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类
碑政函﹝2019﹞1号 签发人:杨光明
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
对开远市第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
答 复
王陆伟代表:
你在开远市第十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藠头交易点的建议》(第98号建议),已转交我们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
碑格乡藠头交易点建设工作,碑格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已多次召开领导班子进行专题研究。目前,乡人民政府将利用新建综合农贸市场作为藠头交易点,新农贸市场已经即将投入使用,正在进行召租经营管理的相关准备工作。新农贸市场投入经营使用后,将发挥出藠头、马铃薯、水果等农特产品集散功能,对碑格乡农产品价格稳控、产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感谢你对碑格乡产业发展和群众利益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开远市碑格乡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段学俊 15987327318)
碑格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