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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661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2-22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审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开远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统领,以《法治开远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为标准,牢固树立依法审计理念,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和落实党对审计机关法治建设的领导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审计机关建设的全过程,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部署,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1.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通过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认真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报告中提出的“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内容,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找准审计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抓好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等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行专题学习研讨;局党支部策划开展“学习法治思想 提升审计质效”主题党日活动,带领全体党员干部以学原文、讲党课、观视频、做测试等形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广大党员干部和审计人员心中。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 

  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年初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局2022年工作要点中,明确法规科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1.注重系统内普法。加强审计队伍法治思维建设,充分运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职工会等形式传达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精选法规口袋书,着力提升审计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组织开展了宪法宣誓活动、“依法审计 宪法同行”主题党日活动、线上答题活动,组织参观了开远市“庆祝党的二十大 携手共建共享清廉法治开远”廉政法治书画摄影剪纸主题展,强化审计干部的宪法意识,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依法行政中的基础性作用,统筹各类审计资源,通过“边审计、边普法”的形式,利用审计进点会、现场审计、征求意见等环节,积极做好对被审计单位的法治宣传,有效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规范、预防和教育功能。强化面向社会普法,组织干部职工到通灵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市级举办的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利用“开远审计”微信公众号加大对时事要闻、审计动态、政策法规、廉政教育等方面的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公众了解审计、支持审计,积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履行社会普法责任。 

  (三)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审计工作主责主业,注重干部群众关注关切,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坚持“治已病、防未病”价值导向,全力护航我市重大政策、重大资金、重要民生项目见效落地,以坚强有力的工作实绩助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 

  1.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2022年共实施完成审计项目10项,其中预算执行审计1项、财政决算审计1项、行政事业审计4项、专项资金审计1项、投资审计3项,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38 702万元,其中违规金额2 871万元、损失浪费金额2 83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2 997万元,为财政增收节支6 045万元,查出非金额计量问题52个,挽回(避免)损失239万元,收缴金额164.71万元,移送处理事项22件,处理责任人5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人,提出审计建议45条,被采纳审计建议45条,出具审计(调查)报告12篇,提交审计信息109篇,被批示、采用审计信息70篇次。其中,开远市疾控中心2018年至2020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荣获红河州审计机关县市级优秀审计项目,切实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审计贡献。 

  2.认真履行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筹备召开了市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专题听取了开远市2021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开远市审计局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制度(试行)》《开远市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时报送《中共开远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定开远市2021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的请示》《开远市审计局2022年审计项目调整计划》等11项相关内容以及审计专报、审计要情24期,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四)健全法治体系,规范审计执法行为 

  始终坚持以制度促规范,不断推动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自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着力从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优化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等方面促进审计项目质量提升和审计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 

  1.着力健全制度,完善审计执法机制。制定出台了《开远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分类审理办法》《开远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规则(修订)》《开远市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12项审计业务制度;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时调整我局行政权责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常态化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通过强化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保障审计监督效能。积极探索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三类监督”的协作配合,以“巡审联动”的方式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巡察和审计,移送市纪委市监委审计事项10件,切实提升监督质效;派出审计组重点回访了2021年审计项目中未按期整改的13个单位共计30个审计查出问题,发出《督促整改函》11份,提请市纪委介入,调查处理拒绝整改的单位2家,同时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巡察的重点内容,切实将审计整改转化为治理效能。 

  2.自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对照《云南省审计机关参评项目评分标准》《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等,对2021年实施完成的35个审计项目从24个具体指标进行评查全覆盖;结合全州审计机关2022年行政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全面分析、主动认领、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不断提升审计人员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技能水平,有效降低审计风险,规范执法行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审计执法相关信息,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持续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继续推进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结果公告,发布市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新要求,面对审计任务重、时间紧、人员少等现状,导致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市委、市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与《开远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规定的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还有差距;二是普法内容及方式方法比较单一,对内普法、学习法律知识主要还是依靠有限的集中学习方式实施,且审计人员经常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异地交叉审计项目,普法有时不能全覆盖,对外普法也主要是向被审计对象宣传审计专业方面的法规,普法对象、知识面单一。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我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审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切实提高履职尽责能力 

  准确把握审计工作所处的新环境、新定位和工作的发力点,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履行审计职责,突出审计重点,沿着“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一主线,围绕发展、安全、改革、民生、廉政、生态等重点领域,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体系;促进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财会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贯通融合、协调协同;立足“权威高效”,全面加强审计整改,完善提示提醒机制,防范屡查屡犯问题发生。 

  (三)着力提升审计成效 

  坚持质量至上的理念,加强审计质量管理,进一步优化审计人员、审理人员、局领导班子多个层面“阶梯式把关”模式,做到查找问题有深度、审计定性有尺度、审计整改有力度、审计成果有高度,切实把“事实清、证据足、法规明、定性准”的“十二字”要求落到实处,提升审计质量和成效,维护审计机关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开远市审计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