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日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开远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报告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办理情况
2020年,开远市人民政府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121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把121件建议分类转交给各政府职能部门(乡镇)办理。其中:经济类72件,占总数的59.9%;社会类20件,占总数的16.5%;综合类29件,占总数的23.9%。所有建议已按要求全部办理答复完毕,办结率为100%,办理过程满意率100%,办理结果满意件115件,占总数的95.0%;基本满意件6件,占总数的5.0%。具体办理情况为:
(一)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内能够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A类建议54件,占承办数的44.6%。
(二)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B类建议49件,占承办数的40.5%。
(三)所提问题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C类建议18件,占承办数14.9%。
(四)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交由市政府办理的重点督办建议共5件,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1.《关于统筹规划建设规范的液化气存储仓库的建议》(第7号建议),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
2.《关于尽快在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原址创办医院,改善市民就医条件的建议》(第15号建议),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开远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
3.《关于加快推进热电汽循环产业园区(大唐片区)招商引资工作,尽快引入用热(汽)项目,助推云南大唐国际红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走上热电联产高质量发展道路的建议》(第25号建议),由开远经开区管委会牵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水务局、市投资促进局配合办理,办理结果为B类。
4.《关于科学合理调整社区区域范围和增设社区的建议》(第35号建议),由市民政局牵头,灵泉街道办事处、乐白道街道办事处配合办理,办理结果为A类。
5.《关于建设山区村民人畜饮水工程的建议》(第102号建议),由市水务局牵头,羊街乡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办理,办理结果为A类。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市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在办理过程中,做到“三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市纪委市监委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办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督促问效。二是责任分解到位。市人民政府对所有建议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办理要求、定办理时限、定办理标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各承办单位将建议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承办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协调配合到位。对部分办理难度大、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办理落实的建议,市政府办公室及时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办理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建议办理的实效性。
(二)优化办理程序,加强跟踪督查力度。在去年建议办理基础上,今年市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办理程序,按照登记、交办、承办、审批、答复、见面、跟踪落实、总结和归档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工作,使各个环节有章可循。一是精准交办提案。市人民政府对收到的建议,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制定了“市政府办督查室分解任务——交政府办对口副主任审查——报分管副市长审核确认——交牵头承办单位办理”的四步交办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了交办的精准度。2020年,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实际,在交办过程中,各承办单位对交办工作存在异议的,规定在领取建议10日内向市政府办督查室提出更换承办单位的申请,市政府办督查室对其提供的相关更换依据进行审核,符合更改条件的,再按四步交办工作流程予以更改,有效避免了因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分转变后带来的交办不精准问题。二是强化督办检查。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以电话提醒、OA短信提醒等方式多次对所有承办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提醒催办,以政务督查通报形式对办理进度严重滞后的承办单位进行了重点提醒,并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成效“红黑榜”公示内容,有效提高办理效率。
(三)注重办理实效,全面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深入一线,摸清实际情况,掌握问题症结,通过制定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措施,有效解决建议所提的问题。对于较复杂、难度较大的问题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办理,积极与代表沟通,做好解释说明,争取代表的理解。严格审核答复内容,对建议的办理结果,均须对口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签字后,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发正式文件,向代表答复,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市政府办督查室,及时完成所有办结建议的归档工作。
(四)加强沟通协商,提高办理满意率。各承办单位以提高建议办结率、联系沟通率、意见采纳率、问题解决率、代表满意率为目标,变“注重答复”为“重视落实”,力求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具体落实上见成效。一是坚持办前有征询。办理建议前,各承办单位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要求,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建议人联系沟通,充分了解代表的意见和诉求。二是坚持办中有沟通。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责任人深入一线实地调查研究,与代表开展集中讨论,主动邀请代表到实地察看项目进展,了解工作情况,与建议人面对面商讨对策,共同研究解决途径,妥善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共商办理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对代表建议涉及多个部门联办的,牵头部门主动与协办部门协商,研究办理内容,商讨解决办法,促使建议得到最大程度的解决。三是坚持办后有反馈。办理工作结束后,及时反馈给代表,主动征询意见,力求让代表满意;对纳入规划及暂时无法落实的建议,不回避问题,主动说明情况,并承诺作为今后工作的目标任务,待条件成熟后优先落实。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办理工作进展不平衡。大部分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办理推进有力,取得一定成效,比如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等10家承办单位的30件建议在8月初就办结完成。但是,也存在个别承办单位重视不够、办理推动力度不足、办理进度缓慢滞后的问题,存在卡点办结现象。
(二)办理的水平有待提升。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经办人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业务不熟悉,建议办理的方式方法有待完善,发文规范性还需加强。
(三)沟通合作不够深入。一是个别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不够,对建议内容的研究不深入,对代表意图把握不准确。二是承办部门间推诿扯皮现象仍有存在,少数办理综合性建议的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之间的协调还有待加强,相互间的分工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建议办理情况的反馈不够及时。
(四)督办力度有待加强。督办过程中听汇报较多,主动与承办部门沟通、帮助分析解决问题较少,深入基层实地察看的力度不够,与各代表小组联系不多,对于当年没有办理完毕或有一定难度、当年不能办理,需要列入来年计划的“回头看”建议。跟踪督办缺乏相应的激励制约机制,降低了建议办理实效,以至于出现了个别建议连续多年多次提出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不足,市人民政府将列出问题清单,分析原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精准发力:
(一)强化思想认识。树牢大局意识,不断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打好思想基石,理清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从“要我办理”变“我要办理”,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向优向好。
(二)增强办理实效。始终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建议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办理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实行责任分解制度,每一份建议都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对照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办理工作队伍建设,建立学习培训制度,适时开展集中培训,不断提升全市政府系统各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能力,努力提高建议办理质量。
(三)增进联系沟通。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的沟通对接,积极配合代表建议办理的各项工作,确保代表建议办理高效高质,助推政府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协调统筹。一方面加强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完善办理工作的统筹、协调、督办、反馈和跟踪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督办制度,对重点代表建议开展“每月一督”挂牌督办,压实办理责任,引导承办单位加强向政府分管领导请示汇报,及时解决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另一方面严格贯彻落实市委“两转两强化”工作要求,将建议办理工作与改进作风结合起来,持续加强通报力度,对办理不力、没有按时办结的承办单位纳入政府工作成效“黑榜”进行通报,保障代表建议办理按计划步骤稳步推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市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委员会和各位代表的支持、指导和帮助下,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顺利完成。今后,我们将按照市委提出的主动工作机制要求,增强主动工作意识,站稳人民立场,以“坐不住”的责任感、过硬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建议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办理完成,切实将建议的内生动力转化为开远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