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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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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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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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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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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按照《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要求,加强法制建设和法制监督,保障农业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为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
1、制定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立足开远农业发展实际,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持续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制定了《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印发《开远市农业农村局法制及执法制度汇编》(内含19个制度),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2、确定“双随机”抽查机制,确保抽查实效。根据科学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方式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双随机”抽样执法检查活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合理明确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2022年共开展随机抽查9次,涉及9个经营主体,通过随机抽查,即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确保执法效能。
3、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相关的要求,经审查,2022年我局没有下发影响公平竞争的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行,确保了我局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和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4、强化农业执法,净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在春耕的关键时节,开展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专项行动”,以城区农资批发市场及乡镇农资市场、蔬果集中生产区、规模化种植区为重点区域,以种子、农(兽)药、饲料、肥料质量和农资产品标签标识为重点内容,通过抽样品、查台账、辨别标识等手段,采用日常管理和集中整治相结合,全面整治我市农资市场秩序。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44人次,检查市场40个次,检查门店、企业338个次,立案查处农业违法案件27件,办结27件,罚款11.69万余元,没收假劣农资、限制使用农药等280公斤。通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的防止坑农害农情况的发生,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保驾护航。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区行政执法公示栏公示行政权力事项、执法流程、执法监督方式、工作人员岗位信息等内容。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前事中公示。二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及“双随机”事项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要求我局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2022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7起,每件行政执法案件均做到有记录、有案卷、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统一存放硬盘统一管理,以备查阅。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农业行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委员,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委员,相关科室和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委员的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暂行办法》,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等。
(三)积极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我局行政职权共计8类,其中:行政许可24项,行政处罚220项,行政强制11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检查19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职权5项。2022年政务服务平台办件完成数1690件,“好差评”评价率达88.63%。监管平台通用执法录入完成数401条,即办件率达100%。为建立完善“双公示”信息事项清单,提升“双公示”信息数据质量,2022年共办理公布农业行政许可35919件,其中:法人行政许可5481条,自然人行政许可30438条。在承诺期内按时办结率达100%,树立了良好的政务服务形象。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遵守《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按照组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进行。为健全农业局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农业局法律顾问工作,保障农业局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依法维护农业局公共利益,聘请了有丰富经验的法律工作者云南兴津律师事务所孔睿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五)坚持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一是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所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程序正当。二是没有出现因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投诉举报和不及时妥善处理投诉的情况。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做好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案卷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提出问题和改进措施,及时做好整改并送州农业农村局评查。对照《云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标准,一是案件处罚主体明确,当事人自觉履行处罚决定,没有发生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二是法律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卷基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依据合理、文书规范,未发现不合格案卷。
(七)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通过宣传活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强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农机安全等宣传教育,同时重点开展南盘江及其支流禁渔期的执法宣传和巡查。2022年共发放《云南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与救护宣传知识手册》、《农药残留超标的危害及预防措施》、《禁限用农药名录》、《如何安全消费、食用农产品》、《生鲜猪肉识别册》等宣传资料5000多份,制作禁渔标志标识牌50个。
(八)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宣传培训
以《农业法》、《种子法》、《畜牧法》、《渔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纠纷调解与仲裁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主要法律法规为学习重点,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的狠抓执法骨干和师资力量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2022年共组织培训50人次。抓好农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管理、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处罚案件管理、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着力建设好农业执法队伍,进一步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办案能力。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决策作用。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二)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落实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法制度,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三)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进一步开展“八五”普法,普及《种子法》、《畜牧法》、《渔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纠纷调解与仲裁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提升监管对象的法治素养。
(四)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建立一支精通业务、素质过硬具备法治思维的执法队伍,健全执法人才输送长效机制。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