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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5-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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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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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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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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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在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紧紧围绕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进各项工作,我分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稳步提高环境行政处罚工作水平,严厉打击一系列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积极贯彻执行垂改后行政执法工作。根据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内容和程序。
2.严格规范执法,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深入打好“三场战”。一是蓝天保卫战稳步推进,大气污染源防治突出。持续推进大气污染源治理工作,建立开远市1km×1km网格高分辨率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分析本地污染物的排放特征及来源,为开远市、红河州及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基础数据支撑。有效治理工业污染源,完成火电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国能开远发电8号机组、能投红河发电1号机组、国电7号机组圆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能投2号机组完成性能试验;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工作,监督企业做到工业废气达标排放,2024年,全市58家企业112座工业炉窑全部完成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声功能区划评估工作。2024年,完成开远市声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工作,开远市成为红河州除州府所在市外,第一个完成声功能区划评估工作的县市。二是碧水保卫战成效显著,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水污染防治持续加强,制定实施《开远市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实施》(开生委办〔2024〕2号),按时序进度完成整治入河排污口9个;积极推进“开远市三角海省控断面水质提升综合整治工程”实施,组织完成项目提及论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持续推进。组织完成开远市辖区内供水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省级技术审查,并开展重大事项审查上报批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持续加大。编制完成《开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以奖代补考评工作方案》,并按方案完成即定目标考核,发放7个乡镇(街道)将补资金156万元;主动谋划农村生活污水项目,积极推动专项治理,编制完成《开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并入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编制完成《开远市羊街乡、大庄乡三角海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力争进入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库;完成开远市山区半山区典型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开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远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等3项工程可研或方案提及论证,已通过省级审查。截至目前,全市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3.08%,完成省、州下达的目标任务。三是净土保卫战进展明显,历史遗留问题整治有效,基本完成开远金榜锰业历史遗留环境问题整治,企业历史遗留危险废物、酸性废液等危及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已基本消除,厂区建筑物及设备已完全拆除,周边土壤和水体环境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聚焦耕地污染溯源,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源头治理,切断污染源进入农田。截至目前,已完成样品采集781件,预计11月底可累计完成90%样品采集工作。
3.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有力。
一是狠抓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督察问题整改为抓手和契机,着力解决全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目前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开远的15个问题,已完成11个问题整改,督察期间转交开远市办理的8件群众举报件均已办结验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开远市问题30个,已完成21个问题整改,督察期间转交开远市办理的群众举报件共1件,已办结验收。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8个问题,已拟定《开远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报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方案》,待印发后按照方案稳步推进各项问题整改工作,期间转交群众举报问题共14件,已办结11件,剩余3件已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推动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的商店广告灯牌问题整改迅速,光源较强的广告灯牌于接到转办件第二天迅速拆除,整改成效明显,群众满意,被省生态环境厅确定为“生态为民”群众举报件,并已通过州级验收。
4.强化监管严执法,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一是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严肃查处环评、监测等领域弄虚作假行为,依法严厉打击恶意偷排等环境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2024年,累计共出动执法人员538次,制作现场监察记录及巡查记录 280 余份,共接到各类环境信访件 116 件,处理率达100%,均未发生因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导致的重大舆情或社会群体性事件。二是积极主动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专项行动。2024年,组织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采石场、“三磷”行业、万寿菊加工专项执法检查5项,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18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共计127.8万元。其中不予行政处罚案件1件,免罚金额5.90万元。三是积极参加生态环境监测比武竞赛,在2024年云南省第三届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大比武中,我分局选派三名同志代表红河州参赛,荣获团体三等奖,其中,张瑞安同志获个人三等奖。四是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深入企业、社区、村组开展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发布环保信息50余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开展生态环境宣传15次,强化企业一对一指导服务,针对检查中存在的废水、废气、废渣等问题,指导帮扶企业整改问题25个;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严格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不予处罚环境案件1件,减轻处罚2件,减轻处罚金额7.1万元;积极做好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服务工作,帮助13家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营造优良信用环境。
