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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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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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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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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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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和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第二年,今年以来,开远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具体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法治红河建设规划(2021—2025年)》、《红河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红河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及全州“八五”普法规划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本年度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现将开远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积极履行普法职责
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通过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成立了“八五”普法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发了《开远市财政局关于成立“八五”普法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开财发〔2022〕21号),并印发《中共开远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开远市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开财党组发〔2022〕4号)、《开远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开财党组发〔2022〕11号),对普法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关键少数”的作用,切实增强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确保财政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1.完成2021年开远市法治建设单位自检自查工作,完成书面自查报告以及建立工作台账,接受了考核。并就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对2022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进行了修改完善。
2.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 33号)、《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 -2025年)》(云发〔2022〕4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财政法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法〔2022〕4号)要求,结合开远市财政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开远市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开财函〔2022 〕-4号)、《中共开远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开远市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开财党组发〔2022〕4号)、《开远市财政局关于开远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宣传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开财党组发〔2022〕11号),并制定《开远市财政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开财党组发〔2022〕11号),《关于印发〈开远市财政局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开财函〔2022〕-130),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中心。
(三)规范财政执法行为
1.为我局49名执法人员做好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工作,目前执法证已换发到相关人员手中。
2.在财政执法检查中,实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常态化机制,公平、公开、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2022年开远市财政局牵头国家税务总局开远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检查1次,检查4户;部门双随机2次,检查9户。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2022年6月对全市范围5家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及2家党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次,检查工作按照财政执法检查程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查前公示,并向被查单位送达检查通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做到了亮证执法且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检查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并同步将检查结果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录入并公示,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切实履行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工作职责。
4.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全面自查工作。开远市财政局根据开远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全面自查的通知》要求,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内行政执法处罚案卷开展全面自查,并及时上报了自查报告。
(四)认真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1.为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远市财政局在2022年度财政讲堂中增设了《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亮点解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解读及《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与规范》解读等活动安排,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和能力。
2.为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学习贯彻好,开远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列入了学习计划,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同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担当实干 争先跨越”大讨论活动,在全局深入开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的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凝聚干部职工的拥军优属思想共识。
3.按照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求,4月12日,组织全局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提出11个方面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等内容。
4.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在线竞答活动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答题活动,至活动结束时,共有104名财政干部职工完成在线竞答865人次。
5.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工作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手册》,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的通知》精神,组织全局在职在编人员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参加法律知识网络测试,截止活动结束,全局67名在职在编人员均按活动要求完成了答题活动。
6.按照“关于印发《开远市“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的通知”要求,开远市财政局制定了民法典宣传周活动方案,通过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以科室为单位的自学、集中观看民法典普及宣传小视频、各支部主题党日专题学习民法典及参加在新体育馆门口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同时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七彩云端”APP线上答题及“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线上答题活动,营造了浓浓的学法氛围。截止活动结束,全局干部职工共参加线上答题576人次。
7.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以“学安法·知安全”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线上有奖问答活动。
8.按照《关于开展云南省2022年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项答题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云南普法”微信公众号“反有组织犯罪法专项答题”活动。
9.为切实开展好2022年禁毒宣传月活动,开远市财政局(金融办)成立了“全民禁毒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印发《开远市财政局(金融办)2022年禁毒宣传月活动方案》。围绕“6.1”《禁毒法》实施纪念日、“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观看禁毒宣传片、学习禁毒知识。
10.为开展好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由开远市财政局(金融办)组织,于6月15日在我市东新路开展现场普法宣传。通过工作人员积极向前来参加活动的群众讲解防范非法集资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防范要领,提醒群众面对如“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项目”等多种多样的非法集资手段,不要心存侥幸和盲目跟从,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和印有宣传标语的环保手提袋及围腰共计400份,让群众对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有了进一步了解和认识,增强了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11.按照《开远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关于组织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7月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与“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截止活动结束,全局干部职工共参加线上答题677人次。
12.按照《开远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组织参与红河州行政处罚法知识线上答题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8月组织全局职工参与红河普法公众号行政处罚法知识线上答题活动。截止活动结束,全局干部职工共参加线上答题277人次。
13.10月组织全局中共党员通过云岭先锋APP,参与《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完成学习并测试合格。
14.11月组织全局职工参加2022年度全省法治建设满意度调查工作,截止活动结束,全局干部职工共参加满意度问卷调查76人次。转发开远市法治建设满意度宣传材料765人次。
15.十个一开展好宪法宣传活动。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开远市财政局开展了“十个一”宪法宣传活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五)牵头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
1.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今年出台的《开远市财政局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开远市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性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开远市财政局 开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远市支行关于印发〈开远市政府储备粮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两个文件,请市政府办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科进行了进行合法性审核。
2.做好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今年财政签订的合同,均请兴津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合同审查意见书。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财政局目前尚未有公职律师。我单位原有一名执业律师资格的工作人员,但也于2014年8月退休。财政是资金管理部门,在招录人员时,主要侧重于学习经济管理或者财政、会计专业方面的人员。近几年,财政为充实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配备,已从其他部门(县、市)调入了4名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但4人均无执业律师资格证书。二是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自觉性还需提高。大部分干部职工能积极主动学法用法,少部分职工,还存在只要懂财政业务就可的思想,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高。三是依法理财、依法进行财政监督的工作氛围不浓。部分财政干部职工,对于外出检查时,在思想上总认为是财政正常的业务工作,未上升到财政监督也是依法行政的高度。四是思想政治方面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还需加强。财政局人员少,工作多、压力大,思想政治方面的学习更多的按上级要求完成,积极性和主动性还需加强。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前思考下一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和打算,继续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加强学习引领,营造好的学习氛围,持续学习好宣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财政业务及法规方面的宣传教育,使每一位财政执法人员都能做到依法行政。
(三)做好新调(考)入人员执法证申请考试报名各项工作,以及新调入人员执法证变更申请工作、执法人员执法证到期换证考试的考试报名与考前培训工作,确保相关人员全部顺利获得执法证。
(四)认真按照《开远市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共开远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开远市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工作要求,持续做好2023年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把财政法治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五)抓好日常财政监管,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六)建立和巩固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与事后检查相结合,日常管理和专职检查相融合的监督机制,构建各科室之间协调配合的监督体系;牵头做好涉及财政的综合检查计划及检查工作。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