲、乙双方按甲方10%,乙方90%的比例进行投资。其中甲方以特许经营权及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为投资,占股权10%;乙方以项目建设资金投资,占股权90%。

  项目公司年收益率设定为结算审计确定总投资的7%。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获取收益,污水处理费的最终确定,由物价部门审定。建成投产后,如果日污水处理量不足2000吨,其差额部分由政府补足到2000吨的收益。

  建成后,甲方给予项目公司项目特许经营权20年,双方按股权比例进行利润分成。特许经营权期限从污水处理厂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特许经营权期满,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甲方。

  2、应急处理装置:估算投资约70万元。

  二、对投资商的要求

  1、必须为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乙级及以上企业。

  2、必须具有完成本污水处理厂项目独立投资的经济实力。

  3、必须具有相应的环境治理技术能力。

  4、必须具有污水处理厂等环境治理设施3年及以上运营经验,报名时提供企业业绩报告。

  5、企业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日至2015年12月15日

  2、报名地点:开远市强盛路37号(开远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张 韬

  联系电话:0873-7415233 13769357554

  3、提交资料:

  1)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证明文件及企业法人授权委托收原件及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以上各项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简介及企业业绩报告文本至少一份

  5)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无经济犯罪记录的证明

  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开远市垂询洽谈。

 

 

 开远市热电汽循环利用工业示范园区工作团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