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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4-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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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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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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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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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学习培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宪法、党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的重要学习内容。二是“线上+线下”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活动。以考促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线上测试网络答题活动;以学促行,组织100名城管执法人员参加为期5天的行政执法培训,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组织队列训练,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二)强化责任意识,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按照上级对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述法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努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健全领导干部述法、考评、约谈、问责追责等制度机制,抓实年度工作部署、年终工作报告、带头做好依法决策、述职述法等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依法行政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格局。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1名专职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重大行政案件、重大行政决策、疑难信访案件等,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普法宣传,持续推进普法活动
一是聚焦重要节点,抓住普法时效。抓住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到市体育创意园、杰特广场、凤凰生态公园等活动场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开展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全力助力我市普法宣传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开发制作普法宣传产品。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作普法口袋书,比如,我局下属单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作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宣传手册。三是组织开展“法律进小区”宣传活动,下沉物管小区发放宣传单,向业主宣传法律法规,并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反诈骗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非法集资、诈骗的特征、形式、手段的辨别能力,引导群众合法理财、提高反诈意识,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将执法“三项制度”纳入常态化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査,年终有考核。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逐步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调研检查。2023年共立案11件,结案11件,评查11件,均符合法定程序。三是建立并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执法案件的规范管理,及时成立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审查范围、审查流程、审查内容。2023年共对1个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确保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程序合法、实体公正。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大督促检查考核力度,转变管理理念,改进工作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健全并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分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完成本年度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现持有效行政执法证104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理论学习不深入。部分干部职工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学习不主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还不够深入、全面。二是普法宣传不深入。群众的法治意识与社会经济发展不成正比,宣传思路还不够开阔,宣传方式还不够多样,宣传的效果还不够好。三是执法规范化建设还需进一步提高。队伍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法办案的规范化水平还不够高,在文明、规范、柔性执法方面还需强化。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学在前、干在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会贯通于全局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充分利用“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及“每日一学”文章推送等方式,带领班子和全局干部职工加强学习。一年来,开展班子“第一议题”学习21次共203人次参加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利用内部微信群推送学习文章163篇并撰写心得326条,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法治意识,筑牢法治根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提升学法用法能力。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线上法治学习活动,组织19名干部职工参加了2次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对执法人员、协管人员开展为期5天的业务培训。同时,把法治建设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紧紧围绕《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工作要点,制定本单位“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普法工作内容,做到亲自研究部署、安排推动、督促实施。
(三)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严格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三重一大”事项坚持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一年来召开党组会议21次,对全局重大事项进行研究讨论,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二是依法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开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开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立案和移交制度》等内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制度。根据文件要求,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共梳理规范性文件5个,建议延续使用期限3个,保留2个。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39条,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四)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一是抓机制建设,将领导班子成员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重点,把依法行政与全面从严治党融会贯通起来,与实际工作成效情况挂钩起来,让领导班子成员时刻感受到权力受党和人民监督。二是梳理权责清单。经梳理,住建局涉及权责清单7类,共536项,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处罚48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检查10项、其他行政权力16项,均已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相关执法信息。三是抓日常监督,结合党组会议、谈心谈话等形式,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遇会常提、警钟长鸣,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生。
(五)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
一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今年以来,我局接到《开远市铁路运输法院传票(2022)云7102行初137号》1份,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讨,并委派蔡永平副局长准时出庭应诉。二是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的政治责任感。结合党组会议、工作例会、专题学习、“每日一学”等形式,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行政复议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2023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
(六)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普法工作落地见效
推动落实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一方面组织党员干部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日一学”、线上答题等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反诈安全知识等内容,一年来,全局1019人次参学受益。另一方面依托法治宣传教育、“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到市体育创意园、南正街主题街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共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民法典》《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治宣传资料和购物袋、毛巾等法治宣传用品5530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65余次,多措并举加大法治宣传普及力度,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度融合。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思想引领,在法治宣传上下功夫。创新法治宣传活动形式,做到抓重点、细分类、提质效,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坚持目标导向,在队伍建设上再发力。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激发工作人员的学习兴趣,不断提升整体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做到服务有温度、执法有力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坚持强化监督,在行政执法上提效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不作为、乱作为情况的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营造有力推动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环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开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