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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3-0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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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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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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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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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
2022年,市林草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相关工作部署和州委依法治州办有关通知要求,加大普法、执法力度,现将市林草局2022年贯彻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了开远市林业和草原局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下属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定期不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工作具体措施,指导全市林草系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资源林政法规科,承担推进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
(二)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1月29日市林草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5月27日,市林草局召开2022年理论中心组第四次集中学习活动暨第六期新时代文明大讲堂,邀请到红河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红河州检察院行政公益诉讼专家委员会委员、红河州司法局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彭希俊进行专题辅导授课。同时,以案说理、以案释法,全面系统讲解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内容。8月8日至9月1日期间,组织局下属5家单位、局机关干部职工112人于参与了“红河州行政处罚法知识线上答题”活动。通过培训、知识答题等活动,使林草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强化了法治观念。
6月8日,市林草局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特别邀请到中共开远市委党校吴桂英老师和李锦华老师为全局干部职工们授课。吴桂英老师对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进行全面宣讲和深入解读。李锦华老师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题,从为什么要实行全面依法治国和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两方面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逻辑清晰,全局干部职工受益匪浅。
7月1日至7月30日,组织局下属5家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干部职工132人,参与了《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
9月13日,邀请市委党校张婧碧老师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走基层”宣讲。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我市林草系统干部职工中走深走实。
(三)继续深入推进《民法典》宣传学习
5月16日,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共63人在局机关1号会议室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宣讲活动;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于5月15日至7月15日参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有奖在线答题活动,全局共计300余人次参与了答题;利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电子屏开展民法典宣传,市林草局共在LED屏上滚动播出民法典宣传标语30余条;5月28日,在新体育馆门口集中开展开远市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林草系统干部职工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意识,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四)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培训
认真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学习等工作,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进一步强化法治监督。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列出清单,督促整改。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林、治草,提高全市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及依法行政能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各乡镇(街道)林水中心、林场、局机关执法人员于6月1日、2日组织参加了全省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培训班培训,6月24日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5月24日,各乡镇街道林水中心、林场执法人员观看中和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公益诉讼庭审网络直播。
(五)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建设,完善法制人员配置,确保依法行政
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健全法制审核机构,及时、准确上报、录入行政许可决定事项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确保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一是通过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内容包括机构全称、法定代表人、执法区域、执法职责与依据、投诉监督电话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式行政处罚类型;三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四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六)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全面完善并落实政府绩效管理。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云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办法,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营商环境“好差评”“红黑榜”制度。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清理整合分散、独立的政务信息系统。
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深入推进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进涉及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年度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发挥法治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责,在疫情防控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依法审慎把握涉及民营企业的执法政策。建立健全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长效体制机制,完善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机制。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共享和应用工作。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规范执法证件、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调研检查。
继续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八)推进社会主义林草法治文化建设
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林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充分利用“2.2”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生态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等主题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开远市野生动物禁食禁售倡议书》、《开远市野生动物防控告知书》、《开远市关于禁止饲养鸟类等野生动物告知书》等法律法规。努力拓展林草法治宣传教育与群众关注的生态保护热点问题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积极探索林草法治教育与生态文明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九)全面实现法律顾问选聘工作
市林草局按相关要求选聘法律顾问,规避法律风险,进一步促进政府法治化建设,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在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和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法制部门作为我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规范内部执法行为、推进单位执法质量和执法监督的职责。但我局法制人员配备和分工不够科学合理,法制队伍力量势单力薄、较为弱小,不能适应日益正规化、规范化的法治政府创建工作需要。
(二)面对当前严峻而繁重的执法形势,法制工作人员对一些新的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到位,导致法制工作中不规范、不完善的情况时常出现,执法监督不到位、案件质量把关不严。
(三)法制工作人员自身法律素质不高,法制工作业务水平不精,工作经验不足,从而限制了法律审核和法制各项工作的正常发展。
(四)法制机构不健全,专兼职法制人员少。经费保障较为困难,从而制约着我局法治政府创建工作的开展。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以学习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进一步统一思想,增强信心,继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改革、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势,加强法律宣传。要进一步加强《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森林法》、《草原法》、《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宣传,与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从源头上加强管理,抓好预警工作,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护生态安全。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结合林草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违法专项行动,对违法滥伐盗伐、非法经营加工木材、违法猎捕、贩运野生动物、毁林开荒等案件坚决依法查处。通过依法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活动,使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林草湿地资源得到保护。
(三)加强基层林业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林草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探索建立林草执法容错纠错尽职免责机制,保护林草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激励执法人员主动执法。强化基层护林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大市、乡镇(街道)级财政投入力度,配齐配足护林物资设备,充分发挥其在林草湿资源管护中的主力军作用。
(四)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全市森林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市林业面临的形势,坚持开展保护森林草原资源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保护全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五)严格执法程序,在规范行为上下功夫。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坚持“四统一”,即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和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规范文书、档案管理,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规范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六)严格监督审查,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切实贯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的原则。不断完善监督内容、拓展监督层面、探索监督方式、改进监督手段。全面监督局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对违法、违规案件要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健全错案登记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审查,确保合法、合规。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变部分监督为全面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局机关正确实施行政法律规范。
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