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远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两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强化五项举措,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坚持政治铸魂,把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方向标”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穿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过程各方面,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以学习凝聚共识,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机关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长期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对云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积极开展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四个与共”“五个认同”深入干部职工思想,全面准确把握“四对关系”和“四个必然要求”,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宣传教育,奏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主旋律”
开展“学宪法、讲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宣传活动,确保宪法宣誓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落到实处。开展民族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有关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促进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对民族理论政策和法律法规真懂真熟、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会抓善抓。积极向各族群众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有效凝聚思想共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发挥监督职能,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推动力”
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等民族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为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调研、视察等监督方式,助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开展对开远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情况的调查、对开远市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对开远市民族地区人力资源发展情况的调查,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乡村振兴、民族宗教和谐稳定等情况进行监督,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开展备案审查,确保行政法规、规章等备案材料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与现行国家法律保持一致。
突出代表主体,架起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连心桥”
持续深化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双联”机制全覆盖、常态化,汇聚代表合力,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共建美好家园上来。发挥代表活动阵地功能作用,通过“家站室”门常开、代表常驻、群众常进、问题常解,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民生驿站”,有形有效有感推进代表活动阵地达标创建和创新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先锋队”“排头兵”作用。创新“代表议事+”履职新模式,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争做民族政策的宣讲员、民族团结进步的带头人、民族工作的推动者,积极建言献策,参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视察、考察学习活动。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推动人大代表“金点子”转化为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金钥匙”,以“小资金”撬动“大民生”,将“民生清单”转化为“幸福账单”。如,“启用车载电子设备年检老年人免费公交卡”“城干村委会丫记村民小组坝塘清淤”“大庄乡坝区村寨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碑格乡阿都克小组建设非物质文化传习所”“酒房村委会三转弯村安装太阳能路灯”等30余件凝聚代表智慧、牵动群众心弦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抓好示范建设,激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活力”
坚持党建引领,打造“书韵人和”红色党建品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民族团结进步战斗堡垒。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建设融入四个机关建设,在政治机关建设中强化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在权力机关建设中维护各民族民主权利,在工作机关建设中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代表机关建设中服务好各族人民群众。坚持联创共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和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共创共建,增强机关活力,促进各民族干部职工交往交流交融。依托开远人大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和平台,讲好人大民族团结故事,策划推出《碑格乡人大:四个聚焦续写民族团结新篇章》等新闻作品,《云南开远:小项目干出民生“含金量”》《云南开远:牵手“一老一小” 守护“朝夕美好”》《代表议事“小平台” 服务群众“大民生”》等新闻被新华社、人民网、云报客户端和《云南人大网》《人民代表报》等国家和省州级报刊杂志、网站刊载报道,奋力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念深植于每一位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职工心中,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以“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精神面貌,助推民族团结进步,成功创建市级模范机关,不断巩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成果,积极向州级示范单位创建目标奋力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