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议提案办理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3365
  •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10-18
  • 时效性
    有效

对开远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张虹等5位代表:

你们在开远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电动三轮车管理的建议》(第31号建议),已转交开远市公安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电动三轮摩托车管理,是开远市近年来公安交管工作的难点之一。今年3月份,开远市公安局率先红河州制定电动三轮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从2021310日起,在全市开展电动三轮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印发《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单》,对可以办理落户手续电动三轮摩托车的规定、车型以及应持有驾驶证类别等内容开展宣传;二是有针对性走访邮政、快递寄递和饮用水站、外卖配送等重点行业,敦促使用人员报考驾驶证及车辆落户;三是对购买非法电动车产品或者购买年限过长、手续不全无法办理落户的车辆,通过签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告知车主的违法行为存在的风险隐患,并主动协调厂商,落实非法电动车产品以旧换新事宜。截止今年6月份,在宣传发动基础上,已办理电动三轮摩托车落户6000余辆,预约等待办理落户的群众3000多人,并逐步向乡镇农村延伸。

感谢你们对开远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开远公安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开远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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