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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kysrmzf/2025-0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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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开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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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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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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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中共开远市委 开远市人民政府 关于开远市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红河州委:
2024年,开远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指引,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现将一年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高位统筹谋划,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1.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一是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内容。2024年5月,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开展集中学习活动,全年市级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69场次,受众1261人次。举办全市领导干部专题法治讲座1次,18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学。二是抓实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贯彻落实《开远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按照《开远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定期组织领导干部法治学习培训。三是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7人(任免市政府公职人员8人),组织拟任职人员任前谈话和法律知识考试15人,组织宪法宣誓3场19人次。
2.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市县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工作机制任务清单〉的通知》(云治省委〔2023〕7号)文件精神,2024年,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听取《开远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开远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清单》。7月,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3.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核。6月,开展法治督察,重点抽取3个乡镇(街道)、7个市级执法单位进行实地检查,针对督察发现的7个方面突出问题,制定7条整改建议并向各单位进行通报,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督促问题整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明晰管理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目前,我市40家单位共有权力事项6263项,责任事项48822项,追责情形47823项。对27个部门实施的23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单化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
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推行“综窗办”“一站式”审批模式(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将15家部门124个审批服务事项纳入集中受(办)理。持续推进“一证即办”“五减一优”“跨省通办”“省内能办”等便民服务举措,优化88项政务服务事项116项内容,促进行政审批服务提质增效。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事通”,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6.02%。三是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持续加强“互联网+监管”。目前,全市监管事项数量有939项,录入监管行为2271次。四是完善“12345”政务热线工作机制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妥善解决群众的咨询投诉。2024年,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总数69689件,评价率为90.7%,好评率达100%。
3.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充分发挥86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12348热线网络服务功能,值班律师“7天×24小时”有问必答,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二是积极搭建服务园区企业平台。制定《开远市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实施方案(试行)》,在开远4个园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年开展法律培训4场次,培训人员200余人,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法治体检17家。三是持续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全年举办法治讲座114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16场,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77件,提供法律咨询1740次,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他管理规定11件。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惠企减负”政策。设立11个惠企政策服务窗口,简化交易流程,降低投标成本,有效促进中小企业参与竞争。5月1日起,对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收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全年为502家投标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11,651.70万元,减免率为92.07%,670家企业使用保险保函代缴保证金,极大地减轻企业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二是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有关工作建章立制。建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全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招商引资合同管理,目前我市对招商引资承兑实现应兑尽兑,无一失信。
(三)落实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治理法治化
1.抓好市人大视察调研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2024年,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配合市人大做好对全市司法机关以法治力量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等开展视察和调研,并严格抓好市人大反馈涉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的27条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
2.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6月,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年内审查2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已按程序报送州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并获准予备案。
(四)落实依法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全年合法性审核79个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采纳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建议13条。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全年完成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修改1件,正在修改2件,完成全市83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梳理和入库工作。
2.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征集和编制完成2024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全年完成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1件。二是持续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全市公职律师有20人,市政府办公室聘请4名律师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全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2024年,公职律师为所在单位提供各类法律服务563件次;市政府法律顾问代理行政诉讼案件3件,为市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政府招商引资谈判、审查政府合同、参与重大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20余件次。
(五)严格依法履职,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7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事业编制65名。结合乡镇(街道)赋权运行情况开展动态调整,共调整收回5项行政执法事项、新增7项行政执法事项。目前,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有128项,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有102项。
2.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一是以任务清单为牵引。制定印发《开远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清单》,做到任务清、目标清、时限清、措施清。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全面梳理排查行政执法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实问题整改。三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制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年内集中组织开展2期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全年完成每名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60个学时的培训任务。
3.积极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一是探索涉企行政检查新模式。制定《关于在云南开远产业园区推行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的实施意见》,在全州率先推行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机制,提高执法效能,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检查计划备案制度。开展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落实情况“回头看”重点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三是推行“企业安静期”。建立开远市常态化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机制,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把案件评查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有力抓手。6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大评查,抽取59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中评查。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一反馈,制定整改措施,不断规范案卷文书制作,提升办案水平。二是推广运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2024年,全市32个行政执法主体、1399名行政执法人员、4755条行政许可、1421条行政检查、106件行政处罚录入该平台监管,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
(六)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加强信访矛盾纠纷多元排查化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案件制度,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乡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平台等功能,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4年,调解成功矛盾纠纷1912件,调解成功率为97%;受理信访468件,按期办结率为100%。
2.抓实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0件,其中,受理38件,不予受理12件,逾期未补充证据视为未受理20件。受理的38件案件中,共审结33件,尚有5件正在办理。行政复议机关对已审结的33件案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为: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7件,驳回复议请求3件,驳回复议申请4件,调解结案4件,和解后终止5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10件(其中,撤销并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7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3件)。调解和解率为23.68%,直接纠错率为26.3%。
3.严格履行行政应诉职责。2024年,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0件。其中,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件,准予撤诉1件,裁定驳回起诉2件,判决撤销行政行为1件,调解结案2件,正在办理2件,败诉率为1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100%。
(七)健全多元监督体系,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1.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2024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79件,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41件,已全部办理完毕,答复率为100%。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2024年,各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书76份、司法建议书3份,均已整改回复。
3.进一步规范政府督查工作。一是强化日常督查督办。对重要会议要求、领导批示指示、专项工作要求以及需要督办的其他事项进行督办、全程跟踪,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行清单式督查、销号式管理。2024年,重点对“一老一小”、耕地流转、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等重点工作以及省州市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等开展实地督查和书面督查。二是着力强化结果运用。收集抓落实成效明显的经验做法,收集并真实准确反映基层对优化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为辅助决策、完善政策提供支撑。2024年,印发督查专报13期。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4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财政领域、住房保障、减税降费、利企惠民等信息3436条;向公众征求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建议3件,并及时公示结果反馈;公民通过网站直接进行信息公开申请59件,全部按时依法依规答复;办结市长信箱来信146件,答复率为100%。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部分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认识不到位、理解不透彻、深度学习少,在法治知识储备、法律素养和法律运用能力方面存在欠缺,不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程序,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有差距。
(二)公正文明执法水平仍需持续提升。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执法问题依然存在。少数执法人员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些单位事前预防的主动性、服务发展的自觉性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机关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同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不相匹配。
(三)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基础比较薄弱。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须进一步深化,执法力量配备不足,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水平参差不齐,行政执法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强化。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深刻学习和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通过培训和教育,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增强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压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州委、市委工作要求,严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保障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规定,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持续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及时向社会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主体责任。提高行政执法机关公职律师配备率,不断提升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重大事项决策和行政管理事务质量。
(五)加强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推进市乡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探索推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市级执法部门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水平。
(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强化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商事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为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中共开远市委 开远市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