5.严格项目审批把关,突出环境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年以来,我分局在牢守生态底线,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为重点项目落地实施保驾护航,扎实有效做好环评保障服务,守好项目落地的第一道关口。一是梳理重点项目清单,对开远市的重点项目进行环评精准调度,开展一对一服务,主动加强与市级各部门沟通联系,畅通工作机制。二是主动靠前,加大环评服务力度,提供全程的服务,主动了解项目存在的生态环境制约因素,前置梳理项目生态环境难点,力争把生态环境隐患解决在前端,避免企业走弯路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三是畅通“绿色通道”,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经现场踏勘和充分调研后,符合条件的实行承诺审批、容缺受理、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时限压缩,对重点项目做到即到即受理、即受理即评估、评估与审查同步。四是严格贯彻落实《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助企纾困 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文件精神,对满足环境准入、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就业密集型等条件的32个类别项目以告知承诺方式实施审批。截至2024年12月16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17项,总投资117418.96万元。
6.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和2024年8月1日开始施行的《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加强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持续强化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各种规定和做法的清理废除工作。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推进信用承诺、信用监管和信用应用。全面清理、废止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各种形式不合理规定,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摊派事项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全面推进涉及“放管服”改革,在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市法制办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开展了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工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024年8月建立内部审查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无违反条例第八条至第十一条规定且不符合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政策措施出台。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4年我分局在开远市政府门户网上了公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人员信息。2024年1-12月及时发布生态环境保护方面行政审批17条、行政处罚信息17条,实现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情况全公开。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将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作为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主要手段。在执法系统中建立污染源名单和执法人员信息库,每季度按比例随机抽取监管名单和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时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并现场进行定位上传检查记录。做到了全员、全业务、全流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我分局配发了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设置专门的询问室,并安装摄像头,对询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实现了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实时留痕、全过程记录。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分局设置有法规宣教科,专门负责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行政处罚工作,做到了查处分离。成立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环境违法案件都要提交局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提高了行政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合法、有效。环境违法案件已按要求制定成卷宗归档备查,并将每一件案件卷宗全部扫描后通过案件系统上报至上级生态环境部门。2024年1月至12月,我分局召开了8次行政处罚案审会议,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7件。四是执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与基准规定(2023年版)》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2.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在全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平台上,实现了环境现场执法做笔录、定位留痕迹、查询相关法律法规、任务指派等功能。2024年开远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共使用移动执法终端进行执法 198次,为实现由传统化执法向数字化执法的转变,提高环境执法工作的职业化水平,并逐步实现移动执法系统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的全面使用奠定基础。
3.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全局编制49人(含事业单位42人),实有干部职工40人。下设局办公室、法规宣教科、综合科、规划财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和土壤生态环境科和大气环境科7个内设机构,分局下设2个事业单位: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截至2024年底,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数为31人。经清理,州生态环境局无违规持证人员,执法人员无合同工和临时工,没有因执法人员主体不合法引发纠纷造成社会影响的现象。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我分局成立由局长担任主任、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行政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对环境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实行集体审理制度,并要有记录,作为案件内部材料。二是职能分离制度。即实施查处分离、罚缴分离。三是公开公示制度。主动公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相应执法程序、权限等;对下达的执法文书按要求公开相应的法律依据、违法事实及当事人陈述、申辩、听证的方式、途径等;对执法结果根据涉及范围,及时告知当事人。四是监督制约机制。即实施监督检查制度、合法性审查制度、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五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后公开机制,及时在开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行政执法决定、“双随机”抽查情况等执法结果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信息、其他行政执法信息、行政强制信息的基本信息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进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1.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宪法意识,把宪法精神熔铸在头脑里,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2.