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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hhzsthjjkyfj/2026-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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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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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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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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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在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紧紧围绕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执法,提升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水平。持续深入打好“三场战”。一是蓝天保卫战加力增效。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机制,编制印发综合治理方案,召开大气联防联治攻坚推进会2次,发布预警通知2次,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25家企业,对城区21个在建施工项目巡查124次,发现并整改扬尘问题42个。管控工业污染源,持续推进水泥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技术超低排放改造,摸排出需改造和淘汰的燃煤和生物质锅炉9台、已淘汰4台。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检查加油站13站次、涉及烤漆房汽修厂32家。强化煤矿堆场的监管,检查小龙潭煤矿区3次、市建成区周边堆煤场86家次。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登记8台。推动企业绿色升级,督促火电、化工等行业大宗货物运输方式实现清洁运输、比例达55.55%,督促5家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的重点企业开展碳排放监测及核查、2家发电企业完成碳市场履约、4家维修企业完成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系统备案,1家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督促红磷公司尽快完成磷铵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强化污染源管控,完成开远市2023年1km×1km高分辨率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项目成果的技术审查及验收,实行清单化管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声功能区划分评估情况,请第三方修编的声功能区划报告已得市政府批准实施,并在市政府门户网完成公示。二是碧水保卫战巩固提升。水污染防治方面,严格按照技术标准系统开展南盘江(开远段)、泸江河(开远段)水质及沿岸土壤监测分析,加快实施三角海省控断面水质提升综合整治工程,全市6个重点断面中5个断面均值达Ⅲ类,三角海水库省控断面为Ⅴ类,优良水体比率达83.33%。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完成南洞备用饮用水水源地调整划定方案重大事项审查并上报省级批复,推动供水千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通过省级技术审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修订运维奖补工作方案对7个乡镇(街道)设施运维开展专项考评并发放奖补资金200万元;组织实施山区半山区典型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获中央生态环境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补助资金1000万元,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5%。医疗废水治理方面,完成14家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专项行动排查问题整治验收销号。三是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整治。配合州生态环境局完成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及专家评审,建立污染源清单,并委托省环科院编制《开远市受污染农用地周边历史遗留污染源集中风险管控项目实施方案》;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督,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完成239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备案、178家申报登记。开展“一废一库一重”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成4家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排查;加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监管,督促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强化环境突出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1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督察期间转交办理的群众信访举报件8件均已办结验收;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3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督察期间转交办理的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已办结验收;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个,督察期间转交办理的群众信访举报件14件已办结13件。
3.强化监管严执法,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督促企业严格环保责任及义务,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建立执法正面清单;2025年“12345”热线等渠道反馈的信访问题67件,已办结66件,所有办结的生态环境信访投诉均得到妥善处理,未因污染投诉及环境影响纠纷引发群体事件。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等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持续强化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各种规定和做法的清理废除工作。规范涉企检查,落实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企业安静期及扫码入企等措施,运用非现场执法方式提升效能;深入开展专项执法,助推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5年我分局在开远市政府门户网上了公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人员信息。实现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情况全公开。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了全员、全业务、全流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环境违法案件都要提交局案件审查委员会会集体讨论,提高了行政案件办理质量,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公正、合法、有效。四是执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与基准规定(2023年版)》,2025年我局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出动执法人员296人次、检查企业101家次(同比下降46%),查处行政处罚案件3件(含不予处罚1件),罚款金额共计1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共计0.338万元。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锻造高素质环保铁军。2025年我局深化队伍练兵,选派人员参加红河州、云南省生态环境执法比武竞赛并获佳绩,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无违规持证人员。
(三)推进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25年我局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大主题宣传日期间,累计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折页1900份、环保法律法规材料1400册(份)、环保宣传品860个(份),设置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展板50块(幅),有效强化公众生态环保意识,推动环保理念深入人心。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5年,我分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一是“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扎实,对企业事业单位缺乏相关的“精准点位宣传”;二是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形势仍然严峻。大气方面春夏季臭氧污染、秋冬季PM10与PM2.5污染问题依然存在;水环境质量提升方面,开远市设置监测断面的主要河流南盘江和泸江河均为跨境河流,受上游来水水质影响较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存在困难;三是全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工作经验总结提高不够,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提高。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分局将继续围绕法治政府工作要求,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全面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系统的依法行政,为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筑牢坚强的生态环境法制保障。
一是加强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开远市生态环保领域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
二是聚焦实战练兵,以2026年执法大练兵为抓手,通过规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生态环境执法“六项机制”,优化随机抽查监管方式,并拓展非现场监管信息收集渠道。落实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制度,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诚信守法企业的“无扰式”监管。
三是聚焦风险管控,守牢守好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落实信访工作要求,定期对全市潜在环境信访问题研判和预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的发生。
四是强化法制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管理,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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