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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kysrmzf/2025-00032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08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

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4年度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形成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开展依法治市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是通过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制定印发《开远市财政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按照项目工作法的要求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各科室(中心),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年初有计划,执行有方案。三是2024年以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白勇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抓实抓好,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专题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重要论述学习1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集中学习8次,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开展领学或自学的同时,先后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学习。

(二)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政府作用更好发挥。

1.全面推行政府事务清单管理。2024年,开远市财政局在“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站公开权责清单12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处罚5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公开政务服务事项4项,其中: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1项,公共服务2项。2024年完成行政确认2件(非营利机构免税资格认定)。

2.探索推行一体化极简审批。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截至目前,落实“不见面”网上办审批(服务)事项4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裁决1项,公共服务2项。全面推行和落实涉企经营许可审批事项告知承诺制,2024年完成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审批1家。

3.积极做好检查计划及检查结果备案工作。根据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在年初制定年度计划数2个,其中:本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1个、跨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1个,主要涉及对会计代理记账、会计信息质量两个领域。截至目前,已完成所有抽查计划,检查计划及检查结果已按要求及时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印发《开远市2024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贷款产品清单》,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畅通银企融资通道,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4年以来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入库信用信息数据16条,已全量报送,其中:行政许可事项报送数据1条,行政确认数据2条,行政检查数据9条,法人信用承诺践诺数据1条,自然人信用承诺践诺数据3条。

5.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与云南兴津律师事务所续签了三年期的《法律顾问合同书》,2024年以来,由律师对以市财政局为主体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19份。作出重大决策前,进行合法性审查,注重听取法制审核机构法律顾问的意见,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

6.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开远市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规定,重大事项决策通过党组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决定。市财政局制定了《开远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方案》,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范围,细化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程序,从制度上保障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落实。截至目前,共召开党组会议15次研究各项重大决策事项。

7.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充分利用开远市政府网和云南省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

8.积极发挥财会监督作用。一是指导和监督会计工作。对2家市属国有企业、1家行政单位和1家社会团体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监督4家单位完成相关问题整改。二是加强行业监管。牵头税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5家代理记账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监督5家代理记账机构完成相关问题整改。组织全市各预算单位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财经纪律执行和财务会计行为3个方面,重点自查2023年以来巡视巡察、纪检、审计、财政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5个。

9.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财政预决算事项公开规范、透明、及时。2月19日公开了全市年初预算草案和全市“三公”经费预算,3月4日前,全市158家预算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7月26日前,全市159家单位完成决算公开工作。截至12月10日,在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相关信息72条。

10.多措并举开展普法活动。一是参与市级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在“4.15”国家安全日、“5.28”民法典颁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积极参与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集中普法宣传活动,发放法律法规宣传页和赠送印有宣传标语的口袋,向群众普及会计法、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及减税降费政策。二是开展集中学法。组织干部职工对《云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开展集中学习;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集中学习;举办“财政讲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专题教育培训,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法治宣传片。三是发动干部职工开展自学。全局5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云南省2024年财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自学完成公共法律法规知识(20学时)、会计财经类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40学时)共计60学时的网络学习,并全部合格;参与2024年度全国保密教育线上培训活动,通过“保密观”APP或中国保密网站开展保密知识线上学习并完成了相关考试。四是参加上级财政部门普法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财政厅“财政局长讲法治课”视频学习活动1次;参加州财政局主办,州委党校高级讲师朱家虎作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的专题视频培训1次。五是开展“名师”授课。邀请市委党校纳可老师到我局作“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专题培训1次。六是参与线上答题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参与“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时间节点线上答题活动。七是推送普法作品。向微信、QQ工作群先后推送“中国普法”“云南普法”“红河普法”“开远司法行政”及“开远党建”等5个微信公众号普法音视频、文章作品共计9个供干部职工学习。同时,利用单位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并在单位信息公示栏和走廊处粘贴各类法治宣传海报。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市财政局目前尚未配备公职律师;二是干部职工在学法与用法相结合方面还需加强。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迈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市财政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踔厉奋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后半篇文章”。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持续加强学习引领,营造好的学习氛围。二是认真按照《中共开远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印发〈开远市法治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工作要求,持续做好2025年各项法治建设工作,把财政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落细见效。三是持续抓好财政监管工作,努力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构建各科室(中心)之间协调配合的监督体系。


开远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