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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kysmzj/2025-00050
  • 发布机构
    开远市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18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民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

根据《法治开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2025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要求,市民政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民政法治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入推进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八五”规划,不断建设完善民政领域治理体系,不断提高治理能力和法治化水平。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党组工作要点、民政工作要点及工作计划,健全领导责任制,党组会议学法21次,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5次。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参与行政执法人员考试,45人取得行政执法证,根据民政部门权责清单,开展行政确认2203次,行政许可36件,行政给付24.27万人次;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教育培训和宪法宣誓活动,运用宣传栏、播放电子标语、“学习强国”等载体,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法治观念;利用干部职工例会、法制宣传日等,专题学法12次。

(二)健全完善职能体系,更好发挥民政作用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换届制度,指导所属党支部完成机关党委委员补选,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2个,按期换届3个、重新选举5个;选派公墓管理处党支部“第一书记”1名。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党建”,成立“两新”组织临时党组织4个,选派党建指导员2名。严格落实《开远市民政局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

2.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民政综合窗口,安排2人进驻;设置婚姻登记窗口,安排婚姻登记员4人;机构改革后承接老龄工作,设置老龄工作窗口,安排工作人员1人。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结婚落户”“个人身后”“申请生活困难人员救助”“社会救助”4个事项完成办事指南编写,专窗工作人员培训完成,已进驻大厅上岗。

3.加强全链条监管。加强市场主体行为监管,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督促养老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消防、食品、应急等方面能力建设和督查检查,有效防范和遏制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提高养老服务、安全管理、风险防控的能力和水平。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未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擅自以事业单位法人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

4.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政府网站民政专栏和业务系统管理,定期公开公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组织等工作情况,强化思想认识和责任落实,推动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共公开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组织、财务等信息145件。进一步加快网络平台留言、咨询回复速度,不断提升答复质量,加强与群众的互动回应,完成12345平台办件19件答复办理,办复率、满意率100%。

5.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养老公共服务建设,将老年幸福食堂建设纳入民生实事项目,全市6个老年幸福食堂接待、服务老年人16.48万余人次,提供送餐上门服务1600余次。落实高龄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政策,发放高龄补贴522.92万元,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24.62万元。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严格执行局党组《工作规则》《“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开远市民政局工作规则》,通过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等方式,对重大决策严格执行集中研究讨论决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遵守法定程序。重视决策执行、评估和监督,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制定民政领域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始终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维护民政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谋划、部署和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监管职能,压实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指导机构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应急演练,健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开展民政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常态化开展消防、食品、药品等安全专项检查。

(五)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1.党组带头学。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开远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以及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民法典等专题集中学法4次,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

2.干部职工日常学。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慈善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专题学法6次,每周工作例会学法16次,推动民政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普遍化、常态化。

3.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在局机关、局属单位设置固定法治文化宣传栏8块,在LED屏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10余条,在政府门户网站、美丽开远等网络平台积极刊载相关信息。

4.深入开展面向群众普法宣传。采取入户宣传、集中展示、举办开放日等多种形式,深入乡镇、村(社区)和群众家中开展各类普法宣传10余次,其中,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中华慈善日”、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8次,除面向广大群众的普适性宣传外,还重点对困难群众、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今年以来,开展普法宣传5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宣传精准性有待提升。法治宣传形式较为传统,以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讲等方式为主,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考量不足,个性化、精准化宣传方式较少,上门宣传、一对一讲解等服务覆盖不够,部分特殊群体对民政法规政策的知晓率仍需提升。

(二)法治与业务融合深度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民政工作难题的能力有待提升,在养老服务供给优化、社会组织精准监管等重点领域,法治手段的运用不够充分,创新举措不多,法治对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三)执法队伍专业素养有待加强。基层民政执法力量薄弱,专业法治人员配备不足,现有执法人员均为兼职,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不足,在执法程序规范、证据收集固定、法律适用解读等方面能力有待提升,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精准执法、柔性执法的工作要求。

(四)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紧密,存在重业务、轻普法的现象,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教育培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一是丰富学习形式。持续落实“党组领学、中心组研学、科室联学、线上自学、现场教学”五学联动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年度学习计划,扎实开展学法。二是压实学法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要求,确保全员参与、全员合格,以考促学、以学促用。

(二)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增强普法实效。一是开展精准普法。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完善个性化普法方案,开展“一对一”上门普法等服务,探索开展精准普法活动。二是丰富宣传载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制作通俗易懂的法律法规解读视频、图文资料,提升宣传的趣味性和覆盖面;依托政务服务窗口、民政服务机构设立普法宣传角,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三是压实普法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推动普法宣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三)推动法治与业务融合,提升民政服务质效。一是强化法治思维运用。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等重点工作中,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推动民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发展。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扩展民政服务领域“免证办事、一码通行”服务场景;健全“身后一件事”和“婚育一件事”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三是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风险研判,及时化解信访积案和突出矛盾。

(四)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法治保障。一是充实执法力量。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执法人员业务交流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二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扩大法律顾问服务覆盖面,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核等工作。三是健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推动多种监督方式有机贯通;加强内部监督,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防范廉政风险。

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