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类
碑政函﹝2019﹞1号 签发人:杨光明
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
对开远市第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
答 复
马勇忠等3位代表:
你们在开远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原大庄中心校校址划归大庄村委会的建议》(第91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开远市大庄中心校及开十中整体搬迁建设项目是我市2016年开始实施的一个重点项目、民心工程。按照我市学校布局规划,项目搬迁新征用地115亩,新建中学教学楼、小学教学楼、综合楼、2幢学生宿舍、回、汉族食堂及学校大门、校园道路管网及300米塑胶运动场等,总建筑面积22443平方米。项目于2018年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已实现开远市大庄龙泉小学及开远市第十中学集中办学。
原龙泉小学土地是由大庄村村民提供作为教育用地,目前其土地性质为教育用地,经双方协商,将原龙泉小学校舍无偿移交大庄村委会使用,但如遇办学所需,大庄村委会需无偿退还进行办学。
感谢你们对我市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开远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9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恒永,0873-7226917)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开远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9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