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提案办理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95
  • 发布机构
    开远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12-12
  • 时效性
    有效

开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91024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开远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报告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办理情况

2019年,开远市人民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103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把103件建议分类转交给各政府职能部门(乡镇)办理。其中:经济类67件,占总数的65%;社会类15件,占总数的14.6%;综合类21件,占总数的20.4%。所有建议已按要求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为100%,办理结果满意件94件,占总数的91.3%;基本满意件8件,占总数的7.8%;不满意件1件,占总数的0.9%。具体办理情况为: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内能够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A类建议51件,占承办数的49.5%

(二)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B类建议41件,占承办数的39.8%

(三)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C类建议11件,占承办数10.7%

(四)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交由市政府办理的重点督办建议共5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关于开远积极争取进入第二批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市的建议》(第5号建议),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办理,办理结果为A类。

2关于建设楷甸至小龙潭最美乡村公路的建议》(第13号建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

3.《关于在凤凰湿地公园到南洞路段增设公厕的建议》(第28号建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办理结果为A类。

4关于加大力度治理全市煤矿山区域生态环境的建议》(第59号建议),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配合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

5关于解决桃树村委会瓦白白、舍味、平石板村民小组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第85号建议),由市水务局牵头,大庄乡人民政府配合办理,办理结果为A类。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市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于2019619召开全市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安排布置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落实建议办理“三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市纪委市监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督促问效。二是责任分解到位。市人民政府对所有建议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承办人员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协调配合到位。对部分办理难度大、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办理落实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建议办理的实效性。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一系列配套文件和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严格办理质量考评和督促问效体系。一是交办制度。市政府办根据接到建议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分类,逐件登记,提出拟办意见,进行分办、交办。二是签收回执制度。凡由市政府办分办、交办给承办单位的建议一律实行签收,填写回执。如不属本单位职能范围办理的建议,必须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市政府办督查室,不得滞留在本单位或代转到其他部门。三是督查督办制度。由市政府办抓实督办工作,深入到部分建议办理单位进行调查,督促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自8月以来,每半月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办、跟踪问效,并形成督查专报报市委、市政府。四是规范办理制度。各承办单位定分管领导、定经办人员、定办理任务、定目标责任、定办结时限的“五定”制度。同时,严格遵循面商、答复、反馈、总结等程序,切实做到先面商、再办理、后答复。答复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正面答复代表提出的实质性问题。

(三)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办理成效。各承办单位深入一线、走访群众,摸清实际情况,掌握问题症结,通过制定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措施,有效解决建议所提的问题。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组织各承办单位对各类建议进行梳理,对未全面落实的“B”类建议实行续办续复制度,再次明确办理措施和办结时限,强化办理工作实效。

(四)加强沟通协商,提高办理满意率。一是坚持办前有征询办理建议前,各承办单位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要求,与建议人联系沟通,征询意见并制定办理措施。二是坚持办中有沟通。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责任人走出机关,深入一线实地调查研究,与代表开展集中讨论,妥善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共商办理方案,落实具体措施。三是坚持办后有反馈。办理工作结束后,对已落实的建议组织代表到现场察看,征求代表意见和建议;对纳入规划及暂时无法落实的建议,不回避问题,主动说明情况,并承诺作为今后工作的目标任务,待条件成熟后优先落实。2019年,市人民政府督办建议办理结果满意件94件,占总数的91.3%;基本满意件8件,占总数的7.8%;不满意件1件,占总数的0.9%

(五)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办理成效。一是“四个一”工作机制为引领,将热点、重点建议与“一盘棋”大督查为监督机制,促进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按照“两督办”原则,对重点建议和代表反应强烈、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建议进行重点督办。三是对具体办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10月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情况进行了调查,督促落实“办前查落实、办中查进度、办结查质量”,确保办理进度和效果。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市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工作人员政治站位不高,责任心不强,督促落实力度不够大,致使部分单位提交答复文件时间滞后,并在办理过程中未及时与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沟通,造成重点督办建议与市人大常委会选定的督办建议不一致。

(二)由于机构改革,部分工作职责和人员有所变动,部分单位、部门经办人员对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业务不熟,部分建议办理不规范。对建议分配不科学、不合理,存在部分建议“回娘家”现象,乡镇代表团提出的建议又返回乡镇牵头办理,致使建议办理效果不明显。

(三)部分建议涉及多个部门办理,导致存在一定的推诿扯皮现象,牵头部门难以确定,造成部分建议重复交办或无人办理。导致拖沓上报等现象。

(四)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办理程序不够严谨、规范,经办人员对于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业务不熟悉的情况,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现象。答复件文稿质量太过简单、笼统,习惯用老经验、老办法进行处理,没有与时俱进得去看待问题、分析研判问题,导致部分建议办理不规范。

(五)督办力度有待加大。督办过程中听汇报较多,主动与承办部门沟通、帮助分析解决问题较少,深入基层实地察看的力度不够。联合督办力量不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等多方监督机制不够完善,致使督办效果不佳。尤其是对于当年没有办理完毕或有一定难度、当年不能办理,需要列入来年计划的“回头看”建议,跟踪督办缺乏相应的激励制约机制,降低了建议办理实效,甚至出现了个别建议连续多年多次提出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市人民政府将列出问题清单,分析原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提高站位,强化担当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督办工作。二是加强督查落实力度,运用有效的督查方式,认真做好每一件建议办理的督办工作,加强对各承办单位落实办理工作的监督;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的沟通对接,及时汇报办理情况,并积极配合人大督查办理工作。

(二)认真研判,科学分配

针对代表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根据建议内容,严守“四级把关”制度,并按照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权责范围,科学合理地确定出承办单位,避免出现督办建议“回娘家”现象。

(三)健全机制,层层落实

进一步加强对办理工作领导,健全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制度,着重抓巩固、促提高,继续实行责任分解制度,每一份建议都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对照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要求,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对涉及重大问题的办理工作,坚持班子成员集体负责,切实保障办理工作按计划、分步骤、有条不紊地加以推进。

(四)加强管理,协调推进

督促各办理单位加大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确保具体负责人员熟悉全市各部门的职能职责。加强同有关承办单位的联系,掌握办理进度,帮助处理疑难事项,创造条件抓好落实。强化办理工作的管理,确保办理工作流程形成规范长效机制。

(五)改进作风,加强督促

一是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贯彻落实“两转一强化”工作要求,将办理工作与改进机关作风结合起来。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坚决杜绝形式主义、推诿应付、闭门造车和文来文往现象,充分运用开远市人民政府工作成效“红黑榜”,对办理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于重大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负责,到基层去调研,到现场去办理,做到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二是加强对历年办理的“B”类建议的跟踪并及时办理答复,提高工作实效。

(六)注重实效,保证质量

一是努力在提高问题的解决率上下功夫,要求各承办单位切实加强与代表的密切联系和真诚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或电话征询意见、通报情况等方式,开展面对面办理,提高满意率。二是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分管副市长请示汇报,办理结果都要经分管副市长审核同意后,及时向市人大反馈。三是重视对首次办理反馈意见不满意件的重新办理工作,务必深入研究,认真对待,尽力解决有关问题或取得谅解、支持,最终达到代表的满意或基本满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市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各位领导和各位代表的支持、指导和帮助下,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顺利完成。我们将在今后的建议办理工作中进一步深化认识,以提高办理实效和质量为目标,以提高满意率为标准,尽力将每一件建议都办理得切合民心、符合民意,力求将每一件建议的内生动力都转化为开远跨越发展的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