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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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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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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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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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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
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按照《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工作部署和州委依法治州办有关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报送和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部署安排,会议专题研究,细化落实措施。对照《中共开远市委关于印发< 法治开远建设规划(2021- 2025年)>的通知(开发〔2022〕2号)以及《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和工作职能制定《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开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并提交局党组会专题研究讨论。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明确责任部门和学习方式,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周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常抓不懈。
2.多措并举、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深入人心。一是组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周学习会、干部职工大会专题学习5次;二是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办事大厅电子大屏、外墙走廊、微信公众号制作宣传标语和画报加强线上线下同步宣传。让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能够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深刻领会其深刻内涵,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落实《法治开远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举措,对标对表按进度完成的重点工作任务。一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聘用制度。聘请云南兴津律师事务所律师孔睿为我局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期限一年一签;二是畅通“两法衔接机制”。向开远市公安局移交刑事案件1件,向开远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4件;三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和公平透明的市场秩序;四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按照市普法办要求,报送我局行政执法案例3例;五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针对不同社会群体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先后成立“开远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女职工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工作站”。
2.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为加强我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我局常年聘请法律顾问对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应诉、信访问题提供法律咨询,使碧桂园、部队营房建设工程欠薪等一批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事件得以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
3.定期和不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按照市级法治建设要求,负责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部门每年至少向局党组专题汇报2次,分别在年初和年末汇报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和完成情况,同时还针对临时出现的重大问题采取不定时汇报。
(三)法治政府建设。
1.对标《指标体系》,组织网报材料。我市开展“县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创建工作”以来,我局对照《县市法治政府建设标体设示范指标体系》中涉及我局的工作指标,动员全局各部门提供近3年来我局法治建设中的亮点材料,认真梳理分类,并经局主要领导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凸显成效。
2.加大动员力度,营造创建氛围。在我市入围实地查验名单后,为确保全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我局通过办事大厅电子大屏、微信公众号、网络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广泛宣传动员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提升法律意识和全民参与意识。
3.精心组织准备,迎接实地查验。为展现人社风采,树立良好的工作风貌,在实地查验阶段,我局向实地查验组详细介绍了我局入驻政务中心的业务项目以及在“放管服”改革工作中的举措和成效。
(四)法治社会建设。
1.统筹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见效。结合我局普法工作实际制定《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提升执法者法律素质,确保“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取得实效,一是积极组织执法大队、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者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考试”,持证上岗工作。二是紧抓“关键少数”,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每周定期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常用法律法规,使干部学法成为常态。
3.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正确区分违法行为,对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对首次违法情节显著轻微且已及时改正的用人单位不予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共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26件,其中立案受理16件,不予受理10件,立案处理的16件案件仲裁决结案5件,调解结案4件,撤诉7件,时限内案件结案率为100%,结案案件涉及金额15.21万元。案外调解案件104件,涉及金额102.06万元,调解成功率90.00%。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劳动者追回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共计167.75万元,涉及劳动者67人,其中受理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件,为62名农民工追回工资82.85万元,实现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送公安1起,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1起。
(五)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积极推动简政放权。一是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梳理面向企业和群众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依托全市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入驻人社服务167项,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二是加强流程再造压缩时限。坚持“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总体要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截至目前,办理各类业务49项,接待群众5000余人次。三是严格精简申报材料。凡无法律、法规依据或无实质性作用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累计精简申报材料26项,全面简化办事流程,实现让群众少跑腿、好办事。
2.全面加强监督管理。一是积极开展双公示。实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风险点和监管重点。二是强化网络监督管理。运用云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市级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施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劳动保障监察监管信息上线率100%。三是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力度。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劳动保障法规宣传,发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宣传资料。截至目前,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监察用人单位210户,涉及劳动者4500余人,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100%。
3.打好稳就业攻坚战。①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2022年,我局自主建设“掌上就业”微信小程序,实现市内企业就业用工信息网络发布、用户网上投递简历、智能化求职搜索等功能,以信息流为主线,开展线上办理服务,实现招聘求职数字化。截至目前,“掌上就业”小程序发布113家企业提供岗位15000余个,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39人,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241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462人;为提升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竞争力,2022年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班40期,培训工种涉及: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电工、电子商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培训人数1536人,其中脱贫劳动力669人,农村转移劳动力220人:企业职工647(其中“新型学徒制”培训16期523人);2022年1-7月全市共扶持创业441人,完成全市扶持516人任务数的85.47%,发放贷款7424万元,完成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606.88万元任务数的86.26%,带动(吸纳)就业1229人。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104人(含1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1656万元,带动(吸纳)就业308人;“贷免扶补”扶持创业337人,发放贷款5768万元,带动(吸纳)就业921人。②缓缴社保费,减轻企业负担,深入开展“康乃馨”社保服务行动。一是对餐饮、零售、旅游、运输、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造纸和纸制品业、医药制造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22个特困行业,实行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二是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截至今年6月,为企业降低养老保险费2211.99万元、失业保险费437.67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553人247.32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112人22.80万元,发放企业稳岗返还496.85万元,惠及职工1.35万人;办理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共计35.12万元。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执法案件增多与执法效率之间存在矛盾,影响了法治建设的社会效果。近年来,宏观经济下行,欠薪案件逐年增多。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属于没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执法,如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只有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满6个月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加之法院执行程序复杂,执行期限过长,被申请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无可执行财产,只有中止执行,导致投诉人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聚焦问题源头,保就业即是保民生。欠薪案件逐年增多是受宏观环境影响,个私企业生存艰难而至。我局另辟思路,结合人社工作职能,大力落实就业补贴、创业贷款、降低保费、缓缴保费等稳就业保就业措施,确保市场主体平稳运行,以此从源头减少欠薪案件。
(二)以罢访息诉为原则,加大矛盾调解力度。在案件查处过程中,改变就案论案、一罚了之的观念,深入分析市场主体及投诉人的困难和诉求,耐心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执法成本,让法治建设成效惠及市场主体和劳动者。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