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
  • 索引号
    kyswsjkj/2026-00013
  • 发布机构
    开远市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03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中共开远市委、开远市人民政府:

2025年,开远市卫生健康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按照《开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2025年中央、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优化政府职能体系,切实履行政府职能

1. 全面推行权责清单管理制度。2025年,共梳理权责事项233项,责任事项1789项,追责情形1683项,并向外界公示,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2. 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一是推进“一证即办”服务。有效解决企业、群众办事多次跑、折返跑、材料多的问题,提升群众和企业办事便利度。实行“一窗受理、流水作业、一窗出件”。通过流程优化,为群众提供符合性审查、政策咨询和办件材料预审等工作,办件时长在原基础上压缩达80%。二是深入贯彻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把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实现了“五个减少”,切实减轻了新生儿父母的“甜蜜负担”。2025年,全市新生儿“一件事”线上线下办件1002例。

3.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倡导市民自觉选择正规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鼓励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和举报。发放告知书、温馨提示,督促各医疗机构严格遵守医疗从业规范,依法依规开诊,构筑廉洁从医的思想防线。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持续加大对医疗乱象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发现处理医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13件,罚款30.4万元,其中非法行医案件4起,罚款18万元;违法医疗相关标准案件9起,罚款12.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236万元。

(二)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狠抓议事决策程序合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二是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就行政管理事项、经费使用事项、干部选拔任用调整事项等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集体讨论决定。三是聘请云南兴津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市卫健局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均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法律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2025年,共报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报告3份。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行政源头“透明”。建立行政执法公开机制,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信息进行公示。2025年以来,对3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进行了备案。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州、市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规定,对被查单位实施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过程中,使用手持机、执法记录仪记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相关证据复印取证,由被查人和被查单位签字盖章确认。检查工作完成后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将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归档保存,保证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报考执法证人员资格审查,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网上考试,截至目前,申请新证28人。

(四)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一是建立完善多层级多领域的应急预案。制定出台了《开远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的通知》和《开远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健全完善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的通知》,制定公共安全、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等各类突发事件应对联动指挥机制、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定期排查机制和应急保障机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处置。二是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事故、反恐防爆等各类专项检查,不断提高医疗卫生系统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五)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开展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贯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条例》,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制度优势和功能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共处理医疗纠纷投诉52起,双方自愿协商成功解决的医疗纠纷数量8起,法院受理5起,其他途径处理的医疗纠纷数量1起,市医调委调解各类医疗纠纷38起,调解成功16起,调解率72%,未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有效维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医疗秩序。

2. 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活动规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应诉活动,并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截至目前,未发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均已按要求办结。二是严格执法程序,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业行政检查16项措施》要求,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严格推行企业安静区期,在执法过程中主动亮明身份,告知被查单位执行检查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检查成员等内容,佩戴执法记录仪,对检查全过程进行记录,严格执行。截至目前,开展监督检查1358次,行政处罚案件数207起,罚款34.6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4236万元,行政处罚信息均在信用中国、云南省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健康开远进行公示。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2025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累计发布信息71条。

(七)狠抓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定印发《开远市卫生健康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和《开远市卫生健康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文件,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二是以普法主题纪念日为契机,以各单位法治宣传员为骨干,积极开展普法志愿活动,重点宣传与卫生健康密切相关传的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职业病防治法、《民法典》的规定等,截至目前,共开展15次普法宣传活动,均已在健康开远上刊登。三是根据乡镇紧邻原则,成立中和营片区协管站、羊街片区协管站、小龙潭片区协管站。依托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协作点,为每个乡镇卫生监督协作点配置不少于2名的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协助、配合乡镇(片区)卫生监督协管站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四是发挥好全面依法治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主阵地作用,讲好中国法治故事。认真落实订阅任务,2025年共订阅《长安》3份,《法治日报》3份,《云南法制报》11份。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不够规范。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一线执法基础保障能力不足,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法律素养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存在差距。四是无专职法律工作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市卫健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选好突破口,抓好着力点,拿出硬措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按照省委、州委、市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和安排,主动谋划统筹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重要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协调督促推动力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纳入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内 容,强化结果运用。

(二)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重点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行政合同源头管理、过程管理,预防和避免决策失误。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督查规范化建设。

(三)持续完善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把关、备案、清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云南省严格规范涉企业行政检查16项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执法巡查和案件的审核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案卷质量和执法规范水平。进一步加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

(四)强化法治建设能力。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年终述职述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工作队伍,开展法治专题培训和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五)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分工方案各项任务,创新全民普法活动,使每一个人都知道“能为”与“不能为”的界限,真正使人民群众自觉依靠法律来维护自身权益,在卫生健康系统内营造依法办事的法治氛围。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