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2024年开远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聚焦“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主题,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州委“337”工作思路、市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重点,以环境安全、群众满意为落脚点,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普法和环境监管职责,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四年,也是开远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的第四年,我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态环境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联合印发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2024年开远生态环境工作,以打赢污染排放攻坚战、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推进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认真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2024年“4.22”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8.15”全国环境日等重大主题宣传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相关知识,继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民族团结宣传折页》及禁毒防艾宣传材料法治宣传,在全市广泛开展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2024年,组织开展“522生物多样性进校园”、“保护生物多样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宣传教育活动、“2024年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多样多奇妙”植物园趣味探索活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主题手抄报巡展、“小行动改变大未来,六五环境日一起做环保达人!”线上活动、生物多样性保护,秸秆禁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节能、低碳,垃圾分类,水环境保护,矿产资源保护、矿山修复,以及深化普法强基等各类宣传活动20次,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折页1500份、环保法律法规860册(份)、环保宣传品900个(份),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展板40块(幅),现场为过往群众讲解咨询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知识、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
3.进一步推动落细落实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2024年“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来,我局针对性地开展上门入户专项普法,切实做好反诈普法“精准滴灌”,针对近期全国各地出现的通过电信网络平台发布投资理财、信用卡提额、贷款等虚假信息引诱的“杀鱼盘”,对社区和村组中一些贪图小利、猎奇好奇和急于用钱的群众,进行重点宣传,切实达到普法“补短板”的作用。我局派员参加大庄乡对各村组出现的婚恋、土地、邻里纠纷的调处工作,遍访5个村委会,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广泛开展“普法进农村”活动,开展多轮深化专项普法“点对点”的入户宣讲教育。全局干部职工深入红运社区、健民社区挂钩的楼栋,进行拉网式“敲门行动”,进行入户走访,开展反诈骗文明宣传活动。同时,通过社区服务窗口、物业服务窗口、居民小区公示栏、电梯宣传栏、微信群、宣传展板、LED显示屏等,摆放、刊播反诈宣传标语和海报,与群众开展零距离、接地气的反诈宣传,积极帮助每一位社区居民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和“金钟罩”小程序。我局持续开展开远市2024年“千名干部联万企”活动中,向企业、个体工商户积极宣传讲解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形式以及如何防范诈骗等反诈知识,提醒业主、居民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信息及链接,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等防骗要点,同时发放“国家反诈中心APP建议书”,指导其下载安装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我局派员参加的普法第六工作组下沉至大庄乡各村(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着重宣传了婚姻家庭、未成年保护、邻里纠纷、借贷纠纷、人身权、物权、家庭暴力、农民工维权、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内容,结合“以案释法”、法律释明、播放普法宣传小视频、发放法律法规材料等多种方式,让群众对相关法律规定有了更直观、更形象、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4年,我分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一“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摆不上应有位置,由于近年来相关法律变动较大,对企业事业单位缺乏相关的“精准点位宣传”,执法单位、业务单位和法制单位工作衔接配合不紧密,致使普法工作措施不够到位;二是生态环境宣传覆盖面还存在盲区、短板,农村地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还存在将秸秆、杂草、落叶和生活垃圾一并焚烧的现象;一些个体工商户、企业业主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高,有很强烈的生态环境违法排污冲动,随意违法偷漏排污、不按环保规定要求治污,是今后加强和改进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重要一环;三是对全局依法行政的工作经验总结提高不够,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提高。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们将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举全局之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依法行政,为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和推进法治开远建设筑牢坚强的生态环境法制保障。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省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局党组要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谋划新时代绿色发展。要坚持守正创新,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把握超开远农村和城市环境治理的特点规律,以更开阔的视野、更新的理念,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是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全面履行职责。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和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尽量减少和化解各类环境行政纠纷,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制度和备案审查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是强化法制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管理,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要聚焦队伍能力建设、执法质量提升、重点专项行动、科技手段运用、大气监督帮扶等五个方面,开展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弄虚作假、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执法工作;做好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企业项目合规入驻工业园区,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进行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
四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严格落实环境管理目标要求、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化解,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健康发展;要持续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扛牢扛实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责任,动真碰硬,落实月调度、季通报,严格按照整改总体方案和时限要求,强化跟踪督办,确保应于2025年完成整改的问题全部按时整改到位。
五是积极争取上级人财物支持,不断提高开远分局的法治能力建设和人员素质水平,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法治建设的新方法、新思路、新举措。
当前,开远市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难度在加大,留下来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在艰巨的任务面前,我局全体党员干部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殷殷嘱托,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建设天蓝、水清、土净、地绿的美丽开远不懈奋斗。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