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政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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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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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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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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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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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赋权目录(2023年版)的决定
各乡镇(街道),市属各委、办、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我市结合工作实际,梳理赋权乡镇行政职权87项,编制形成《开远市乡镇行政职权赋权目录(2023年版)》;梳理赋权街道行政职权86项,编制形成《开远市街道行政职权赋权目录(2023年版)》。《开远市乡镇行政职权赋权目录(2023年版)》和《开远市街道行政职权赋权目录(2023年版)》已经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决定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远市乡镇行政职权赋权目录(2023年版)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承接乡镇 |
承接方式 |
备注 |
1 |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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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水域滩涂养殖证 核发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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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 |
其他行政 权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委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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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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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104号)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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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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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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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茶叶等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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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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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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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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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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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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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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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2号)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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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0年第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1年第9号修正)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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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损坏、偷盗窨井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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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的车辆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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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在建筑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上面钉、挂、贴、刻、写、画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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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招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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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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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任意堆放杂物,随地大小便,放任宠物便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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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粉尘、垃圾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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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拆除、移动、封闭、挪用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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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占道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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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27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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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29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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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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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发现动物染疫、疑似染疫未报告,或者未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32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变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33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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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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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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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的,逾期未开发利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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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38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在重要渔业水域设置网箱、围栏和排污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渔业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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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和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涂改标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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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开远市 水务局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41 |
开远市 水务局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42 |
开远市 水务局 |
对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此项只涉及5个乡镇 |
43 |
开远市 水务局 |
对集中式饮水工程禁止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21年第220号)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44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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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46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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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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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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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50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51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娱乐场所在禁止时间内营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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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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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擅自调换林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8年第214号修正)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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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55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56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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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58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违法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59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盗伐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60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滥伐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61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62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63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聚众哄抢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64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向森林、林地倾倒垃圾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65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毁坏新造林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66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树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67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68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69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70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71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72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73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74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75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蜂、烧山狩猎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76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77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78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焚烧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79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80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81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82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非法开垦草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83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84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采挖方式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85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86 |
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87 |
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小龙潭镇、中和营镇、羊街乡、大庄乡、碑格乡 |
下放 |
|
注:目录中第42项市水务局“对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处罚”只赋予5个乡镇实施,故5个乡镇承接赋权事项87项。 |
开远市街道行政职权赋权目录(2023年版)
序号 |
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和实施依据 |
承接街道 |
承接方式 |
备注 |
1 |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乐白道街道 |
委托 |
|
2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乐白道街道 |
委托 |
|
3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 |
其他行政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乐白道街道 |
委托 |
|
4 |
开远市自然资源局 |
对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5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损坏草坪、花坛、绿篱、苗木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01年第104号)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6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7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8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茶叶等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9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10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11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12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13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14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15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16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公厕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0年第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令2011年第9号修正)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17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损坏、偷盗窨井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18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运载砂石、渣土和粉尘物等的车辆未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和地点进行运输和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19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在建筑物外侧、绿化树木和市政公用设施等上面钉、挂、贴、刻、写、画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20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在公共区域或者空间设置户外广告牌、标语牌、宣传栏、招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21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广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22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在公共区域乱倒垃圾、污水,任意堆放杂物,随地大小便,放任宠物便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23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运输车辆沿途泼洒渣土、粉尘、垃圾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24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拆除、移动、封闭、挪用或者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25 |
开远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对擅自占道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26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27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28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未取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29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30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未经执业兽医备案从事经营性动物诊疗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31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发现动物染疫、疑似染疫未报告,或者未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32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不如实提供与动物防疫活动有关资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变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33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者违反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生产经营种畜禽的,转让、租借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34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经营无产品标签、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的饲料、饲料添加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35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经营的饲料、饲料添加剂失效、霉变或者超过保质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36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使用全民所有的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无正当理由使水域、滩涂荒芜满一年的,逾期未开发利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37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涂改、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捕捞许可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38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对在重要渔业水域设置网箱、围栏和排污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渔业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39 |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和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涂改标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40 |
开远市 水务局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41 |
开远市 水务局 |
对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42 |
开远市 水务局 |
对集中式饮水工程禁止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21年第220号)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43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44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45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46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47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48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49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娱乐场所变更有关事项,未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50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娱乐场所在禁止时间内营业的 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51 |
开远市文化和旅游局 |
对娱乐场所未按照规定建立从业人员名簿、营业日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52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擅自调换林地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2018年第214号修正)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53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54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临时占用林地逾期不归还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55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在临时使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临时使用林地期满后一年内未恢复植被或者林业生产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56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57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违法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58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盗伐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59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滥伐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60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伪造、变造、买卖、租借采伐许可证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61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收购、加工、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等非法来源的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62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聚众哄抢林木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63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向森林、林地倾倒垃圾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64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毁坏新造林苗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65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树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66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区内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者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67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68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69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森林防火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70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进行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甘蔗地、牧草地、秸秆,烧荒烧炭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71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经批准野外农事用火,但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72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未经批准实施计划烧除、炼山造林、勘察、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等野外用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73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吸烟、烧纸、烧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74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蜂、烧山狩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75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76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77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内焚烧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78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79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设施设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80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使用草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81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非法开垦草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82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在荒漠、半荒漠和严重退化、沙化、盐碱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草原,以及生态脆弱区的草原上采挖植物或者从事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83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区域和采挖方式在草原上进行采土、采砂、采石等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84 |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 |
对擅自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破坏草原植被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85 |
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 |
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86 |
开远市消防救援大队 |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乐白道街道 |
下放 |
|
注:市水务局“对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处罚”只赋予5个乡镇实施,故两个街道只承接赋权事项86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