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
-
索引号kysnyncj/2026-00000
-
发布机构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6-01-06
-
时效性有效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5年,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按照《法治开远建设规划(2021—2025年)》《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2025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加强法治建设和法治监督,保障农业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为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
1.制定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立足开远农业发展实际,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持续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执法,制定了《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完善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编制印发了《开远市农业农村局法制及执法制度汇编》(内含19个制度),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
2.确定“双随机”抽查机制,确保抽查见实效。根据科学分类选择随机抽查方式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双随机”抽样执法检查活动。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合理明确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2025年共开展随机抽查12次,涉及12个经营主体,通过随机抽查,既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3.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制定了《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对我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进行了清理审查。2025年共清理审查文件20份,经审查,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文件和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行,确保了我局行政行为符合公平竞争和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4.强化农业执法,净化农业领域营商环境。与市场监管、烟草专卖局、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3次,形成执法合力。开展种子销售市场检查22次,出动执法人员72人/次,检查门店149个/次,查获违法销售散装玉米种子案件1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开展农药销售市场检查17次,出动执法人员69人/次,检查门店179个/次,查处农药违法案件1起;开展肥料销售市场检查12次,出动执法人员51人/次,检查门店80个/次;开展兽药销售市场检查13次,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门店55个/次;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市场检查12次,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门店62个/次;开展农机市场检查10次,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检查门店38个/次。开展2025年“绿剑护粮安”执法行动,重点围绕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植物检疫、畜禽屠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渔政亮剑、耕地质量保护等方面开展执法行动,充分发挥农业执法对“三农”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同时,开展了2025春季禁渔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珠江等相关水域禁渔期违法捕捞活动,确保对涉渔违法行为及早发现、及时查处,累计出动执法车辆8台次、执法人员30人次、沿河道巡查209公里,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执法行动2次,暂未发现违法线索。通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防止坑农害农情况发生,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保驾护航。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开远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区行政执法公示栏公示行政权利事项、执法流程、执法监督方式、工作人员岗位信息等内容。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前事中公示。二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案件及“双随机”事项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要求我局执法人员要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2025年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件,每件行政执法案件均做到有记录、有案卷、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统一存放硬盘,统一管理,以备查阅。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云南省农业行政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委员,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委员,相关科室和各执法单位负责人为委员的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审议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同时,制定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暂行办法》,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等。
(三)积极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
我局行政职权共计7类,其中:行政许可23项,行政处罚225项,行政强制23项,行政检查23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奖励3项,其他行政职权5项。2025年政务服务平台办件完成数1676件,好评评价率达89.12%。为建立完善“双公示”信息事项清单,提升“双公示”信息数据质量,2025年共办理公布农业行政许可12424件,其中:法人行政许可4266条,自然人行政许可8158条。在承诺期内按时办结率达100%,树立了良好的政务服务形象。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严格遵守《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按照组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进行。为健全农业农村局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农业农村局法律顾问工作,保障农业农村局法治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依法维护农业农村局公共利益,聘请了有丰富经验的云南兴津律师事务所郑坤凤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五)坚持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一是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所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程序正当。二是没有出现因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投诉举报和不及时妥善处理投诉的情况。
(六)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宣传
一是充分利用办公楼一楼的LED大屏,滚动播放“普法强基补短板”宣传视频和图片,并在办公区域悬挂粘贴“普法强基补短板”宣传标语。在QQ工作群、微信群等工作平台上,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发布法律法规条款、警示案例、反诈知识等,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切实营造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法治环境,迅速掀起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二是将普法强基宣传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发挥农业农村部门贴近农民、服务农村的优势,通过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挂图、开展现场咨询、设置法治宣传栏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开展技术指导、监管执法、送法进企、科技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全市种养大户、农资经营户、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监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全市各乡镇(街道)开展普法强基宣传活动共4场(次),开展现场咨询活动4场(次),发放涉农法律法规等法治宣传资料共计1000余份,营造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共同营造和谐平安的社会环境。
(七)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按照《红河州农业农村领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共组织培训1期,累计培训执法人员13人次。培训内容涵盖了农业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制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资市场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等多个方面。通过系统培训,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得到了显著提高,执法人员对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地理解,掌握了更多的执法技巧和方法,能够更加熟练地运用法律法规解决执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农业法治政府建设方面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执法人员和经费不足。农业部门肩负着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药、化肥、动物防疫、检疫、兽药、饲料、生鲜乳、动物诊疗、农机监理等执法监管工作,执法内容多、环节多、涉及面广,职责重大,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人员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我市农业的发展需求;二是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农业农村领域法治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多,形式比较单一,宣传力度、深度和广度还有待加强。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健全集体学法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农业执法培训班,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全市“三农”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前行。二是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建立一支精通业务、素质过硬具备法治思维的执法队伍,健全执法人才输送长效机制。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三)抓好涉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一是抓住农忙时节的有利时机,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水产经营人员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使经营者学法、懂法,做到依法、守法经营;二是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加强对广大干部群众涉农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四)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为重点,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强化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开远市农业农村局
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开远概况
政务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投资开远



滇公网安备532502020002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